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报纸的论点就是基于此。
毕竟,一个项目赚2000万,还不包括DVD刻录发行的后续内容收益,以华纳的体量,一年能开发的项目里,这么赚钱的也找不出7个。
说到这里,华纳也有些小郁闷。
人吗,总是不喜欢从自己身上找错误。
原本还算能接受的结果好像又变得不那么让人接受,如果《蝙蝠侠》系列能成为《哈利波特》这样的金矿,华纳的业绩岂不是能更上一层楼?
他们甚至还开了个小会,在琢磨出一些自以为能从法律途径可以摆脱萤火虫影业的方法。
可惜的是,完全行不通。
因为莱曼在投资协议里,留了一手防范。
他这一手其实是学的前世的传奇影业。
托马斯-图尔虽然不会制作电影,但他从华尔街出身所学到的投资理念里,第一条,就是永远不要相信商业伙伴会在巨量的利益分配面前遵守什么道德操守。
所以,他在与华纳合作时,玩的是拼盘投资,是拿未来华纳制作项目之中的5年30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绑定。
这样一来,可以将投资风险分散到多部电影,哪怕其中有很多部是亏损的,只要整体的收获是正面的,对于传奇影业来说,这就意味着投资稳定。
当然,华纳其实也很坏,像一些已经卖座的续集项目是从来也不让传奇影业介入,比如《哈利波特》系列,投资一行里,根本看不见传奇影业的名字。
可传奇影业也有自己的小九九,那就是他们投资的项目,无论亏损还是盈利,其续集制作华纳必定绕不开,除非大家都别玩了。
这也是为什么《侠影之谜》成功后,后面两部华纳没踢开传奇影业单干的原因――不是不想踢,是从法律途径踢不开,除非《蝙蝠侠》项目继续搁置,大家谁也不开发。
回到现在来说的话,萤火虫影业也是这么玩的。
当然了,他们没有传奇影业那么大手笔,莱曼只是以《蝙蝠侠》三部曲作为一个整体打包算计,能答应不占据版权的前提,是华纳保证萤火虫影业投资的合理性。
不然,好不容易赚钱了,一脚就被踢开,莱曼傻了才出钱给华纳孵化项目。
是以,华纳只得乖乖的继续与萤火虫影业开发《蝙蝠侠》的续集制作。
这也是他们被揶揄的原因――虽然不知道具体的合约细节是谁披露出去的,但大家都愿意看华纳的笑话。
7月14日,经过两周的粗剪后,《湖中水怪》大致的正片内容已经出炉了。
全片的时长大约114分钟,加上片头片尾,控制在了120分钟以内。
毕竟是特效电影,时长问题必须要注意,一旦节奏太过缓慢,会显得电影“啰嗦”,能给予观众的视觉爽感也会被影响。
换言之,特效片就不要学人家剧情电影玩思考,压根走的不是一类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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