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角蜥是一种头上带菱形的旱地蜥蜴,非常凶猛和狡猾,只要是眼前会动的小东西,他都会吃。”
白蚁王子的话,让虞骑云眉头一皱,心里的烦躁让他更觉干渴,不甘心地问:
“这里就没其他的水源了?”
白蚁王子:“当然有,不过离这里有几个小时路程,我们今天时间不够。”
“就去那个水塘,我们会飞,怕个鸟!”春叶公主看见两个大男人喝口水都墨迹半天,触角都气得快折断了。
白蚁王子冷眼看向春叶,不说话,他现在是越来越讨厌这丫头,懒得理他。
“要不,去看看,说不定那条角什么蜥的早就被行军蚁给吃掉了。”
这是虞骑云的建议,他嗓子都快冒烟了,再不喝点水,感觉自己就要晕菜。
苍原王子只好无奈地耸耸肩。
……
5分钟后。
虞骑云随口的一句玩笑话,还真灵验了,当他们风尘仆仆地赶到那一个被杂草环绕的小水塘时。
一个巨大如恐龙的骨架白森森地在水塘边耸立,在炙亮的阳光下,虞骑云寒毛倒竖,因为他不闻到了血腥,还清晰地看到了骨架缝隙里残留的血迹。
春叶公主吓得翅膀在空中翻卷,一个莫名其妙的俯冲,让背上的虞骑云猝不及防地扑向大地,摔了个狗啃屎。
苍原王子徐徐飞落下地,围着这具巨大的角蜥骨架,缓缓走了一圈,触角不停地耸动,表情异常冷峻:
“果然是她们!”
虞骑云揉揉摔痛的下巴走到骨架下,使劲用鼻子闻了闻,果然闻到一股隐隐约约的蚂蚁尿酸味,不禁打了个喷嚏。
就见春叶公主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看着这个足有10层楼高的巨大骨架发呆,白骨森森血迹斑斑,让人触目惊心。
就是行军蚁的杰作!
春叶公主的两条腿都在打着奇特的节拍,生平第一次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对少儿不宜的她来说,心理的阴影面积那是用平方公里来计算。
……
虞骑云用手一摸角蜥白骨上的血迹,再用指头捻了捻,沉吟道:
“血迹还很新鲜,应该就是在上午,这条角蜥在行军蚁的围猎下送了命。”
苍原王子点点触角:
“就在1小时零16分钟前。”
虞骑云脸上惊讶的花朵一朵一朵盛开:卧槽,白蚁的触角灵敏到这个地步。
春叶好像终于从惊吓中苏醒,她弯下腰,像苍原王子一样,围着角蜥的骨架转了一圈,她要熟悉一下行军蚁的气味。
在自然界,每种蚂蚁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因为蚂蚁的视力都不太好,像行军蚁几乎就是个盲人,所以,气味是她们识别敌我双方唯一途径。
骨架旁的水塘。
大约有两个足球场大小,清可见底,可以想象,不少路过黄昏戈壁的昆虫都会闻着水的气息,来这里饮水。
而他们饮得正嗨的时候,在草丛里潜伏已久的角蜥,就会像非洲尼罗河河畔蹲守角马的狮子一样,一跃而出!
虞骑云嘴角飞扬。
从这个意义来说,那些行军蚁倒是为民除害了,至少,他们三人现在可以安安心心地去喝池塘里的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