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轨了,母亲很辛苦才能把我养大。
我的大学学费是我自己挣出来的。当时没有钱,也还没开始写水银之血。我在高三毕业之后,去夜总会穿着廉价的西装当前台。天天挂着笑脸在门口鞠躬,脱口而出说着滑润无比的“晚上好欢迎光临”。在客人少的时候,也会当服务员去打扫包间、倒垃圾。
那时我的腰只有一尺八,男性能买到的最瘦的裤子也太过宽松。没有能用的腰带,以至于我要把腰带拆下来、剪短之后再装回去。
每天下午五点半上班,凌晨两点下班,偶尔能加班到三点多。而在那之前我晚上甚至没有晚睡超过十二点。每天晚上八九点吃饭,吃的大锅饭一天一换,共有三种来回换,特点是薛定谔的肉——仿佛能吃到肉味,但又仿佛没有肉。菜虽然每人一碗,馒头倒是管饱,但我饭量小,也只能吃半个。我最喜欢吃的是一种冬瓜炖鸡,虽然里面全是冬瓜几乎找不到鸡,但至少汤很好喝。
那时候,我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千五,而包间一晚就要一千八百八。干了一半个月,见识了千奇百怪的人,也明白了生活不易。拿了两千四,就开学了。
上学的时候,我去学校的奶茶店里打过工,也去咖啡厅当过服务员。然后我开始创作水银之血……或许我的确有这方面的才能,我第一个月的稿费就有一千八。
我当时很高兴。但那时的我并没有将写作当做我未来人生的目标。
我想的很好——我以后可以去找一个平凡点、清闲点的工作,每个月只要两千块的工资就够了。因为我晚上还可以写小说,这样收入就是翻倍的。在我们这三四线小城市里,就足以养活自己了,还能过得很好。
后来,我的稿费越来越高。大三时收入就已经能稳定破万,在学校里面也出了名,当了新闻部的部长。但那时我也仍然没有放弃找个工作的想法,而且想法愈发宽松“我随便找个工作就好了”。
那时虽然生活很忙,但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我有很多朋友,也有着可爱的女朋友。我和当地报社也打好了关系,老师们都很喜欢我。眼看着存款越来越多——虽然中途写《献给魔王的礼赞》时,有一段时间因为天天熬夜写书到五点,然后九点就得起床上课,导致了心绞痛。《致四千年后》开头的猝死体验就是亲身经历。
但还好速效救心丸蛮牛逼的。苟住了命,然后恰了俩礼拜中药就缓了过来。
直到快毕业时,工厂实习。是的,很多人以为我是哲学系或者传播学专业毕业的,但我其实是工科的。我学的是电气自动化。
我们一伙人坐着晃晃悠悠的大巴车,坐了快两个小时的车才来到了这郊区里的工厂。我原本想象中的工厂,应该是那种忙碌的流水线。所有人在自己的位置上,各司其职。能够放弃思考,专心工作。就像是当服务员一样,能够给疲劳的大脑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