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聿明每天早起吃一颗鸡蛋,每晚睡前喝一杯牛奶。
这一点应该记录在遗传课作业里。庄奕想。
“叫什么我忘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妈妈带我住的。”寻聿明拧开瓶盖,两手抱着瓶子喝了一口冰牛奶,“哈”地舒出一口气,“好解渴啊。但我外公说吃冰的对肠胃不好。”
“那就放温了再喝。”庄奕去卧室找出几件自己的衣服拿给他,“你去洗澡吧,卫生间里有烘干的浴巾,牙刷柜子里有新的,自己拿就行。”
寻聿明答应一声,去浴室冲了澡,吸取上次在宿舍的经验教训,裹得严严实实才出来。
庄奕的黑T恤套在十五岁的他身上,和裙子也差不多。裤子实在太长,寻聿明不得不脱了,只穿着“小裙子”躺进客房的被窝里。
睡前庄奕又进来一趟,给他放下一只苹果形状的小闹钟,“明早几点起,先定一下吧,省得睡过去了。”
“五点起就行了,我能起得来不用叫。”半边脸埋在被子里,寻聿明两只手扒着被边,只露出一对黑漆漆的眼珠,“你早点睡吧,晚安。”
“晚安。”庄奕拍拍他发心,“眉毛的事儿别想了。”说完起身要走。
“等一下。”寻聿明却又叫住他,嗫嚅道:“我……明天不想回去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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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排骨饭
为什么不可以呢?
庄奕闻言,歪头问他:“怎么?我这儿太好,乐不思蜀了?”
“嗯……也不是。”寻聿明坐起身,揪着自己长长以后垂下来的刘海儿,说:“你看我的眉毛,我回去以后他们肯定会嘲笑我的。我要是每天早晨起来画眉,他们更有得笑了。”
可是你不会。
他咽下后半句。
尽管才交往几个月,他对庄奕却深信不疑,有种倾盖如故的感觉。然而并非人人都能如此,一想到Neil一边调侃他,一边奔走相告笑弯了腰的样子,他就只想学鸵鸟找个地方躲起来,再也不回去。
“我这儿地方大也没别人,你想住就随时来啊。”庄奕坐到他身边,微笑道:“但是就算你不回去住,上课还是得看见他们,你确定躲得了初一,还能再躲得过十五?”人际关系问题早晚都得面对。
寻聿明垂下头,默不作声。
他知道自己的请求很过分,但是不知怎么的,脱口就问出来了,就像上次问他能不能做朋友一样,在他跟前仿佛永远藏不住秘密。
“那我怎么办?”
他实在不擅长应付这种事情,至少在眉毛长好以前出门对他而言都像上刑,简直比高中时顶着剪坏的发型返校还难受。
庄奕笑了笑,道:“你不如主动出击,跟你舍友谈谈,如果还是解决不了我们再想办法。你毕竟要在这儿待四年,你不是还想申请医学院吗?那又是四年,总不能永远躲着他们。”
揉揉寻聿明发心,他又道:“而且你知道吗?你其实很优秀的,成绩好,性格也好,一旦别人了解你,一定会喜欢你的。如果能让别人看到你的闪光点,又让他们佩服你而不是嫉妒你,那这也是你的本事呀。”
所谓人格魅力,不过如斯。
“我怎么才能……像你说的那样?”寻聿明若有所思地看着庄奕,不知在想些什么。他的头发很柔软,稍稍带着点自然卷,脑袋顶上有一撮毛总是翘着。
庄奕顺顺它——无济于事,只得作罢,“你不是在冰淇淋店打工吗?要不你请他们吃冰淇淋吧,把他们叫出去谈谈,跟他们说你不喜欢别人开你玩笑,他们给你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我觉得正常人都是能听进去的。”
“好吧。”寻聿明勉强笑笑,叹了口气:“人生好难。”
庄奕被他逗笑了。
他一笑起来,天便晴了。
“别害怕。”他承诺。“我陪你一起。”
也不知道他说的“一起”,是陪自己一起请室友去吃冰淇淋,还是整个人生都陪自己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