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路晓的性格在孤儿中而言,算是十分开朗讨喜的了,然而,真正的路晓其实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阳光爽朗,因为他心中,对于亲情还是十分向往的。现在,他第一次在菲尔斯身上感受到了亲人和爱人双重的关爱,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脸上的小酒窝随着主人的好心情若隐若现的,直把菲尔斯看的心痒不已。他选定的雄主,果然越看越喜欢哪。
路晓本质上可以说是十分传统的,他认为,他既然和菲尔斯睡了,就要负起责任来。雌虫外表看着再怎么像男人,事实上,在帝国他们却是实实在在负责生育的那一方。路晓记得,地球上的女人就没有不爱吃甜食的,所以,路晓想,同样是雌性,菲尔斯应该也是爱吃甜的吧,因此,路晓才特地把润嗓的汤做成了甜口。
其实,就是菲尔斯自己也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只喜好甜食的雌虫,因为,从小到大,他吃甜食的次数还真是屈指可数。而且,也许是因为这汤是路晓特意为他做的关系,感觉就是特别好吃,不大会功夫,菲尔斯就把甜汤喝了个精光,因此,更让路晓认定了,自家看似高冷的不要不要的雌君,分明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甜食控嘛。
希法尔夫夫一大早就出门去了,不过他们也不是去忙别的,正是为了路晓盛大的见面会做最后商议去了。昨天,路晓二次觉醒降临的如此突然,虽然夫夫俩都不赞成菲尔斯亲自帮路晓度过二次觉醒,无奈菲尔斯十分坚持,夫夫俩也只能同意了。
作为过来虫,希法尔很清楚,雄虫二次觉醒的时候会有多么的折腾,所以,夫夫俩出门的时候就没有打扰路晓和菲尔斯,而是悄悄的走了,等到他们在希家主宅把诸事商定回到家时,还没进门呢,霍弗就抽了抽鼻子道:“呵,雄主,我觉得,咱们家路晓这么能干,少将大人其实也不亏啊。”
希法尔的鼻子当然没有霍弗敏锐了,不过走进客厅后,他也闻到了那熟悉的甜香味,不由露出了会心一笑:“谁说不是呢,只不过,就是不知道少将是怎么想的了。”
就像之前,菲尔斯的副官和路晓八卦的那样,虫皇和虫帝唯一的雄虫崽子夭折了,虫帝陛下又因为旧伤无法再生育,至于虫皇其他的雌侍嘛,资质比起虫帝来,就差远了,长老院和帝星各大世家,还是倾向于菲尔斯招赘雄虫继承虫帝之位的。只是,以前因为希家没有适龄雄虫的关系,自然觉得,菲尔斯招赘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可是一旦菲尔斯招赘的对像换成了路晓,希法尔心中难免生出了别的心思,因此才会有此一说。
霍弗虽然和路晓相处没几天,但却是真正把路晓当亲生虫崽看待的了,作为雌父,自然也是希望自家雄虫幼崽能和其他雄虫幼崽一样,娶上一堆雌虫,开开心心的过日子的。可惜,自家幼崽眼光奇高,偏偏看上了帝国最出色的那只雌虫,唉,这真是让他好生为难啊。
希法尔夫夫回到家的时候,菲尔斯已经把满满一锅星兽肉粥和甜汤全吃完了,路晓在小餐厅听到大厅的动静,蹬蹬的跑了出来,“雄父、雌父,你们回来了!”
菲尔斯跟在路晓身后出来,看到希法尔夫夫,礼貌的点了点头。在帝国,可没有什么丑媳妇见公婆之说,更别说菲尔斯还是堂堂帝国皇子了,若非路晓和菲尔斯是这样的关系,希法尔夫夫见到菲尔斯还要正儿八经的行礼呢。
四虫其乐融融的围坐一堂,希法尔笑咪咪的和路晓说了见面会那天的大致流程,原本日子是定在三天后的,无奈刚好和路晓的入学日碰上了,所以,希家决定往后延二天,五天后在希家主宅举办见面会。
路晓认真的听着,发现似乎流程也不是很复杂的样子,心下倒是小小的松了口气。不过,入学日是什么意思,路小爷毕业很多年了啊?!
经过希法尔和霍弗夫夫的轮番解释,路晓总算是知道了,敢情帝国雄虫没有成年之前,都是要上学的,像路晓这样的,从小流落在外的雄虫,就更需要去学校接受系统教育了。等等,这和菲尔斯之前说的不一样啊,在回帝国的星舰上,菲尔斯明明答应,等他度过二次觉醒期,就可以去参加他麾下部队的考核的,不要告诉他,那是骗他的,他可是会生气的。
面对路晓带着满满指责意味的小眼神,菲尔斯无奈的摇了摇头,告诉路晓,他的身手基本是问题不假,但是难道他以为光靠他在地球的文凭就能通过虫族军队的笔试了吗?这时,路晓才知道虫族参军居然还有笔试这种邪物存在,这实在是太丧心病狂了吧?天晓得,在地球,路小爷的文化课就从来没有及格过好吗?没错,路小爷就是传说中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典型啊。
而且,以路小爷的智商想要在帝国顺利毕业,不是路小爷看轻自己,现实就是,真的很难啊。
路晓虽然很不喜欢认输,但是当他看到霍弗热情的发送到他光脑中,在霍弗嘴里很简单的课程的时候,路晓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这是天要亡他吗?总感觉,等到念完这些课程,估计他老的连光子枪都要扛不动了吧QAQ
路晓苦兮兮的模样,让菲尔斯忍俊不禁,而冰山融化般的笑容,则让路晓不由看菲尔斯看呆了二秒:哎,老婆笑起来真好看。
瞧瞧,雄虫和地球男人其实没什么区别,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昨天之前还信誓旦旦自己是直男的路晓,只因为昨晚睡爽了,今天不就毫无心理障碍的承认了基佬身份嘛。啧啧,这还真是,自打脸打的不要太欢呢。
作者有话要说:
emmm,有小天使质疑蠢作者和看守所小哥哥不得不说的一二事,在此,蠢作者必须慎重申请,蠢作者一直都是尊纪守法的好市民哦。至于为什么蠢作者会知道看守所小哥哥不足为外人道也的颜值嘛,那是因为蠢作者一个同事的老公就是看守所的小哥哥啊,这位小哥,人还是挺不错的,就是长的稍微那什么了一点,江湖人称黑猫警长,你们懂的。
第14章
总之,不管路晓之后的几天使出了多少耍懒卖萌的招式,到了帝国初级学院开学那天,他还是不得不背上小书包,在霍弗和准未婚夫的陪同下,踏上了上学路。
唉,虫生艰难啊,你说上学就上学吧,便宜雌父帮他报的还是初级学院,让他和一堆小萝卜头坐一起上课,这让路小爷的脸往哪搁啊!
当然,一开始,霍弗替路晓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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