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腿脚不听使唤的疯狂跳舞。
然后小天狼星就这么一路跳到了再一次变成舞厅的斯莱特林公共休息室。
每当有人看他的时候,小天狼星总会恶狠狠的瞪回去:“怎么?没见过有人装扮成爱跳塔朗泰拉舞的地狱犬吗?!”
塔朗泰拉舞既既是恶作剧咒语,也是意大利的一种民族舞,以节奏欢快,腿部动作多变著称。
这个冷僻的知识来自阿尔法德记忆里李斯特对他的解释。那是阿尔法德第一次看到年少的李斯特,唇角挂着玩世不恭的坏笑,紫罗兰色的眼眸既多情又无情,永远都是一副万事不过心的阔少样,他对阿尔法德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美的就像是一幅画,介意当我的模特吗?”
这话李斯特还对很多人说过,随着这个印象,关于李斯特更多的往事片段开始在阿尔法德脑海中出现。
新转学来的贵公子很快就交到了第一个女朋友,第二个女朋友,第N个女朋友,最后在五年级的时候成功压过阿布拉克萨斯登上了霍格沃茨花花公子排行榜的第一位,他的最佳战绩是在一个星期内同时和八名女性维持暧昧关系。
李斯特甚至还和阿尔法德的堂姐柳克丽霞交往过一段时间,不过很快他们就和平分手了。
用柳克丽霞的话来说就是李斯特绝对不会是个好的结婚对象,但他是个好情人,他玩的开,知道怎么玩,谁都不需要为彼此负责任,年少时又有哪个不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呢?
大概是因为李斯特这种游戏人间的态度,几乎从未有人觉得他会认真的爱上某个人。
包括记忆里的阿尔法德。
这也就是为什么博洛克斯先生坚持认为是李斯特带坏了阿尔法德的原因,在花花公子这个名利场里,总是江山代有贱人出,各领风骚数十年。李斯特取代了阿布拉克萨斯的糟糕名声,阿尔法德则取代了李斯特。
回到现实里,斯莱特林公共休息室已经完全变了样,如果不是阿尔法德一早就知道目的地是哪里,他觉得哪怕有人告诉他这是哪处有名的宫殿舞厅他也是不会怀疑的。
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金碧辉煌的装饰,精致的点心,可口的酒水,无一处不再昭示着“我很昂贵,我很奢华,我是普通人穷尽一生也举办不了一场的伟大舞会”这样类似的信息,让旁观者生畏,让参与者与有荣焉。
这就是斯莱特林,生而高贵,极尽优雅。
Voldemort站在晶莹剔透的水晶灯下,无需任何点缀,他已然成为全场焦点的焦点,君临天下。
☆、世界的第二十八次恶意:
世界的第二十八次恶意:传说中黑魔王的舞伴可是热门话题。
Voldemort此时身边正簇拥着很多一看就与校园画风完全不同的高端人士,据说这些都是应邀出席的往届校友,但很显然他们不是为了回霍格沃茨怀念自己逝去的青春,只是想要抓住他们事业的第二春——Voldemort。
斯莱特林高年级那些往日里眼高于顶的继承人们,也在努力想要融入这个一看就很高大上的小圈子,曲意逢迎着谈话中的每一个单词,包括标点符号。他们心甘情愿为Voldemort臣服下自己骄傲的脖颈,虔诚拱卫在他的四周,仿佛他就是能够主宰他们一切的主,是他们此生唯一的信仰。更神奇的是,没一个人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在我们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几个自带教主气场的人,会让你或者别人疯狂的对身边认识的每一个人安利(约等于推销,洗脑)他,拉人入教。
这样只会导致两个结果,一,真的入教,一起膜拜教主;二,极其反感这个被不断安利的教主,哪怕那个教主其实什么都没做。(PS:如果实在不好理解,可以改换带入十分有名的大神作者,又或者十分红的小说,有人奉之位经典,却有人连看见名字都会生理性厌恶。)
原著里,长大后的小天狼星明显就属于第二种情况,在全家都极其狂热的崇拜Voldemort的时候,他很叛逆中二的选择了与家人截然相反的信仰。
如果有人敢说那不是叛逆,而是心中有了正确的信仰,毕竟凤凰社比黑涩会性质浓郁的食死徒要好很多,阿尔法德准会喷那人一脸。在小天狼星还以捉弄同学为乐,吸引女生注意力为荣的年纪,你说他会确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脑回路在哪里?!
比起所谓的弃暗投明说,阿尔法德更加相信小天狼星一开始只是单纯的为了反对而反对,只不过他误打误撞走上站对了队而已。
但小天狼星却还是没能得到一个太好的结局,因为出身布莱克就是他一辈子的标签,在谣传说他出卖了詹姆斯夫妇的时候,他往日的朋友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话,甚至庭审连问都没问的就直接判了他终身监-禁,因为谁让他是布莱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