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刚才主控方的律师罗先生说的,对我的当事人的几项指控有几个问题要问,请法官容许我发问。”
“容许被控告方的律师提问。”法官说。
王法官朗声问道:“第一个问:罗律师,刚才你指控我的当事人王云霄先生,未经过国家的权利机构的认证,擅自自己造药。取名为抗癌新药3号。我想问的是王云霄把这些药往外销售没有?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做试验可不可以自己做试验的药品?是不是做试验,包括各种各样的试验,必须用他人的产品?
“第三个问题,请问罗律师,患者的确是服了我的当事人所委托的厂家的生产的药品才死亡的吗?”王律师两眼用锐利的目光盯着控方律师问。
“我拒绝回答辨方律师提的三个问题!”罗律师很干脆地说。
“尊敬的法官大人,刚才我提的三个问题关系到我的当事人的清白!所以,必须回答!”王律师步步紧逼,毫不退让!
“控方律师必须回答被控方律师的提问。”法官威严地说道。
这时,吴多赶紧把罗律师招手叫过来,在他的耳朵上耳语了一阵。罗律师小声的问:“当真,你可不要编造事实,否则,这场官司将会败得很惨!”
“是事实。你尽管说,罗律师。”
突然,罗律师大声地回答:“现在我来回答辨方律师王律师的第一个问题:王云霄已经把他这个试验产品已经销售了出去!”
罗律师的这一句回答,立刻引起了一片哗然!
“这怎么可能?他连自己医院都不够用,何来的往外销售?”
“这种话律师不能乱说啊!什么都要讲证据的!”
“这是那个吴多临时给罗律师提供的信息,很值得怀疑呀!
“往外销售?根本就不可能!???”
法官赶紧又敲响了法槌:“肃静,肃静!下面请控方律师回答第二个问题!”
“做试验品应该主要用自己的产品,要不,那就不叫试验了!只有自己的试验在某些试验品无法制造的情况下,才可以购买或者请别人代制;
“下面回答辩方律师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死者确系是吃了被控方当事人王云霄的抗癌新药3号所致死亡。这个问题,我后面会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辨方王律师朗声道:“法官,我对控方律师回答的三个问题,只对第二问题回答比较满意,第一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均不满意。
“我认为,其他两个问题不仅仅是证据不足的问题,而是控方律师严重地偏离了法律是讲‘证据’,重‘证据’这唯一的标准,是对事实的凭空猜测,随意捏造。
“我需要继续对主控方的当事人和我方的当事人进行询问,以求得事实的真相,还原我当事人的清白。”
“我反对,反对辨方律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端地对控方律师进行人身攻击!”控方律师赶紧大声地阻止。
“尊敬的法官大人,控方律师指责我的当事人把实验品当成已经获得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成产品出卖出去了,这本身就是对我的当事人的污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