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莎此战颇为英勇,自阿拉贡带头发起冲锋后,她是第一批冲向敌群的剑盾手,整场战斗下来,她斩敌九人,比商队中的一些老手还猛。她原以为唐宁会夸她的,结果……
珊莎垂下了脑袋,蔫蔫地道:“知道了,大人。”
唐宁看她那一副好象“鹌鹑”似的模样,心中莫名有些想笑,便安慰她道:“珊莎,其实……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真的?”珊莎抬起头,眼神亮了起来。
“嗯,”唐宁诚恳地点了点头,道:“能在战场上活下来,你已经做得非常好了。”
“要想报仇,你必须比你的仇人长命,你和山姆想要重现你们维杜尔家族的光荣,就要努力地活下去。记住我说的话,只有握住了手中之剑,才能拥有与人谈判的资格。”
“哦,”珊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最后那句话,是唐宁老爸在玩《魔法门之英雄无敌3》时最喜欢对他说的话。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一家三口经常联机打游戏,而唐爸总是发展最慢的那个,严重拖后了游戏的进程,于是唐宁便经常和唐妈联起手来,先把唐爸灭了,然后才决胜负,以致于唐爸经常“忧愤”地叹息道:“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珊莎还在那发呆,唐宁已经走开了。
他心里喜滋滋的,因为他发现自己在对珊莎说那一堆废话时,在语法以及构词上居然毫无滞碍,显然文化水平又有了长足的进步。换在穿越前,碰上这么高兴的事,他早就炒几个菜,开一瓶五粮液喝上了。
商队继续前进。
七个伤员被安置在马车上,随同前往图鲁尔部落。
七个人里面,重伤的三位,皆是刀伤,蜥蜴人的刀与他们的箭一样,都带毒。这种毒很奇怪,并非见血封喉,一沾即死的那种,但它会在两三天内逐渐地腐蚀你的身体,让你受尽折磨而死。
阿拉贡两年前耻辱的那一役,被他带出来的伤员,甚至等不及被送至光明教会医治就全身腐烂而亡。
唐宁拦停了运载伤员的马车。
自从学会治疗术之后,他经常都会偷偷摸摸地去丛林里抓兔子,捅伤后,再用治疗术进行救治。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因为开始的时候,治疗术的疗伤效果实在差强人意,他怕被人笑话,二来他也不想太早暴露自己会魔法的事实。
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是唐宁一贯的宗旨。
商队的七个伤员,都中了蜥蜴人的毒,其实在本质上来说,如果不及时救治,他们都会在两三天内成为死人,无分伤势的轻重。
人命关天,唐宁决定试一试自己的“手艺”,在特维亚光明教会的时候,那个光明牧师连山姆他们三个垂死之人都救得活,可见光明魔法的强大,自己的修为虽然远远不及,但试试又何妨?总好过半夜去捅兔子吧……
见唐宁突然坐到了伤员的马车上。
阿拉贡策马跟了上来,好奇地问道:“铜铃,你是不想骑马了吗?你想坐车的话,我让人安排另一辆车给你。”
“不是。”唐宁摇摇头。
在他面前,躺着一个腹部中刀的伤员,满身血污,面如紫金,气若游丝,唐宁解开他腹部上用来包扎止血的麻布,只见伤口处皮肉翻开,腥臭扑鼻,黑色的血块、膏药混合着墨绿色的脓液正徐徐地往外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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