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他的老板、粮票、好饭碗来了,没他表现的机会了。
可惜。
他桌肚里有一只空啤酒瓶,早上被踩掉了鞋子后,他去教师宿舍那边的垃圾箱捡的。
知道被啤酒瓶砸脑袋的感受吗?
碎玻璃四溅,满眼血雾,思维截断,像是被人从天灵盖放了一枪。
陈荏真不在乎砸郜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担心的是自己个子太矮,手上劲小,砸不出效果来。
所以他原本打算砸桌沿、砸窗沿,甚至砸自己,反正够吓人就行。
林雁行来了就算了,别吓着他,那是小陈哥哥的命。
大家自然而然地让开一条道,林雁行朝郜山走去。
“那两个字是我写的。”林雁行的声音里压抑着怒火,“我不但写了‘猪头’,我原本还打算画一只猪,陈荏没让,说我污染人民币。”
他走到郜山面前,抵着,眼神凌厉充满威慑:“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写的吗?”
“九月份,也就是两个多月前。陈荏偷了你的钱,你两个月才发现,你他妈还真细心啊?”
陈荏又无声地笑了。
没错,那张十块钱是他的,原本就夹在语文书里。
重生回来那天,他身上就剩下这十块钱,这是他最后的仰仗,最后的希望。所以他有钱后就把这十块钱当做某种护身符,发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花掉。
林雁行笑他傻,在钱上乱写字,两人为此还打闹了一小场。
陈荏幽幽地说:“郜山,你再看看钱的正面,右上角‘10’那个数字被人描深了,你知道是谁描的吗?”
“是我。”陈荏前座女生说。
那是个圆头圆脑的小胖姑娘,很可爱,但她看郜山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只苍蝇,因为苍蝇吃屎是本能,郜山吃屎是自找的。
她说:“陈荏说不能污染人民币,所以我只好在原来的图案上描一描啦!”
既然是护身符,那凝聚越多人的气运越好,在林雁行的建议下,前座女生用笔描了“10”字,算是为此张钞票加持。
女孩儿的同桌说:“我描的是‘中国人民很行’那几个字,笔迹太细了,看不太出来吗?”
所有人都望向郜山。
郜山脸色灰白,面颊肌肉抽动。
林雁行亮出了他的獠牙:“郜山,你拿着陈荏的钱说他偷你,你是不是疯了?”
“……”
郜山不可置信地瞪着陈荏,又转向他的哥们儿:刘浩、张家成、胡伟……
刘浩疯狂摇头表示不知情,张家成都懵逼了,胡伟早已放弃了他,把脑袋转向别处。
这……这是怎么回事??
体育课中间,他和刘浩偷偷溜回教室,刘浩把钱夹到陈荏的书里,他都是亲眼看着的。
到了下课,等到同学们陆续返回,他故意大吵大嚷自己丢了钱,闹得全班皆知,接着装模作样翻刘浩和张家成的书,而后是其他人。
他翻到陈荏的书时故意一抖,把钱抖落,就此昭告全班陈荏是狗,是贼,是王八羔子!
这是相当低级的陷害方法,稍微有些智商的都能识破,但郜山初中时欺负同学用的是同一招,那次他成功了。
他以为这次也会成功的。
他没想到会是现在这个结果!他用力抖动的确实是陈荏的语文课本啊,为什么出来的不是夹进去的那张?!
地心引力都在和他作对啊!
“不对不对!”他叫嚷,“陈荏你他妈把钱换了,我的钱一定在你书里,把你书给我看!把你的书……”
林雁行一拳把他砸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