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愿去回想之后发生的事,反正没有人怀疑她,也再没有人发现过姐姐。她成为家里唯一的孩子,却过得不像她想象中快乐,所以在她有能力的时候,才会毅然选择离开。
这许多年,她漂泊在外,努力安定下来,却只能一次次被迫离开。
那又怎样?她还活着,那些曾经比她优秀,比她开朗,比她漂亮的人,都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了。
重要的是,她喜欢现在的生活,喜欢这座钢铁建成的城市,也许因为同样经历过伤痛,兼容并包的城市氛围让她觉得自在,所以她才会选择在这里安家落脚,可是现在,这处最像家的地方,也已经不再安全。
两瓶水,手上的血迹便慢慢随之流入下水道,消失无踪,似乎连手上的罪恶也一起洗掉了。
一个人濒死的时候,原来有如此绝望的眼神,她不敢眨眼,害怕那张年轻的脸不停出现在她眼前。以前选择将人捂死,她占了大便宜了,如果她早看到对方临死前的双眼,她早已经在杀死别人之前自己先疯掉了。
她不是恶魔,杀人,只不过是为了自己能更好地活下去没有选择的选择。她才是真正可怜的受害者!
家回不去了!至少现在她使用的身份必须马上放弃。可惜了,她是真的喜欢佘欣悦这个角色的。
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她怎么会这么快被人发现呢?她承认,那天半夜,她带着佘欣悦的尸体准备掩埋,当她一直以来使用的埋尸地点突然一具尸体也不见时,她吓坏了。半山腰上,沙子堆里,谁会闲得无聊扒开看看,那么点地儿,种东西都不够种子钱的,她自以为很安全,所以才会一用就十年。
可是四具尸体全部不翼而飞,如果被人发现报警的话,她再过来埋尸根本就是自投罗网,还随身带着一具尸体的她辩无可辩!冷汗瞬间下来,她似乎已经听到周围人逐渐逼近的脚步声!
等了许久,什么也没有发生,夜风吹来,一身的汗液用冰冷刺激得她回神。匆忙之间,才想出将佘欣悦的尸体当成叶明烯的损招。
现在回想起来,漏洞太多了!
先不说叶明烯就是本市人,再亲人死绝了,也不可能一个认识的都没有。短短半年时间就放弃叶明烯这个身份是逼不得已,因为她根本没想到宅得有些变态的叶明烯居然会与有妇之夫发生婚外情,那个贱男还曾经多次发信息到叶明烯留下的手机上,内容很让她震惊。
安全起见,“叶明烯”必须死掉,彻底消失。而她,需要一个新的身份。
匆促间,能寻到的目标有限。她必须选择与她年岁相当、身形仿佛、没有家庭拖累,连亲朋好友都没有的人,才能将暴露的可能减到最低,以前她会很有耐心花上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选择,然后再花一段时间与对方接触,最后再取代对方。可是这一次,从筛选出佘欣悦到变成佘欣悦,她只花了一个多月时间。
其实佘欣悦并不是个好的选择,她有份工作,这就意味着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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