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倒流,简远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勒死早晨屈服在风雪下的自己。
“会吗?我只是职业习惯而已。”顾云开微微笑了笑,“我还担心你会不习惯我总是穿得这么正式,因为你一直都看起来挺随性的,我不想你觉得我是个死板的人。”
简远急忙摆了摆手道:“不会啊!毕竟你这么好看。”
顾云开稍稍觉得脸上有点发热,他察觉自己握着简远的手时间有些过长了,就算是朋友也难免有些不合时宜,为此多少不太自在的抽回了手,又将围巾跟帽子压低了些,才张口道:“那我们进去吧。”
哪知道两人刚迈开步子没多久,简远忽然伸手抓住了顾云开,他理直气壮的说道:“还是抓着吧,免得等下人太多不小心就分散开来了,再说你遮得严严实实的,我要是一晃眼认不出你就麻烦了。”
你们年轻人都是这么奔放的吗?
顾云开有点错愕,不过更多的却是喜悦,他并没有反对的理由,对方这种行为应该是在告诉他,不排斥两个人的亲密接触吧。之前虽然两个人也有过身体上的碰触,可那都是有原因的,其余时间他们俩都很正常的进行着友情方面的交往,不太动手动脚的那种。
毕竟不能指望一个孤寡的老年人多么擅长谈情说爱这回事,当然像是逢场作戏就另当别论了,可话又说回来,逢场作戏就不必这般提心吊胆,战战兢兢了。
这个早晨的美好足够治愈顾云开被粉丝伤到的心了,可能还有点多出来的幸福感了。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他不会起疑心的。
简远有点紧张的握着顾云开的手,不太清楚自己冒冒失失的行为会不会给对方带来什么不好的印象,不过既然他没有反对,那应该就是不讨厌吧?成年男性之间的牵手其实多多少少已经列入奇怪的范围了,要紧关头拉扯着对方跑步跟散步途中互相牵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绝大多数男性更喜欢揽着肩膀却不会搂腰,更多时候是互相不触碰,简远对这种小细节方面的动作有点敏感,尽管知道对方可能并不太在意其中的差别,可多多少少还是为此感觉到了窃喜。
两个人心怀鬼胎的逛遍了大半个德拉维博物馆,毕竟这个博物馆实在是太大了,一天绝不可能整个逛完,然后去吃了冰激凌。简远是提议要吃最大桶的那个,被冻得瑟瑟发抖,注意养生的老人家顾云开残忍无情的嘲笑了他的自作自受,然后被怀恨在心的小天才塞了满口的覆盆子奶油冰激凌。
很甜,很腻,还很冷。
可是简远灿烂的笑脸像是太阳一样,仿佛冰川开裂,雪山消融,水潺潺流入干涸的土地之中。
顾云开含着那口冰激凌,似是恼怒又忍不住笑出来的神情,让简远只觉得脸红,他下意识塞了一大口冰激凌在嘴巴里,觉得自己把脑仁儿大概都冻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他们两个在发展“友情”的时候,智商加起来大概有个八岁差不多了。
云开五岁,简远三岁。
简默:伯伯不准啦!TAT
第53章篝火
他喜欢我。
博物馆之约结束的时候,顾云开跟简远站在原地打算道别,橘色的夕阳照着微波粼粼的西西河像是撒了金粉,亮得有些刺眼。他们面对面的站在不近不远的地方,松开了几乎握了一整天的手,脑海里不约而同的闪过这个念头。
这种认知突兀的让心稳定了下来,顾云开想起那通电话,简远甜腻腻的在那头戏弄他,像是猫咪似的低声嘟囔着:我知道你爱我。那爱意是关怀,是欣赏,是尊重,是满足的期待与被理解的幸福。
顾云开不是什么文学家,也不是什么科学家,更别提哲学跟情感学了,他不能分辨爱的定义,也无法解释爱究竟是怎样的含义。他的确爱简远,在世界的坍塌与崩溃之后,这个青年穿过时间与空间拥抱了他的灵魂,尽管对方毫无自知,可顾云开心知肚明他说的不错。
他只是喜欢我,可是我爱他。
地久天长。
人们总会爱慕一个卓越非凡的人,可简远不是,他看过对方最强大克制的时候,可真正令他动心的反而是顾云开脆弱的容颜,像是黑暗之中忽然亮起的光,这个无坚不摧的人终于有了一丝人类的生气,他不再像机器那样严谨,也不再像天神那般冷静,只是这么一点,就足够令他动心。
简远并不是个省心的孩子,他既不循规蹈矩,也不乖巧听话,绝大多数时候他都让人头疼烦恼,脾气倔强的像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他还记得自己八岁那年跟爸爸闹脾气,伯伯带着他坐在小艇上,在湖中心游荡,那时候伯伯没骂他是个不省心的孩子,只是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话:别听你爸的,让人操心很好,假如你不令人操心了,那我反而要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