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详细阐述这种吏治破坏的过程是费时、费力的、也是复杂的。但我们应该知道吏治的破坏,与所谓的官员道德无关。如果缺乏众多强大的利益群体的推动;那仅凭官员的利益、力量是绝不会导至吏治全面败坏的;因为官员在滥用手中权力谋求私利之时,他所面对的阻力实在太大了。
甚至而言,如果吏治败坏只代表官员与少数利益者的利益;那官员也不敢肆意破坏吏治的;因为他们这样做时,面对的阻力同样还是非常大的。
比如皇帝收取“矿税”结果是引得“民变”四起:“据初步统计,当时各地发生的大小”民变“不下数百起。”注1
而且“民变”通常都是用暴力的手段打杀“税监”及其爪牙。发生这一切并不让人最惊讶,最让人惊讶的是这种行为,竟然受到主流社会的认同、赞同、支持。
我们通常认为,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事;完全是因为“税监”们太嚣张了、太变态、太恶劣了。但实际上呢?泪痕以为汉代十常侍张让说得话最有道理了“都说我们把国家给搞乱了,但所谓的清流有几个是清白的?”我们把这话放在明末,应该也是完全正确的!
泪痕从不否认“税监”肯定是贪婪、恶劣的,问题是:在明帝国后期,不贪婪、不恶劣的官员、太监、贵族、将领有几多少?一个人如果用暴力手段打击、杀死这些贪婪的、恶劣的家伙们,结果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整个上流社会也会那样积极认同、赞同、支持这种行为吗?显然是不会的!
“矿税”之所以会遭受到如此扑天盖地的打击,仅仅是因为他只代表了皇帝与某些太监的利益。以皇帝的权力、以皇帝亲信的太监,在没有得到普遍利益群体支持下,尚且不能随心所欲的侵犯社会利益;那区区芝麻绿豆大的官就更可想而知了。
但是?如果在吏治败坏代表了官员与普遍强势利益群体的利益,那官员自然敢肆意破坏了吏治了。因为他们在破坏吏治时,所面对的阻力将会小到极点!这一切在什么时候会出现呢?只有在土地(社会经济资源)被社会少数人(贵族、官僚、上层太监、大商人、缙绅、庶民地主)占据之时,才会发现这种局面。
所以皇帝收矿税,惹得天怒人怨,惹得整个社会反对、反抗、回击之声震耳欲聋,但普遍官员们的贪污、受贿、欺凌弱势群体的行为呢?谁敢在这上面大做文章,并揪住臭名昭著者不放手呢?
得罪皇帝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得罪了整个既得利益集团,那可真是后果太严重了。在这种背景下,帝国吏治遂乱得越来越不可收拾了。
而在这种发展中,终于会发展到极致;那就是无官不贪、无贪不官!
无官不贪,这好理解;无贪不官呢?就是官员如果不贪污,就无法在官场上混了。因为你处于庞大的贪污网络之中;你实在会身不由己。
最简单的而言,做为一个地方官;韩一良在奏章中说:诸臣谈及蠹民,都归咎于州县官员不廉洁。殊不知州县官员无法廉洁,薪俸原本不多,要应付上司票取,不是借口“无碍官银”便是借口“未完抵赎”官员过境又付“书仪”欲结欢心,还不在此例,顶头上司巡按“荐谢”动辄五十两、一百两;遇上考满进京朝觐,非三四千两无法过关。这大把大把的银子不是天下掉下来地里长出来的,要州县官员廉洁,可能吗?(以上韩一良奏章内容摘自樊树志崇祯传)
官员的贪污,所代表的利益者;绝不是某个人、某几个人;他们只是官僚集团整体掠取利益链条上的一个环节罢了。如果你不愿意成为这个链条中的一个环节,你就将会被排斥在这个链条之外。
而整个官僚集团在掠取这种利益时,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是因为他们这种行为,通常是与社会强势利益群体是一致的。官僚集团贪污、受贿;绝不是只是单纯代表整个官僚集团的利益。如果官僚集团廉洁了,那整个既得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马上就会丧失许多。
官僚集团是帝国整个既得利益集团敛取帝国利益的一个环节;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因为他们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加在一起,实际上已构成一个空前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已占有了帝国绝大部分的经济资源、绝大部分的政治资源;面对他们利益的扩张,是谁也不敢触及的,是谁也无力触及的!
只有吏治的败坏;普遍贵族、上层太监、官僚、缙绅、庶民地主构成的既得利益集团,才可以尽情的扩张自己的利益。如果吏治严明,那他们普遍既得的利益恐怕将会损失大部分。因为这层利益关系,社会才会出现众多利益群体积极推动吏治败坏。
自命英明神武的崇祯皇帝;自命救国救民、忧国忧民的东林党。
他们面对这个既得利益集团,都只有绕着道走;谁敢对这个利益集团报以打击呢?他们只是对着这个利益集团发表一通又一通空洞的、慷慨激昂的、忧国忧民的空喊,绝不敢对他们做任何实质性的压抑与打击。所以到了所谓东林“众正盈朝”之时的天启初年、崇祯初年,帝国吏治也没有任何改变。
泪痕常想,做为一个官员贪污、受贿的最大动力是什么呢?最后泪痕惊讶的发现,一切竟然不是他们的贪欲;用所谓的贪欲去解释社会中的不正之风,这固然永远也没有错;问题是:如果没有任何阻力,人的贪欲自然会无限膨胀;如果有强大的阻力,那谁的贪欲也会变小的。
官员贪污、受贿的最大动力是:社会上存在着众多拿着钱、想着种种办法去收买官员的利益群体。这种说法,也许有为官员贪污、受贿辩解的嫌疑;但我们必须得弄清楚,一个社会中为什么会出现众多拿着钱、想着种种办法去收买官员的利益群体呢?
一切上层建筑(国家、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思想)无论他表面上多么超然,实际上都植根于利益之上的。它们都是调节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都是在阐述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
大明帝国的律法;当然也不可能超然于这一切之上的。它也是调节当时社会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认为帝国的律法在保护自己利益的人,自然不会成天想着如何破坏律法(当然也就不会成天拿着钱想着如何收买官员破坏吏治);认为帝国的律法在阻碍自己利益扩张的人,自然会成天想着如何破坏帝国律法(当然他们自然会成天拿着钱想着如何收买官员破坏吏治)。
帝国的官员,只是帝国律法运作的执行者;如果破坏帝国律法会侵害官员之外的所有利益群体,那借官员一百个胆子官员也不敢破坏这律法的运作。
但帝国的律法的破坏,常常是代表着众多个人、众多利益群体的利益,所以他们常常都希望官员去破坏帝国的律法,为此他们不惜用尽种种手段去收买官员。如果这种个人、这种利益群体人数越来越多、势力越来越大,那官员自然都得被纷纷拉下水。
在这种背景下,一个官员如果按律法事;所面对的阻力、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如果他按律法办事,就等于把无数主动送上门来的利益给推出去(他自己拒绝这种利益没有错,但他要阻挡大家都获得这种利益就会得罪无数人);如果他按章办事,就等于得罪一大批人(他等于阻挡了同事、下属、上司获得主动送上门的利益);更主要的是那些办不成事的人(通常都是盘根错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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