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踌躇满志地去了。
结果不出所料,直接落选。她可以像王祖贤可以像林青霞,但她独独不是自己。没有表演天赋,模仿虽然到位,可没有丝毫特色。
美,是挺美。美得没有灵魂,导演摇摇头刷掉了。
何小丽的明星梦再一次破灭,她又豁不出去“一脱成名”,自然断了这个念想。失意之时,无意间听到了邓丽君的歌。那时邓丽君如龙卷风刮遍全中国,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唱邓丽君的歌。
何小丽学会了《甜蜜蜜》、《月亮代表我的心》,她无法自拔地崇拜起了这位璀璨的歌坛之星。后来,生活所迫的何小丽再次选择了多份兼职。
她不仅要养活自己,每个月还得给家中弟妹寄去生活费。何小丽没有叫过苦,叫苦有什么用呢。如果社会同情弱者,便也没有什么悲剧可言。
何小丽是个坚强的女人,她明白唯有不倒下,才能继续往前走。
回归忙碌生活的何小丽,开始在路边摆摊卖磁带。那时候歌星磁带很火,年轻人以提着录音机放磁带,聚众听歌开派对为潮流。
何小丽的生意还不错,只是偶尔会遇上收保护费的流氓。她见得多了,有时流氓们动手动脚占点便宜,她一声不吭。这样又不掉块肉,又能少交一点保护费,何乐而不为。
何小丽就是在路边摊上,遇见了雄哥。
他们相遇时,雄哥刚与前妻离婚,四十三岁,男人的黄金年龄。何小丽二十四岁,女人的大好时光。
何小丽蹲在路边,收音机里放着邓丽君的歌。她面前整整齐齐摆着上百合明星磁带。
雄哥身边跟了两个小明星,女的,小有名气。他没有其他大佬那般煞人的气质,反而蹲下,笑了笑:“傻女,有没有邓丽君?”
何小丽没有化妆,素颜清纯得如百合花一样。她扬起嘴角大笑:“大哥,你好趣,我这录音机里放的什么?人人都爱邓丽君,怎么会没有她的?!”
何小丽笑得很漂亮,别说雄哥怦然心动,连他的保镖都觉得先前那些小明星没姿没色。
当天,雄哥把邓丽君的磁带全买走。当然,同时带走了何小丽。
后来,何小丽相当于找了个固定饭票,雄哥对女人一向挺大方。她跟着大佬混,生活水平也直线上升。不过雄哥给她的钱,每次也不见添些什么新衣服新包包,就平白消失了。
雄哥问起,何小丽说买了首饰,哪里记得花多少呀。
其实,她偷偷寄给了家人。
雄哥养女人,一直是捧在手心。他出资给何小丽拍电影,相当于带资金进组。何小丽不温不火地拍了几部电影后,并没有什么起色。
何小丽说不拍了,何必浪费钱。她算是明白,有的人再怎么努力,没有这个命,就吃不了这碗饭。
雄哥问:“傻女,那我送你去国外发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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