了十二月份,就有几个犹太商人,从英格兰那里搞到了十几头纯血的热血马,然后走私运来了德斯蒙德。
德斯蒙德领地上原有的马都是冷血马,骨架粗大,性格沉,看上去好一匹高头大马,用了就知道,这马做工拉犁还凑合,骑乘就不太行了。
虽然穆尔奇德大公十分不会指挥,但是他麾下的重装骑兵仍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战绩。而见识过了重装骑兵集群冲锋的威势的唐伯爵,想要自己组建骑兵的话,就需要热血马。
热血马是最具有激动精神的马,最容易亢奋冲动,性格最敏感,最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刺激!而且同时,热血马也是跑得最快的马,因此现代,通常被用来当作竞速赛马。
后来成吉思汗的铁骑席卷天下的时候,蒙古骑兵骑的就是这样的热血马。
因此,唐伯爵迫切的希望得到这样的热血马。
原本这样的热血马,在隔壁的英格兰就有,而且在十几年前也不必通过走私这种方式,正大光明的购买就可以。但是在征服者威廉征服英格兰之后,为了保证诺曼骑兵的优势,威廉国王严禁任何出口战马的行为,因此现在再想搞到热血马就只能靠走私了。
这十几头热血马一到,马群里原来的公马们立即倒了大霉,全部变成了太监。
在过去,人们还不知道要特地培育种·马的年代,马匹就有好有坏,骑兵们冲锋的时候也就没法保持一个步调,最重要的是,马的品质就会慢慢降低。
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大自然淘汰下来的产物,当然就和它们野外的祖先野马一样,速度在其次,能耐粗饲料和饥饿,皮糙肉厚才重要。
如今这时候已经是十二月,再过三个月,等到春天到了,动物们都到了发情的季节,相必这十几头热血马,一定都会过着相当‘性’福的生活,一直到想吐为止。
但是就是它们吐了,只要发情期还没过,唐伯爵逼着它们,就算是让我给你的吊扶起来,你也得给我去让母马怀孕。
————————————间幕·大公的复仇(三)————————
军容鼎盛。
艾德公爵自己的两千三百名士兵,以及穆尔奇德大公从都柏林带走的八百士兵,总计三千一百名,其中有重装骑兵五百人,在整个爱尔兰,这已经可以算是无可匹敌,足以屠城灭国的力量了。
而如今,这份力量就对准了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并且距离北芒斯特的要害,利默里克已经不足两天的路程了。
利默里克的居民早已经偕老扶幼,带着家中最轻便的值钱家当,跑到深山里去躲了起来。
而在两位公爵的对面,是穆尔切尔特奇王子倾尽全力拼凑的部队,总共两千八百人,其中爱尔兰工会雇佣兵一千五百人,其他大大杂七杂八的雇佣兵五百人,以及原本就是属于穆尔奇德大公麾下的士兵八百人。
如果光从纸面上看,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还有一拼之力,但是任谁都知道,他已经输定了。
雇佣兵们肯定不会尽全力,他们能够在伤亡两成之后再撤退,这就算是尽到了雇佣兵的职责了。而王子殿下自己的八百士兵,其中还不知道有多少是二王子迪亚尔马特的暗子呢!
就算我们默认这些士兵都是忠心耿耿,并且个个都能血战不退,那也最多就是为两位大公多带来一伤亡报告,并不能扭转战局。
而且,就穆尔切尔特奇王子自己,他对于自己的父亲如此恐惧,兵无士气,将无战心,在开战之前,这支军队就已经输定了。
“所以,我在这里的任务就算是结束了,穆尔奇德大公父子兄弟相残,芒斯特公爵领的力量损耗大半,我也算是没有辜负主君对我的期待了。”
当时,菲利普教士这样想着,于是便趁着夜色,偷到了一匹马就向着德斯蒙德直奔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