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卷宗上记载,之所以会发现第一具尸体,是因为有位百姓家里死了人,却没有安葬费,便想着把人运到郊外随便埋了,谁知在挖坑时却挖出了一具尸体,那人发现尸体后便连忙报了官。
经过查验,被害者是不久前刚走丟的一名女子,因为家里只有她一人,所以便没有人察觉她失踪了。
其余四具尸体皆是因为收到家里人报案,县衙的人去郊外挖才挖出来的。
魏长临看完卷宗,问道:“这凶手每次都将尸体藏在同一个地方?”
“不是。”宋延指着卷宗道:“后面说了,凶手分别将尸体藏在了四处不同的郊外。”
“被害人不是有五名,怎的只藏在了四处?”魏长临道。
陈县令道:“因为晋安只有东南西北四郊,到了第五具尸体时便藏在重复的地方。”
“如此看来,这凶手的确是在故意藏匿尸体,若是如此,那么凶手是庞大的组织的嫌疑很大。”魏长临道:“固定的藏匿地点,故意的藏匿手法,简直就像流水线一样。”
不仅如此,根据寻欢楼的经验来看,这个组织应当在大晋各地都有分部,因为若是组织犯案,被害者应该不止这么几个人才对。
因为组织在别的地方也寻找着猎物,这恐怕同雇主所在的地方有关,哪里的雇主就往哪里找人。
这样正好解释了为何凶手时隔十年又出来作案的原因,以及为何这次被害者同十年前一样,少了头颅,或许这次的雇主也是想要头颅呢?
“魏大人分析的很有道理。”宋延道:“可若是如此,那么为何这次凶手在作案后却不将尸体掩埋?”
“魏大人不觉得很奇怪吗?”
“或许是...”魏长临单手托腮,大脑转个不停,”是因为组织有了新规定,杀了人后不能处理尸体了?”
“或许组织认为,即便是将尸体藏起来还是会被人发现,不如就不浪费精力藏尸了。”
“是啊。”茯苓附和道:“左右藏起来也要被发现,还不如不藏了,因为除了魏大人好像也没人会想到什么器官买卖组织这等高大尚的东西。”
麦冬却不是这样想的,他道:“或许这压根不是什么器官买卖组织,而只是单纯的因为凶手突然想出来杀人了,而他割走人的器官不过是为了满足他的变态心里罢了。”
宋延认为麦冬说的很有理,“麦冬分析很好,正好十年前的第一具尸体也是少了头颅,或许凶手是打算将十年前的杀人事件重演一遍。”
魏长临质疑道:“可凶手若是个心理变态之人,又为何要时隔十年才出来杀人,难道这十年间,凶手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那变态的心?”
是啊,每个人的分析都有一定的道理,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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