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在摊铺上抓起一寸余长形似短笛的哨子,放在口中一吹,发出一阵类似鸟叫声音,非常好听。
看见她拿在手中爱不释手,非常喜欢的模样,凤天赐对摆摊的商贩说道:“请问这哨子多少钱?”
那商贩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看见凤天赐后,眼神一亮。
“凤少爷要这物什尽管拿去,不要钱!”
凤天赐一愣,却见那小贩继续说道:“乌江镇谁不知道凤少爷是剿灭盗匪的大英雄,如果这点小东西我向您收钱还不让人给骂死!”
凤天赐听后不禁莞尔一笑,原来是这么回事,不想自己现在成为乌江百姓心目中的大英雄,连买东西人家都不肯要钱。
但凤天赐可不是爱贪小便宜的人,在他从怀中摸出一小块碎银,放在那小贩手中,那人推辞不收,在凤天赐执意坚持下,那小贩推却不过,只有收下银子。他心中不过意,将那短哨重新用红绳穿好,才交到凤天赐手中。
接过短哨,凤天赐将它挂在小凤芷的颈上,笑着对她说道:“以后只要芷儿一吹哨,哥哥立马出现在你面前!”
小凤芷伸出她那莲藕般白嫩的小手,撒娇地道:“哥哥这可是你说的,咱们拉勾勾不许反悔!”
看见妹妹惹人疼爱的小模样,凤天赐笑着捏住她的小手来回勾了几下。
一路陪着妹妹玩耍,不知不觉来到金富贵家的醉月,而这胖子早就站在下左顾右盼,似乎在等人的模样。
醉月临江而建,前有一处颇为宽敞的空地,此处最为热闹,许多人在这里扎起花灯,然后顺着水流向乌江放灯。
放灯是乌江镇延续多年的风俗,传说只要将自己的愿望写在花灯上,并将之放入江中,便能得到江神显灵庇佑,诚心人能得到愿望实现。
“富贵!”
看见了金富贵,凤天赐招呼了一声。
“老大!你来了!郎中已在上,走,我们一起上去!”
金富贵赶忙将凤天赐兄妹二人引上三。
今晚庆元灯会,醉月生意十分火爆,许多人都事先预定了桌位,上下三均已满座。
跟着金富贵走上三,来到靠近窗口的一间包厢,吴庆生早就坐在那里等他们到来。
“老大!”
看见凤天赐来了,吴庆生站起招呼一声。
凤天赐点了点头,示意他坐下,自己也跟小凤芷坐了下来,金富贵坐在吴庆生旁边。
紧跟着,店中小儿上了一壶清茶跟几样糕点,金富贵端起茶壶为每人到了一杯。
“庆生,最近怎么样?”
凭窗下望,正好能看见滚滚乌江水,人们放的花灯在江面上忽隐忽现,令乌江更添几分神秘。
“还不是天天在药铺帮忙,无聊极了!”
吴庆生话语中充满牢骚味,显然最近将他憋狠了。
抿了一口茶,凤天赐淡淡说道:“过几天我会去苍龙道场找丁锦统领,我想加入乌江民团!”
护卫军虽然解散,但凤天赐对丁锦的称呼一时间还没有改过来。
“好耶!老大,我正觉得这日子过得太沉闷,兄弟们跟你一起去参加民团。”
吴庆生立马响应,一旁的金富贵也举手赞成。
凤天赐心中暗笑,他这两位兄弟都是闲不住的主,不找点事做浑身都不舒坦。
于是,三人在一起商量了一会儿,决定三日后一起去苍龙道场。
“不知道这丁老头这次会让我在民团中担任什么职位,怎么说我曾经也是护卫军的副队长。”
金富贵这胖子最是虚荣,人还没去,就关心人家给他什么职位。
“胖子,我看民团里有个职位十分适合你!”
吴庆生在一旁打趣道。
“什么职位?”
金富贵信以为真。
“当然是伙头队队长的职务,就你这身段,往那儿一站,不用介绍人家就会明白你是干什么的!”
吴庆生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靠!郎中,你是不是在搞人身攻击,还是羡慕金爷的魔鬼身材?”
金富贵果然皮厚,就他那体型也敢自称为魔鬼身材。
“胖子!”吴庆生向金富贵竖起了大拇指,“咱长这么大见过不要脸的,但是还没见过像你这般不要脸的,佩服!佩服!”
金富贵眯起小眼,得意道:“郎中,想不到你也有佩服我的时候,看在你今晚表现还算谦虚的份上,哥指你一条明路,想要身体壮,到咱家酒来住上一个月,包你有哥这般魔鬼身材!”
“嗨!你这死胖子。”吴庆生捋起衣袖,一副要跟金富贵算账的样子,“你还蹬鼻子上脸呢!居然敢在我面前称哥,找死不成!”
昔日乌江四兄弟结拜,除了凤天赐是老大均无异议,其他三人为排行一直争吵不休,互相不服气,金富贵今天逮到机会占吴庆生的便宜,他自然反唇相讥。
一时间,两人唇枪舌剑斗得不亦乐乎。
凤天赐看在眼里,心中另有一番感触。
别看他二人一见面就抬杠,但是兄弟之间感情极深,都能为对方两肋插刀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所谓抬杠斗嘴,其实也是他们体现兄弟感情的一种方式。
“哥哥!你快看,红色的月亮!
小凤芷自来一直伸头看窗外江面上漂流的花灯,未曾吭声,乍一说话,众人纷纷转头向她看去。
顺着她的方向正好看到窗外,一副奇异景象出现在众人眼前。
悬挂在苍穹之上的月亮不知何时竟然变成红色,血一般的红色,散发出妖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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