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兴趣盎然,也不忍拒绝了。本来也是陪他,就换了。
我黑色穿习惯了,突然换了米色,站在镜子前感觉像变了个人。
他非常认真地打量我说道:“你还是适合浅色,很好看。”
“感谢大爷抬举。”我在镜子前转了一圈,也很满意这个颜色,虽然属于浅色系,但是颜色偏灰,故意被做旧了,不起眼。
“其实我觉得那件会更适合你。”
我看向他指的地方,挂着一件雪白的法袍,不知道是什么材料,上面有发光的粉尘。
典型的天界审美,长得好看比什么都重要。
想当初我也是这种人,而现在要是穿着这个在魔界大街上走简直在脸上写着“我人傻钱多快来抢我”几个大字。
他想送给我,被婉拒了。
无功不受禄,我是个有职业操守的雇佣兵,特别是他这种想把我打包带走的主,什么都不敢欠。
被拒绝后他有点不高兴。
又逛了会儿,买了几个魔法戒指,这些魔法戒指都是好东西,存储着不同的魔法,可以达到瞬发的效果,虽然是一次性的但在关键时候说不定能救命。
平时我是舍不得买的,但是南方本地的价格比北方便宜了百分之三十,实在想不到不买的理由。
我恨不得把老本都砸了买回去卖。
金眼睛兴趣盎然的看着,他应该从未见过我这个样子,觉得好笑。
他这种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的领主大人,又怎么可能知道我这种草根人民的心酸!?
第21章溜了溜了
逛完了一整条街的魔法道具店,我深感心满意足。
想起他爱吃糕点,就带他去了魔族的糕点店。
魔族的糕点一向长得比较……重口,天界来的主肯定接受不了。
果然他非常嫌弃地把盘子推开了,然后怨念地说道:“我想吃你做的甜甜圈。”
“没有。”
“你说了今天我想做什么都可以的。”
“……”
“就一个。”
“……好吧。”罢了,老板至上。
我在心里默哀道,然后去找店主商量了一下,在魔界还有个好处,只要有钱,就算是把他厨房炸了他都会乐呵呵地叫大爷。
在厨房里准备材料的时候大爷过来了,我瞪了他一眼,他立刻举起双手:“我就看着。”
看来他对自己的捣乱水平还是很有自知之名。
其实已经很久没做过甜甜圈了,我自己是不太喜欢吃甜食的,魔物儿子们也只对糖果感兴趣。
不过有些东西还真是记住就忘不掉了,从和面开始我的手就跟自己有了意识一般熟练。
一直到进烤箱,出来撒上他最喜欢的松糖浆,都熟练得不像话。
很久以前他说过爱看我做这些事,像艺术,很美。
想着不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吃着新鲜出炉的甜甜圈,又要求了一杯咖啡,好人做到底,这里的魔豆没有天界的好,也只能凑合凑合了。
他喜欢我磨的咖啡,他说比天界专业的咖啡师做得都好喝。
在他吃饭的时候,我思考起了明天的对策,反正把领主大人丢到南方之主家门口就行了,他要怎么做就是他的事情了,只是那对夫妻的儿子要怎么救还是个问题。
太高调的话,他们必然会被追杀,虽然与我无关了,但我做委托一向力求完美,不喜欢输,他们如果被杀掉,会很不爽。
所以只能尽可能低调地让他从那里面消失,明天领主大人和南方之主要是打架肯定是一片动荡,我正好可以趁乱把他带走。
这个计划还不错。
“小苍,你真不和我走?”
领主大人微微抬头,金眼睛云淡风轻,故作淡定,里面却暗藏有点决然的冰冷。
于是我笑了笑:“我考虑考虑。”
以我对他的了解,现在要是直接拒绝,他百分之百会立刻下决心明天把我弄晕了强行带走。
果然金眼睛闪了闪。
我在犹豫,他又何尝不是?
大爷吃饱喝足,心满意足。
我们肩并肩走在路上,他忽然不知道哪根筋抽了,拉住我的手,低声说道:“我真的想你回去,我不能没有你。”
我笑了笑:“我知道。”
我已经彻底知道,你不能没有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