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吃完没什么油水的早饭,我匆匆离家。
昨夜降温了,不能出门,在被窝里我都能感受到冬的寒意。果然,外面冷得让我有种想回到被窝里继续睡的冲动,不过想想那冰冷的被窝也不比外面暖和多少,我跺跺脚,裹紧穿了多年早已经不再保暖的旧棉袄,顶着冷风向着离家不远的一家网吧走去。
断断续续的,我在这里工作了大约一年。
像所有新鲜事物的成长过程,互联网事业的发展日新月异,成就了一些人,也毁掉了一些人。
破败的网吧大门有一边在我来之前就已经不能使用了,不过以如今惨淡的生意来看,网吧能开到什么时候都不知道,一样不挣钱的买卖,谁还会费心管理它?
我轻手轻脚地推开不太结实的门,像往常一样走到吧台后面,推了推还没睡醒的肖姐,她是这里的老板。
肖姐是个奇怪的人。我知道她的一些事,某个有些钱的男人的小三,这个网吧就是生意最火的时候那个男人出的钱给她开来解闷的。肖姐倒是真的一直坚持了下来。
到了后来,那个男人也不再出现,她却一直守着这个破网吧,从宾客盈门到现在的门可罗雀,肖姐始终不肯结束这门生意。
不过这些与我无关,她对我倒是很够意思的。
在受伤的恢复期内,我成为这里的常客。烟雾缭绕中,我享受着醉生梦死的生活,沉迷于网络中,通过看形形色色的电影,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过上那样纸醉金迷的生活。现实的不如意,让我一门心思寻找逃避的方式。那段时间,我几乎不吃不喝,靠捡废品存够上网的钱,不想回破旧的家,不想见贫穷的父母,不想过没钱的日子。
需要承认的是,某些夜晚,当我用身上仅剩的几块钱上过网归家的途中,碰到有单身女性拎着包走过时,总会有种想冲上前去抢些钱再返回上网的欲望。
而有一次,我真的这么做了。
直到现在,我都想不起那个女孩的样子,只知道她穿着一件火红的外套,在漆黑的夜晚里格外显眼,一双高跟鞋发出有节奏的敲击声,我似乎能从她的步伐里听出回家路上的雀跃。但那时候,我的全部心思放在她手里拎的包上。
白色的包,不大不小,跟随着她一甩一甩的。我几乎无法将眼睛挪开,一边回想着刚才下机之前没有看完的电影,那个主人公的家正在燃烧,剧烈地燃烧,壮美地一点点释放着最后的光和热直到消失;一边想象着包里有多少钱,如果我抢下它来,是不是未来一段时间都可以不用在别人怜悯和厌恶的眼光中穿街过巷去寻找一个又一个瓶子,能开开心心地泡在网吧里了呢。
身体比大脑更忠诚于自己的心。在她离我最近的时候,我出手了。
她拼了命地尖叫,死死抓着她的包,还不停地用指甲抠我的手背。到嘴的肉,我当然不想丢掉,再加上她叫得烦了,我也就再不管不顾,两脚将她踹倒在地,飞也似地跑掉,消失在夜色中。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