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应生的表情变得微妙,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没过多久,任明卿敲了敲门,在庄墨应声后推门而入。任明卿见到他喜出望外:“庄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刚谈完一个项目。”
“你要写新的剧本了么?”
“酒桌上说的都不作数——你呢?你的稿子写得怎么样?”
任明卿笑得勉强,即使光线黯淡,也可以看出他浓重的黑眼圈:“还差一点儿。”
“他们什么时候要稿子?”庄墨明知故问。
“……明天。”
庄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那你今天要上班到几点?”
“……凌晨三点。”
任明卿说完之后,有那么几秒钟,他站在那里,在苦闷又沮丧的情绪中无法自拔。他的小说还差个结尾就能完成,只是过了明天没有人再要它,而他对此无能为力。他有一种奇异地对不起它的感觉,就像一个口袋里空空如也的父亲面对着就快要辍学的孩子。
“要不这样,你在这儿写。”庄墨的声音拉回了任明卿的神智,但他发现无法理解这番话。
庄墨解释道:“这里是酒吧吧?我可以点任何员工陪我喝酒——你不要害怕,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我带了电脑。”他掏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摆在了任明卿面前。
任明卿落荒而逃:“不用了,庄先生,不用了……”他是个羞涩而内向的人,对他人的好意非常抗拒,似乎觉得自己不配被人优待。与其被人照顾,受人恩惠,他更习惯一个人默默忍受痛苦。
任明卿回到外面的时候依旧脸红心跳。经理骂他磨洋工,他定了定心神,专注于眼前的工作。但是等他送了一趟酒回来,庄墨已经手插着裤袋靠在吧台边上了。他浑身上下仿佛没有骨头,歪着脖子靠在墙边与经理谈笑,说话间漫不经心地扫了他一眼,素来严肃的唇角带上了一抹暧昧的笑容,看上去就像个混惯风月场的公子哥。
“……三个钟一千,不能再少了。”任明卿听到经理讨价还价。
“我不!”任明卿涨红着脸走到他们中间。他不想自己赚钱,却让庄墨破费。他虽然软弱又残疾,但他靠自己的工作获得报酬,不是他该要的他分文不取。
经理啧了一声,显然误会了他拒绝的理由:“有人看上你了,你有什么可不开心的,你他妈良家妇女啊?!”在这里工作,这种事惺忪平常。只不过任明卿腿脚残疾,就算有人对他那张清秀却无趣的脸感兴趣,看他一瘸一拐的走姿也倒尽了胃口。像庄墨这样的客人吃香着呢,要是在平常,哪儿轮得到他。
“不不不是啊……”任明卿红着脸想跟经理争辩,但一心急就开始口吃。
这个时候,庄墨揽过了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你可以拿到稿酬后,把钱结给我。”
“……”任明卿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仔细想想,也不失为一个良策,只是得冒一定的风险,“我不一定会过稿……”
“看来你一定要过了。”庄墨把钱拍在了吧台上,替他做出了决定。
庄墨揽着任明卿走了几步,回头问:“能带出去么?”酒吧太吵,不是好的写作环境。
“不能!”任明卿焦急道,“带出去更贵!”
经理:“……”他没听错吧?这小子一眨眼功夫帮着客人省钱?他到底是给谁打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