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段子说得好,不太记得清了,但大致是:老板跟你谈理想,你跟老板谈工资,老板说理想比工资重要,那绝逼是这丫的想坑人。
所以,别看文斯场面话说得好,或许也带着几分真心。
但莱曼接着谈的,依旧是待遇——不扯那些虚的,直接上硬菜。
人家有成绩,有能力,就拿待遇砸,态度亲近只是调剂品,不是必需品。
以第一季文斯掌控项目的表现,是该往上涨涨。
随后,莱曼就提出让文斯-吉里根继续负责《绝命毒师》项目的制作,主要职位依旧是制片、导演兼编剧,全凭他的意思来,掌控整个项目大局,除了财务支出由萤火虫把关,剩下的基本由他说了算。
这份信重,算是很不错了。
文斯嘴上惶恐,心里却是感激之余,认可满意。
再然后,莱曼很大方的将早就准备好的项目条款推到了文斯-吉里根面前。
主要也就是确定待遇标准。
首先,是第一季的成功,萤火虫从广告收益的1800多万里,拿出200万以作整个幕后团队的激励,而按功劳,文斯能拿90万;
第二,是第二季的工作,文斯每集的拍摄薪酬上涨至25万,编剧和制片等职位加起来,大约能拿530万左右;
第三,这只是基础薪资,还有一份根据收视率、口碑、留存率等大数据浮动的激励条款,大致是同比上涨1至3成,也就是160万封顶。
第四,文斯工作室能以百分之20的份额参与项目收益,但不涉及广告分成,也就是说,第二季的转播版权扣除开支后的利润,文斯能以工作室形式拿到2成项目红利,且保留上浮空间。
整套合约看下来,文斯只要保证《绝命毒师》续季的收视率,保守估计能赚个一千万。
这个待遇真不低了,其他电视台可能还没莱曼这般手笔。
当然,这也是文斯值这个价,好几亿的大生意,给这么多莱曼觉得很合适。
——稍高一些,但也没高得离谱。
随后,那便是皆大欢喜,非常轻松的事了。
文斯根本不想拒绝这份待遇,扭捏一下,表点心意,也就确定下来。
对此,莱曼也很满意。
这种可编可导,还有制片能力、剧组调控能力都不错的人才,起码不用担心拉拢他会吃亏。
能创造利益,分享收益根本不算什么。
签了条款后,文斯说道:“如此信重,我必不让先生失望。”
一番话,说得很是认真。
即便莱曼很理智,也差点情绪流露。
“让你多费心了。”
......
待文斯离开后,莱曼又跑去跟约瑟夫商量了一下,让他先跟福克斯接触,这样一来,也更好谈判,如果莱曼不露面的话,什么都还有挽救的机会,就算谈崩了,也不伤害双方之间的交情。
毕竟,约瑟夫是萤火虫执行官,为自家公司争取利益怎么了。
而约瑟夫也是人精,对谈判这事,轻车熟路。
与福克斯电视台经理见面之后,就互相攀交情,讲些客气话。
恨不得两家变一家,都是自己人。
但其实,两位都在心里琢磨怎么压价/提价,丝毫不受半点影响。
果不其然,福克斯经理就道:“不定下后续播放版权,心思不齐,就容易生出变故。还希望早下决定,我想,福克斯与贵方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话说得有理有据,义正言辞,还一副为项目着想的样子,可惜就是避开不谈实利有些刻意了。
约瑟夫笑眯眯的,听着不时点头,一副你说得对你说的好,但却是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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