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她嫁出去。这些年,她又怨又恨。
玉秀听了,只是摇头轻笑,“是啊,是他不好,做什么想不开,这样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大闹一场,临到头了,还要做些亲者痛恶者快的事情。”
说起李仁,玉秀心中也是百味杂陈,千般滋味。
她看着秦月蛾,这些年一直没想明白,她当年到底比自己好在哪里,使得李仁肯为了她,闹成那样。
不过眼下,这些都不重要了,李仁早已成了一具枯骨,秦月蛾也成了如今这副怨妇的模样。若李仁还在,见了她,只怕要悔不当初了吧。
玉秀转过身,不愿再搭理她。
秦月蛾还要再说什么,厨房里又进来了别人,她只得又恨又妒地瞪了玉秀一眼,走了。
渐渐的宾客散去,日头西沉,玉秀也提着琴婶子塞给她的两个纸包回家。
未到山脚下,远远地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等在路边,又听见一阵嫩嫩的犬吠,视线移到最低,便看见肉呼呼的小狼犬呼哧呼哧朝她滚过来。
玉秀笑着蹲下身将它抱起。
小狼犬赶紧在她怀里一阵猛蹭,它知道很快会被人丢下去,所以趁眼下能蹭多少算多少。
果然,林潜迈着长腿走过来,冷冷地视线定在小狼犬身上,伸手两个指头将它拎起丢出去。
小狼犬肥嘟嘟的身子在空中敏捷一扭,稳稳地落地,又跑过来在玉秀脚边绕来绕去,咽咽呜呜地叫唤。
玉秀无奈地看着这每天都要上演的一出,摇头失笑。
第54章有孕
六月份最热的那几天,玉秀磨了夏知荷好几次,终于让她同意来山脚下小住一阵,避避暑。
夏知荷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产期就在一个多月之后,李大柱不放心她,索性也丢下活儿跟过来。他每过几日就和林潜进山,玉秀和夏知荷则在家里做做针线,说说闲话,日子就如从前她还在闺中一般。
这日,两个男人照常不在家中,玉秀和他娘坐在堂屋里摆弄小鞋子小衣服,这么多年来他们家第一次要来小孩子,她们两个不免激动了一些,又因不知孩子是男是女,所以衣服做了很多,光虎头鞋眼下各种样式的就已经做了七八双了,两人还觉得不够。
清爽的山风从大开的后屋门吹入,外头炎炎夏日,屋里却十分清凉。小狼犬趴在玉秀脚边呼呼大睡,过了头两个月,它现在身体长得很快,就这几天,玉秀已经快抱不动它了,每次它呜呜地撒娇,就只得蹲下来,让它把头埋进怀里蹭几下。它仿佛也晓得自己不如当初娇俏可爱了,这两天颇有些闷闷不乐。
夏知荷剪着虎头的形状,忽然问:“你琴婶子的新儿媳妇,你见过了吗?”
玉秀道:“没呢,成亲那天只和她说了几句话,最近几次回去都没遇上。我那天听她讲话,轻声细语的,看来是个和气的人。娘见过了?”
夏知荷道:“不怪你那几次没看见,她嫁来这么久,也就回门那天出了一次门,之后都在家里织布呢。她陪嫁里有一台机杼,眼下就摆在新房里,新婚第三天,她就开始做活了。我也是前两天上门,才正经地见了她一次。”
玉秀纳着鞋底,问:“新娘子长得如何?”
夏知荷笑道:“白得很,浑身就如雪堆得似的,脸蛋小小的,眼睛却大,身材看起来就和你婶子是一家人,一看就是有福气的模样,性子又好,又温顺又勤快,把你婶子爱得跟什么似的,自从娶了这个儿媳妇,整天就见她笑眯眯的。”
想到琴婶子笑呵呵的模样,玉秀也笑了,“婶儿从前就老念叨缺一个乖巧文静的女儿,这下这个新媳妇可是如了她的愿了。”
“可不是,月梅还说笑呢,说她娘有了儿媳妇就忘了女儿了。只不过……”夏知荷说着,慢慢收了笑,道:“就是不知靖哥儿是怎么想的,那天陪着新媳妇回门,当天下午他就回县里了。他学堂里是半个月休一次假,往常路途往来麻烦,他都是一月回来一次的。眼下他新婚,你婶儿满以为这次他总该半月就回来了,哪想并没有,连消息也没传来一个。你婶儿就在我面前长吁短叹,说是觉得对不起儿媳妇三好。好在三好是个懂事孩子,不仅没说什么,还反过来安慰她,说靖哥儿准是学堂里有事耽误了,又说他本就该以学业为重,不能让家里的事分了他的心,还让你婶儿放宽心。唉,这么个好孩子,希望靖哥儿能想通了,好好跟人家过日子。”
这种事,外人也不知该说什么好,玉秀听了,也只得沉默不语。
夏知荷感叹了一会儿,又想起一件事,看看玉秀的脸色,试探道:“靖哥儿成亲那天,你见过那个女人了?”
玉秀一时没明白,想了一下,才知她说的是谁,看夏知荷担忧的脸色,她笑了笑,道:“见过了,也没什么,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您放心,我没事儿呢。”
夏知荷这才点点头,道:“你婶儿当时也没认出来,是事后月梅说了才知道,后来又问了三好,原来她是三好的表姐,是她亲二姨的女儿。唉,天下就是这么小,兜兜转转,竟又和那一家子扯上关系了。听三好说,当年那姓秦的也没落得好,李仁出事后,她这名声就坏了,她爹娘将她嫁了一个跛子,那跛子一把年纪了,脾气又不好,常常打她,她的日子不好过。要我说啊,都是报应,若当年她别做出那些不要脸的事,哪至于落到现在这境地。”
玉秀听了,也不想多说秦月蛾什么,只道:“这事儿就别让爹知道了,省得他又想起伤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