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们收藏订阅留言浇灌和打赏~给大家看元宵的美丽写真。【布偶小仙女侧头看窗外.jpg】【小仙女湛蓝的眼部特写.jpg】【小仙女一点都不优雅的舔毛.jpg】【小仙女和芝麻玩拍爪爪,你拍一我拍一.jpg】
再附送一张三儿的写真照【腹肌人鱼线.jpg】
昨晚上码着码着睡着了,还有三章我再去码~
第131章风向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
吴律师简简单单一句话就让夏秋听的有些恍惚。
吴律师说的判决自然是指超市事件时夏秋提起的相关诉讼。
这个案子有些复杂,涉及到的人员众多,取证也很困难。
因为需要起诉多个不同主体的原因,夏秋从一开始就需要垫付很大一笔律师费和诉讼费,这也让他那段时间明明事业上有所发展却仍然穷的不敢敞开手脚花钱。
虽然如此夏秋仍是打定了主意,即使亏本、胜算不大也会兑现诺言,坚持一告到底。但他没想到,没过多久事情就迎来了转机。
公安机关的突然介入让这整个案子从自诉程序转为了公诉,夏秋只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子的举证责任被全部转到了检察院手里。
这也让稍有些焦头烂额的夏秋着实松了一口气。再之后,夏秋就将案件相关全盘托付给了吴律师,自己很少再去关注后续进展了。
没想到,事情才过去一个多季度就迎来了这份判决书。
夏秋快速的点开了吴律师发来的附件。
附件中的判决书页数众多,其中仅仅案情陈述和被告人答辩内容就记录了满满几十页。夏秋逐字逐行一页页的阅读过去,渐渐地翻到了末尾的审判结果。
叉叉超市非法经营、侵犯名誉权。因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被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判处3年和1年的有期徒刑。此外,夏秋对王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另判决王某赔偿10万G。
在微博评论中进行了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的被告网民们被判公开道歉,并各赔偿夏秋精神损失费1万G。
至于发帖的网络大V,据其本人供述以及公安方掌握的相关证据,证实该大V从事网络营销策划活动。
他在收了叉叉超市主管人员提供的20万资金之后,在明知所发内容为虚假的情况下,仍然撰写了相关文章并发在互联网上,该文章引发大量网友跟帖,对夏秋进行了攻击、谩骂和诋毁。
此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判处大V有期徒刑2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罚金。另外因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该大V赔偿夏秋精神损失费10万G,删除网上□□,并公开道歉以恢复夏秋名誉。
看到这结果夏秋不由舒展开了眉眼,嘴角也忍不住翘了起来。
“秋秋,”趴在锦囊边边上跟着夏秋一起看判决书的豆蔻嘟着嘴道,“你翻页太快啦,我来不及看。”
夏秋揉了揉他的脑袋,笑道,“结局就是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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