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派老大对于自己加塞的事情“供认不讳”但却在和汤氏派去的那位代表谈判的时候不经意之间表示这条挣钱的线路他是必须要找人合作的。汤氏觉得其中似乎有利可图,索性就和这位帮派老大合作了起来。几批货通过汤氏的航运企业顺制从北美运到南美和其他地方之后,汤氏觉得摸到了这个生意的门道。基本上,这是一个通过各种擦边球生意积累了上百亿美金财富的枭雄级人物要把自己在美国的资产转移到世界各地。由于被之类的机构追逼得很紧,这位富豪不得不通过一些以前不愿意尝试的方法来转移资产,而其中需要承担的风险和损失都相当不小。主要的问题是,他无法避免对于他的资金的严密监视采用常规的方法将资金调拨出去,而只能使用非常曲折的手段。
这位枭雄将自己在美国各地的地产和事业抵押、典当或者出售给对产业有意的人,以各种方式变现。然后他将这些钱分散,打乱之后投入各种实物交易中,从美国购置各类物品,然后以正规的出口渠道或者非正规的走私渠道运输到目的地国家,在那里他组建了颇有规模的销售网络,将这些东西分销出去,以其中获得利润来弥补自己在将美国产业变现的损失。正规出口的那些东西主要是用大量分散的货物来消耗对他的调查力量,主要能挣钱的还是那些走私的货物。逃避了关税,加上在当地进行比较有力的铺货,这位枭雄可以将自己总的损失控制在3到4成。尽管如此,他还是面临着数十亿美元的损失。
汤氏对于这样的资产转移方式有些不理解,但是,当他们了解到这位枭雄的背景之后,却多少可以理解这家伙的想法了。名叫鲁宾的这位枭雄当年就是靠分销走私品捞到了第一桶金,这是他最熟悉最有把握的领域。他想要转移资产的目的地国,都是些第三世界国家,法律制度上的漏洞和贪渎腐败的情况比较多,也比较好控制。更大的有利之处在于,在那样的环境里建立一个分销机制和将来将这样一个分销机制完全撤除,成本都不会很高。鲁宾已经有了足够的钱,他没有必要再弄出个什么连锁企业来挣钱养老。
一进一出就是几十亿?鲁宾那种破釜沉舟断然舍弃如此庞大财产的勇气让汤氏的诸多元老们都唏嘘不已,但是他们也从中看到了巨大的契机。汤氏的资金比起鲁宾来,基本上没有受到太大的监控,或许是这些资金都分散在各种各样名目的机构里,基本上不太可能完全被监控的缘故吧。而且,汤氏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出于洗钱方便的考虑,都有相应的机构和资金。他们辗转绕过那位巴尔的摩的帮派首脑,找到了鲁宾,提出了为鲁宾完成这一次资产转移工作,他们可以让鲁宾的资产损失控制在20到25亿美金之间。而综合计算之下,汤氏如果能够接下这单子生意,可以从中获益至少15到20亿美金。鲁宾名下的资产都是蛮良性的,至少从报表上看来如此。这样的人在帐目上不可能没动过手脚,但至少看起来还都不错。从鲁宾手里接手这些产业,将鲁宾需要的资金在异地支付给他,就这样转手间,生意就算是完成了。
汤氏的提议让鲁宾很动心。虽然汤氏现在焦头烂额,但原先洗钱、走私等等业务也算是有模有样,鲁宾还是知道的。在尝试进行了几次小额的“异地支付”将位于全美各地几个豪宅,几个工厂和酒吧等等交给汤氏之后,鲁宾固然是开始信任汤氏,逐步中止了让自己心头滴血的实物转移方式,而专心和汤氏玩起“异地支付”的把戏来。汤氏既然知道美国的国家机器在调查鲁宾,自然不会冒冒失失做这些事情,接手鲁宾的企业的都是汤氏控制着的各种各样的小机构。这些小机构以极为低廉,低廉到难以想象的价格买下那些酒吧,各种工厂,赌场旅馆等等产业,因为主要是“异地支付”,这些小机构的付款本来就是形式上和程序上的。然后,他们立刻就将到手的产业卖出。因为汤氏是没有兴趣和精力来打理这些实业类产业的,而且异地支付占据了整个汤氏几乎所有的流动资金,他们需要不断将这些到手的产业出售,然后再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那些国家去继续支付。这中间的各种各样的流程,可以说是及其繁复。
不管是鲁宾还是汤氏,都从这样的交易中获得了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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