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话他根本无法说出口一般。
“楚哥跟我赶到的时候,只剩下收拢降君,整治部队的事情了。”
封彦之和黄尧听完这些,眼泪一下子掉出来,然后又一把抹掉,舔了舔嘴唇,微张着嘴巴,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
马革裹尸,对他们这些常年在战场上奔驰的人来说是最好的下场了,但是还是忍不住的感叹,可惜,惋惜。
尤其是顾柳英将军,被人挑断脚筋,这是如何的奇耻大辱,根本让人无法想象。
吉元继续解释:“这场仗其实顾家军是抗旨出兵的,所以皇上其实是命你们来捡战功的,西南早就已经没什么仗好打得了,叛军早都在楚哥的吩咐下归拢到顾家军了。”
封彦之和黄尧听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黄尧:“所以,楚哥想让顾家军独领这份荣誉,才派你来和我们提前汇合的吧。”
封彦之笑了笑:“楚哥还是这么固执。”
“毕竟这样对顾家军和西北军来说都好。”吉元望着他们俩人,缓缓开口。
西北军不用掺和进这摊浑水,虽说可能会少领一些奖赏,但这种莫名其妙的奖赏对于自视甚高的西北军来说是一份耻辱。
他们自己打仗本就战无不胜,为何要去抢别人的功绩,惹得一身骚。
而对于顾家军来说,以七千对两万叛军的这份事实,就能使顾家军剩下的将士们一辈子都很荣耀,就算退伍回乡也能找个好工作。
这件事情,唯一不好的就是楚善诚,皇上想拿禁卫军统领的位子引诱他乖乖闭嘴。
但他偏偏反着来,会引来怎样的雷霆盛怒,最后会承担的也只有楚善诚一人。
可是楚善诚做这项决定的时候,连想都没想,仿佛就该是这样做,他便这样做了。
什么皇命难违,什么军功卓越,禁军统领,他全然不在乎。
楚善诚身上的纨绔二字,正是这种骨子里的桀骜不驯。
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心生敬佩。
“嗯,明白了。”黄尧点了点头,“那看来咱们也不用去西南了,回京城吧,白走了这一趟。”黄尧腼腆的笑了笑,拿手指在身侧佩剑的剑柄处摸了摸。
这是黄尧的一个小癖好,会在心里难过的时候,拿手指去摸身侧的佩剑剑柄,像是一种给予自己安全的符号。
这柄剑是有一次,他在战场上被敌人打下马,楚善诚正是拿这柄剑挑掉了敌人刺向他心脏的暗箭。后来,楚善诚就把这柄剑送给他了,楚哥说这柄剑是有名字的,叫做玉髓,因为玉髓能给人带来安全的感觉。这柄剑救了他的命,就应该是他黄尧的保命符。
后来,他心里有困惑、有疑虑、有难过或者孤独的时候,总之心里有不舒服的时候,他就会拿大拇指一直磨剑柄的头上。
也幸好剑柄本身就是白色,不然都要被他给摸包浆褪色了。
封彦之问道:“那楚哥呢,怎么没跟你一起随军来?”
吉元挠了挠脑袋:“听说董小宛出事儿了,他便和翁襄去江南了,给我下了死命令,立刻带着顾家军开拔往回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