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凡与刘丹要去地方是一个叫“蓝妮”的酒吧,这个名字是他们大学室友川仔为纪念一段无疾而终初恋而取。用他的话来说,象征意义远远大于纪念意义。川仔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同样也是一位狂热的摇滚乐爱好者,并且还是一支地下摇滚乐队的键盘手。
无可否认,宁凡这位大学室友是一位十分出色的键盘手,甚至让大多数人认为他是从正规音乐院校出来的科班生。没有人会想到,这家伙其实是一所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才生,学得不是声乐而是经济管理。
只可惜,这个谈起各种乐器都头是道的家伙,由于嗓子原因却永远无法成为一支乐队的主唱与灵魂。而像宁凡与刘丹这种纯粹是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目的接触音乐的家伙,却通常能轻轻松松连续飙出几个高音惹来台下美眉一片尖叫,这让他多年来一直不能释怀。
宁凡与刘丹学习电吉它,始于刚进大学一次联欢晚会之后。
当他们发现台上那支校内摇滚乐队演出结束,台下众多美女学姐冲上去献吻场面时,两只色狼双眼之中放着幽幽青光,并且在当天晚上就拧着热水瓶及脸盆威胁川仔,要求对方介绍自己加入音乐社。
川仔一直认为音乐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绝对不能被那种心术不正家伙玷污。可瞟了一眼对方手中的脸盆与热水瓶,为了人身安全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刘丹这家伙在进入音乐社成功勾走一个学姐之后,就很少在音乐社排练场地上出现。至于宁凡则在他惊讶注视之下坚持了下来,并且成为这支校园乐队的主音吉它手及主唱。
宁凡似乎天生就是弹吉它的材料,这家伙手指修长灵活,食指与尾指可以轻松横跨六个音位,每一次玩摇滚时身上都会释放出一种特殊的狂野气质。也难怪音乐社社长在毕业离开之前楼着他的脖子十分郑重地说道:”你小子天生就是为摇滚而生,一定不要放弃!”
不过在川仔看来,这家伙之所以能够在音乐社坚持下来,绝对不是因为怀惴着什么音乐梦想,而是为了讨女友张玲的欢心。
做为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他当年如果不是弹得一手好吉它,估计永远不可能得到校花张玲的青睐。
那个时候,可能谁也没有想到三人之中成天泡在网上玩游戏最不误正业的刘丹,最后会成为三人中最先响应党的号召奔”小康”的领跑者。
毕业后,刘丹在一位叔伯引领下开始搞走私;川仔坚持着自己的音乐梦想,在大学城附近开酒吧组建了一只地下乐队;至于宁凡则辜负了那位学长的期望,没有响应川仔的号召投身摇滚事业,而是一无反故投身职场开始为万恶资本家聚焦财富。
几年之后,大学四年沉迷网络游戏经常没钱吃饭的刘丹,靠搞走私一路顺风顺水已经是三人之中最富有的大佬,坚持音乐梦想的川仔组建了自己的摇滚乐队,至于宁凡也通过几年努力成为了一家大型地产公司的业务经理。
在川仔心目中,宁凡永远是最好的主音电吉它手。不是说他弹吉它、唱歌的水平比那些专业选手还要高,而是当他挎着电吉它唱摇滚的时候,身上总会散发出一种让人神迷的独特韵味,强有力的磁性嗓音中带着些许慵懒,对女孩子绝对有百分之百的杀伤力。
所以宁凡每次来酒吧,他一定会拉对方到台上吼几嗓子做一回义务工,通常都能惹得台下年青女孩一阵兴奋尖叫。
晚上九点,正是大学路一天之中最热闹的时刻,道路两旁五颜六色招牌在夜色中不停喷吐着妖艳,年青男女穿行其间借着夜色掩护展露着自己的欲望,身上似乎永远带着一种灰蒙蒙的隐约。
“蓝妮酒吧”的门面很特别,招牌是一把线条优美的电吉它,深蓝色的蓝妮两字浮现其间,门口厨窗内一幅披头士大海报十分惹眼。推门进去迎面一幅隔音墙,转过个弯酒吧大厅内低沉音乐声响倏然激扬起来,正中央高台上一名看不清面目女歌手正在拨动着电吉它,附近鼓风机吹出强劲气流让她染成金色的长发在身后高高飞扬,胸前那对36D豪乳左右摇晃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这个正在台上释放激情的女孩原名叫周小桑,不过在这里大家都习惯性称呼其小三,是川仔组建地下乐队中的一员,跟宁凡有过几段不清不楚的"香火缘"。
正在吧台边兑酒的川仔挥了挥手:“宁凡、刘丹,这里。”
两人来到吧台边,他就笑着说道:“等下,我叫上小三咱们合作一首?”
宁凡摇了摇头,“我是来喝酒的,没兴趣!”
眼见对方脸色不好,川仔拍了拍他的肩膀就指着身边一个中年男子介绍道:”这是天娱的音乐制作人,胡哥。”
自从进入资本市场之后,宁凡就再也没有想过有一天要跟音乐沾上边,所以只是转头朝对方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至于那位中年男子,这个时候则只是嘴角翘了翘算是给了他回应,一副似乎很牛b的模样。
等台上唱歌的小三走下来,川仔立刻给身边胡哥点上了一根中华,”胡总,你看她唱得怎么样?”
这时宁凡才明白过来,自己这位死党今天把这位音乐制作人请来,就是为了向对方推荐自己那位小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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