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弹得这么好听,为什么不继续呢?”
“继续什么?摇滚吗?不,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玩摇滚。我知道这听起来和别人很不一样,但是……”
姜云耸了耸肩,“我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所以有一次我录了一首歌。里面的架子鼓、电子琴还有主唱等等,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弄出来的。”
“……”
卷耳摇了摇头,“不是,我不是说你不加入乐队的原因。我的意思是,你的天赋这么高,为什么不继续玩了吗?”
“有什么好继续玩的。”
姜云奇怪地抬头看了他一眼,鉴于他们还在直播,他只好压低了声音,“我都好几万岁了,同一样东西玩十几年不腻,玩几百年……正常人都不会想要继续了吧?”
人类短短一百岁的人生,都有人无法做到长情。更何况是一只活了几万年的貔貅呢?
卷耳突然愣住了。
【天哪为什么要突然咬耳朵?我好捉急,到底讲了什么?】
【有没有唇语大佬来帮忙翻译一下】
【人家故意低声就是为了不让我们听到啊,还要翻译的……会不会太不尊重别人的隐私了啊?】
【我会唇语,不过他们说话的时候没有看着镜头啊,这样的话读出来错误率很高的。】
“不过好长时间没玩,我还挺怀念的。”
姜云摸了摸吉他,小心翼翼地放了回去,“这把已经废了,我回头找个师傅修一修吧,挂在家里看一看也好。”
卷耳回过神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那把破损严重的吉他,心情也低落了下来,“哦……”
“你想听我唱歌吗?”
姜云看他垂着眼皮看着吉他,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脱口问道,“我有系统地学习过声乐,唱的应该还行。”
“可以啊。”
卷耳勉强打起精神,他打开手机的音乐软件,“你想唱什么?我给你找个伴奏吧,还是你想清唱?”
“不,清唱那多没有意思。”
姜云捏了捏他的小耳朵,眼睛的余光瞥到一旁的电子琴,“那家伙还能用。”
卷耳乖乖地蹲坐在一边,看着姜云把电子琴擦拭干净,开始调音。
果然如他所说,电子琴相对而言比较新,而且它的琴盖盖着,还有一层防尘布,受损情况比吉他好多了。
“差不多了。”
姜云在电子琴后坐下,朝卷耳招了招手。
夕阳的余晖透过米黄色的窗帘投射了过来,屋子里少许的灰尘轻轻地在空气中流动,阳光照出了他们流淌的轨迹,美好的就像是油画一样。
卷耳暗搓搓地把姜云的手机拿过来,然后悄咪咪地点开了录音。
姜云先落手弹了一发哆来咪发西,又弹了一个儿歌找了找手感,然后才正式进入了一首曲子。
前奏只有十几秒,很舒缓、温和,也很熟悉。
姜云的手指像蝴蝶一样在电子琴上飞动,随着前奏渐入佳境,他温柔的声音渐渐响起:
“塞班河畔,左岸的咖啡……”
“你说你有点难追,想让我知难而退……”
“……”
卷耳愣了三四秒,脸渐渐地红了。
这首歌……z国人都会唱,它的名字叫做《告白气球》。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每天我都在生死时速……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