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邦先生曾弹奏一首给爱人写的歌,对他说,“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写首歌给她吧。”
埃里克深以为然,只是可惜再也没有机会了。他想,或许他该去英国,找到玛琪的墓地,做一个守墓人,给她清扫墓碑的尘埃,栽一棵树,筑一片荫凉。
只还没行动,道林就突然冒了出来,毫无预兆,虽然他已经长大了许多,虽然他与以前大不相同,不是穿裙子的女孩,而是西装革履戴帽挺拔的小少年,但埃里克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怎么会认不出来呢。
埃里克找机会不经意地问了凡尔纳:“那天和你说话的金发少年是谁?”
凡尔纳没太在意地随口回答:“哪个?”
“长得特别好看那个。”埃里克说。
凡尔纳立即联想到道林身上,“你指的大概是那个英国人吧,是个勋爵,叫做道林·格雷。是歌剧院的客人,预定了几天后《玛琪》演出的观看座位。”
道林·格雷,道林·格雷。
道林,道林,道林。
埃里克在唇齿间反复咀嚼这个名字,名字是陌生的,人却是熟悉的,再想起惊鸿一瞥的小美人的身影,那是极致的美学,仿佛天神满怀偏爱用蔚蓝的海水、莹白的珍珠、鲜嫩的玫瑰和粲然的黄金细细打造出来的美丽。
埃里克不再畏怯。
他是不择手段活下来的,也会继续不择手段活下去,人生在世区区几时载上百年,犹豫不过浪费生命,想要什么就伸手去拿,得不到就想办法得到。
埃里克想到以前自己曾见过一只翠色的雀鸟,小巧可爱,身上还有珍珠似的斑纹,他可真喜欢,想将那小鸟抓住,他定会待那小鸟很好的,会给它编一个漂亮的笼子。
而现在,他已经小有资本,置办一个金丝笼也不成问题了。
那么,接下来,该怎样将小美人哄骗进他的笼子里呢?
埃里克费尽脑筋。
先找个机会接近,埃里克想,先试试音乐吧,“玛琪”是说过喜欢音乐的。
不过埃里克也没想到会这般顺利。
只是弹了一会儿曲子,小少年就自己两眼放光的追逐了上来,仿似一只发现胖松果的小松鼠,高兴地尾巴都竖起来,迫不及待。
埃里克其实当时都觉得有点茫然,这勾搭的也太轻松了,他想了各种招,还没有使出来,居然就已经成功了。又想了想,觉得和当年何其相似,他本来还设想过“玛琪”会变作如何的性格,说不定会有点傲慢不待见自己,可是没有。
就像他们的邂逅一样,道林充满善意的向往的微笑着对他说:“你好,我是道林,道林·格雷,我可以认识你吗?”
他心底的喜悦已然炸开,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只矜持地冷静地说,“可以。我是……埃里克。”
埃里克想和他说说话,他有很多疑问。
比如你当年为什么要对我说个假名?
比如你怎么会来到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