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也远远不如第二纪元的十分之一。”
詹森的目光飘向远方,“那时人族和兽人族争夺布拉马山这个军事要塞,爆发了一次大战。”
“人族最伟大的圣域战士艾尔西·贝尔削断了布拉马最高的一个山峰,将几万兽人压死在山下。”
詹森转头看了路易斯一眼,“据说,因为那里有许多兽人的魂魄,所以地精格外多。”
“和地精有什么关系?”
“地精们奴役这些地底的灵魂,帮助他们探测地底的宝藏。”
“当然,相比于人族,他们更仇视兽人。”
路易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地底洞穴,难道是地精的洞穴?
巅峰之下,不就是那些兽人灵魂的所在地吗?
只不过,这里距离山顶,还有十几天的路程,路易斯不着急。
他决定到了山顶之后,就去看看。
他们不知道,此时还有一个盗贼跟在队伍末尾。
哈维蹲在树上,俯视着过路的队伍——他的任务和这些人同路。
经过长途跋涉,在下午时分,队伍终于脱离了密林,来到了山脚。
倒不是说山上没有树,只不过不像森林里那样密密麻麻,把什么都遮盖住了,受了埋伏也不知道。
一群人把马拴在河边,自己跑去洗刷身体。
女仆用大锅烧水,在马车里给丽塔擦身体。
男人们则只穿着裤子,在河里洗澡。
要不是顾及到丽塔在马车里,这群人恐怕连裤子都不穿。
不过路易斯终究是人小脸皮薄,匆匆洗完就上岸穿好了衣服,生怕有女人跑出来,看到自己赤身裸体,发出惊恐的尖叫。
路易斯搓搓胳膊,他可不想被人当成小色鬼。
等大家都洗了澡,厨师去上游取了水,准备做点好吃的。
这次晚餐除了烤肉,厨师还特意煮了浓浓的青豆汤,又把面包烤的焦脆,撒上砂糖。
一群人终于脱离了危险的森林,心里觉得轻松,胃口也好了起来。
只不过经过昨天的事,詹森更加警惕起来,他勒令所有人,不能喝酒。
毕竟除了寒冬,烈酒对提神可没什么帮助,反而会起反效果。
一个护卫嘴里吃着一大块肉,含糊地抱怨着,“不让喝酒可真难受啊。”
路易斯不明所以,“不就是不喝酒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唉,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知道酒有多好喝了。”
路易斯撇撇嘴,就那烧嗓子的东西,还三枚金龙一壶,白给他都不喝。
路易斯砸吧砸吧嘴,“要说酒,老爹酿的果酒才好喝,甜甜的。”
护卫嘲笑他,“那都是娘们儿爱喝的酒。”
路易斯没理他,说他可以,说老爹,他会不高兴。
护卫看他脸色不好,挠挠头,“唉,我这人就爱开玩笑,你可别生气啊。”
路易斯摇摇头,“没什么。”
大家吃完了饭,在原地扎起了帐篷。
“十人守夜。”
詹森点名了几个人,让路易斯先去睡了。
这两天都是路易斯在守前半夜,今天,他会在凌晨最后三个小时守夜。
看到留下足够的人守夜后,路易斯钻进帐篷,进入了黑甜的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