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牧:干嘛?
邵寇:我看你是不是实心的。
边牧:我是铅球啊,还实心的?
邵寇摇头:不,你是金子,只不过,我还没验出来,到底是千足金,还是万足金?
边牧:有什么区别?
邵寇:能决定你在我心目中的闪光程度。
边牧:你滚吧,我不需要闪光。
邵寇:是因为你的高亮粉底没有了吧。
第14章冻疮
“机灵点,他可是块儿大金溜子耶。”
太诱人了,有没有,金子喂,是金子到哪都发光,这个自带光环的男人,也太容易得到所有了,所以性格才这么招人烦的吧。
邵寇在手机通讯录上存了采买的名字,才拎着两大兜的东西回去,那颗祖宗十八代的人参还是没被他要出来,人家要留着给自己当家的补呢,至于疗效,就得等来年看了。
佛家讲究戒荤食素,可健脾清肺,益寿延年,他去地窖里掏了筐土豆出来,先放锅里蒸熟,然后扒皮切片用油煎,最后撒点辣椒面和芝麻,香煎土豆片完成,摘好的芹菜和细粉一起炒,又简单的做了两碗西红柿鸡蛋面,端上桌,大迈步去敲门。
“吃饭啦。”
门开,一股冰冷的寒气袭来,两人四目相对,邵寇绕过他宁静致远的面孔,看向完全敞开的木质拉门,这念的是哪门子经?
神经吧,你。
“这屋风大的,把拉门都吹开了,你冷不冷?”
尬聊的最深境界,就是话赶话,话挤话,话顶话,话里话。
“你去把外边的篱笆杖子重新扎一扎。”
得,这祖宗,非得让他跟着同甘共苦是不是,大冬天的,上哪来的木绊子围篱笆院,想一出是一出。
“嗯,先吃饭吧,煮的面,怕坨了。”
每次都是拿吃的岔开话题,偏偏呢,边牧确实就吃一套,果然,他身携凉气出去,后面的男人缩着肩膀单手把拉门合严,把空调调到最大,这种忽冷忽热的空气最容易感染病毒。
他还是光着脚,邵寇看着不明白,先回身从鞋柜里拿了双卡其色的新拖鞋,弯腰放到他脚下,像是超市里的老板娘一样絮叨。
“虽说你是年轻人,火力旺,但也不能这么随意的消耗,等到七老八十,啥病都找上来了。”
这话可不是胡扯,他对这些养生还是有点心得的。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心里这么想,但表面却截然相反,淡然如菊的趿拉拖鞋坐下,原本白皙纤细堪称完美手模的十指,变得有点微微的紫红,还带着一股酸胀的冻疮感,他重新起身去洗手池擦上香油皂,好好用热水冲洗,许久还是觉得血液不通,忍耐着执筷子吃了半碗,手指的感受穿透细管直达心脏底部,然而,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边牧低头看了眼自己两只隐在拖鞋里的脚趾。
这叫什么,自作孽,不可活。
边牧到底怎么了,他自己也不知道,就是感觉无聊,确切的说,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价值,不知道整天呼吸睁眼到底为了什么,难道只为了吃饭拉屎睡觉吗?
多可悲,没有起伏,没有温度的每天,他在虚度光阴。
他,像是一个重度的盲人,不只眼盲,心也盲,他能用手画出来颜色,却丝毫感觉不到它散发出来的热度,如同美妙的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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