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很小,大概是装着什么可爱小巧的东西,顾云开拆开来才发现是一张Q版的邵黎明信片跟邵黎用的金属手柄印章,还有块红火漆。
“谢谢你。”顾云开看着江蓓蓓期待的目光,忍不住笑道,“很有心意的礼物。”
…………
洛璇是个抽象派的画家。
她没能成名的最大原因可能是因为让人不省心的家庭跟世人愚昧落后的审美。
好在洛璇知足常乐,甘愿把自己绘画的天赋与才华浪费在每一道食物之上,为了丈夫跟儿子全身心的付出。只除了个别小爱好——比如说看看男士杂志什么的,她是《优雅男士》的长期客户,要是按照购买量跟珍藏本来计算的话,差不多可以进入黑金等级了。
“妈,你在干嘛?”
简远打了个哈欠,搔着鸡窝似的脑袋,他刚刚在楼上刷过牙洗过脸了,因此下楼后换了双更暖和的拖鞋后就坐在餐桌前埋头吃起吐司片来。洛璇在吐司片上用蓝莓酱画了一个其丑无比的头像,简远习以为常的把有脸的那一面翻过去,挤在了另一片吐司上,张口咬了下去。
与画技不同,洛璇的厨艺几乎没什么问题,足够征服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胃,吐司被黄油煎得外皮异常酥脆,里头却很松软,有点微咸的奶味,他百般聊赖的用水果叉在蔬菜水果沙拉里翻了翻,隔开沙拉酱戳起一颗小西红柿塞进嘴里,然后喝了口牛奶。
洛璇还在寻找。
“什么东西丢了?”
简远又问了一声。
“是本杂志啦。”洛璇捧着脸道,“妈妈最近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昨天刚买来看完,今天就忘记了,其实本来放着也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啊,你知道你爸爸这个人,年纪一大把还是醋劲儿十足,要是被他看到了,一定又要吃醋了。”
洛璇娇羞的捂住满是红晕的双颊,分明都结婚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了,还跟男女朋友似的玩这种吃醋的小情趣。简远一阵恶寒,吃完最后一口吐司去洗了洗手,把牛奶一口喝光了问道:“那我帮你找吧,叫什么?”
“《优雅男士》。”
【“记得买下一期的《优雅男士》,就算你不按照那里面穿,还有,好好期待《永恒的孤独》,夏普可不是许晋能比的。”】
简远还记得在圣格伦索那三天的每个夜晚,还有顾云开的每一个眼神流转,嘴角的每一个微笑,带着令人不安的怦然心动,无数次在梦境里徘徊流连。圣格伦索夜晚的星辰与灯光那么璀璨,他站在街角看着那个男人,对方沉静的眼眸仿佛漂浮在海面之上的月光,有种皎洁又诱人的柔软。
“《优雅男士》……”简远若有所思的重复了一遍,忽然积极的帮着洛璇找寻了起来,最终在沙发上找到了被垫子压住的那本新杂志。洛璇看到简远找着了就松了口气,挥挥手道:“远远宝贝真棒,记得帮妈妈塞到茶几下面的柜子里去,右边那个,左边那个你爸爸拿来装纸笔了。”
“好。”
封面就是镜头斜拍得的顾云开,整张封面都是灰色调的,浅蓝色与白色的配字,众星拱月似的缠绕在顾云开的指尖或者是发梢处。
过分成熟优雅的青年全身出镜,赖在了背靠着的单人沙发之中,裤子故意裁短了不少,赤脚踩在沙发软面上,稍稍陷下去些许弧度,露出赤裸的脚脖子。他躬起了双膝,足背紧绷,看起来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可神态矜骄贵气,慵懒散漫的眼神又像是露出些浑然不在意的淘气,嘴唇微启开,舌肉垫着指腹,牙齿轻轻咬住指甲尖。
与往日深邃犀利到近乎有点不可逼视的眼神截然不同,那目光中所表达出的情感几乎可谓讨人喜欢的可爱,像是瞬间就变成了一个贵族小公子。而沙发的两边扶手都非常的短,缩进去了不少,跟正常的扶手长度截然不同,估计是为了拍摄特意制作的,因此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顾云开修长的腿与近乎完美的身体曲线。
一个人的外在假如可以算是资产,那顾云开的本钱堪称雄厚了。
简远看了封面好一会儿都没能挪开眼睛,他轻轻触碰到了封面上的那张面孔,光影在页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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