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日的傍晚,他突然回光返照地坐起身,整理了一下皱巴巴的袍子,去到瑶琴前坐下来,将身沐浴在火红的晚霞里。
远看一衣青黛,风华无双,恍若谪仙。
近看形容枯槁,骨瘦嶙峋,犹如走肉。
“我的时间不多了。”他说着,信手拨弄了一下琴弦,道:“这一曲,是为答谢你做了我大半辈子的知音。”
言毕,双手抚上琴弦,弹指间,天籁之音乍然流泻。如钧天广乐,鸾吟凤唱。
一点一滴,一声一息,都显得弥足珍贵。
本王静静地坐在那里,不为他高声喝彩,亦不为他涕泪涟洏。
只作为一个聆听者,静静地听他弹完最后一支惊鸿曲,陪他走过最后一段芳华路。
从此,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本王随着他一首哀婉凄凉,郁郁不得的《长相思》,倒是想起了许多的陈年旧事……
那一年,父王抱着襁褓中的我,去姚府上做客。
宾朋满座,谈笑无穷间,他无暇照看于我,便将我交给了姚书云的奶妈,由她抱着我放到了姚书云的小床上,同他大眼瞪小眼地打发时间。
那时的姚书云出生没多久,小脸又红又皱,活像个小老太太。
可那小老太太从小就跟我结眼缘,前头还在哭个不停,见到本王后,突然就止了哭,冲着本王一个劲的傻笑。
本王捏住他的脸,左右瞧了瞧,暗自道:“东西岳适中周才、南岳平阔正中、北岳方圆丰隆、中岳方方正正,怎么看怎么是富贵之相,可这孩子,怎么像是先天不足,傻不拉几的?”
后来,过了一年半之久,那小傻子先没学会说话,倒是学会了满地跑,一旦溜出了姚府,必然会熟门熟路地摸到我的院子里,从外头撅两块泥,放进本王的芝麻糊糊里。
那小子从小就不是个东西,大人他斗不过,就想方设法地跑来寻本王的乐子。
而本王生来就缺少四识,吃了泥巴也不自知,连汤带水的全喝了。若不是有一天被奶妈发现了,估计本王还是吃上好一阵子的污泥。
此路不通之后,他立马又跑去抓了几条胡辣子,放到熟睡中的本王的肚皮上。
本王虽然试不着疼,可那几条虫子在本王的肚子上一路蜿蜒,所经之处,起了一片红色的疹子。
等到本王发现了,那行凶的小兔崽子早就溜之大吉了。
本王对姚书云虽然有诸多怨念,可身为一个“成年人”,实在是懒得同他一个熊孩子一般见识。
于是,在本王看似软弱的纵容下,那小子越发的无法无天,今日在本王的靴子里放一只癞蛤蟆,明日在本王的被子里塞一窝蛇,后天再在本王的头上悬一个马蜂窝。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花样推陈出新,无穷尽也。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本王根本不为外物所扰,既不会痛哭流涕,也不会惊慌失措,整日里跟看猴戏似的看着他,才恍然觉得,他是被我看低了。
可惜他还没来记得让我高看他,姚府上突然请来了两位先生,一位教他习武练剑,一位教他念书写字,逼得他消停了好一阵子,都没怎么来打搅我。
直到又几年之后,我二人一同被送入了“上清书院”,才又冤家路窄的,凑到了一块。
彼时,姚书云已经成长为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往一堆歪瓜裂枣的纨绔里一扎,也算是个鹤立鸡群的人物。
可这人的本质却和那些大少没什么区别,闲着没事斗鸡斗狗斗蟋蟀,或者偷瓜偷枣偷看女人洗澡。正儿八经的诗歌没学会几首,淫词艳曲倒是学了一堆。
私塾里的小姑娘,凡是有几分姿色的,都没能逃过他的魔爪,经常红着脸跑来找本王,希望本王能仗着出身高贵,后台强硬,敢于替她们出头,说上姚书云两句。
本王原本只想着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不去理会凡尘俗事,可架不住那群小姑娘的苦苦哀求,只得降尊纡贵地看了那混世魔王一眼,道:“你小子,差不多行了。”
本王原以为凭姚书云那种唯我独尊的性格,一准会跳起来,张牙舞爪地蹦跶一番。却不想,他竟是眯起了那双细长的眸子,笑出了一脸的春光烂漫,道:“不容易啊,入学半年多,你总算是肯理我了。”
☆、第6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