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实在是太精彩了。
明一总算见识到了什么叫巧舌如簧、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辩到精彩处,他都忍不住想为油头陈鼓个掌、叫个好。
无论是控方举证、鉴定发言人就现场物证提供证词,都被陈华律师一张利嘴一一驳回。
人家刚举证,他这边就反对、反对、反对,花式反对。
明一在律法方面的知识不算深厚,但基本的还懂一些。在他看来,那位黑人胖大叔法官还算中正。
陈华的花式反对,有些确实成立的也不能强行说不成立。
紧接着,在控方渐呈弱势之机,陈华开始了更精彩更刷三观的表演。
“首先,我方并不认同控方用‘召妓’一词来对我当事人当晚的‘被动’甚至可以说是‘被害’一事下定义。
这只不过是近期网络上的恶毒言论,不足以佐证。
我当事人与莫莉.朵姬女士之间,不存在转帐记录,现场也没有现金。
并且,我相信大家都是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可以看到我当事人的容貌。
请看屏幕。”
陈华的助手将平板电脑交给法庭工作人员,连接上证物展示屏。
陈华指着大屏幕上的图片,说道:“这是我当事人在社交平台上的粉丝留言。
大家可以看到,充斥着各有种英俊、帅、无与伦比,这样的词汇。
再来看看这位莫莉.朵姬女士。一位现年36岁,活跃在纽约中、底层社交圈的女士。
这是莫莉女士在拉斯维加斯豪赌的照片,有记录她曾一夜输掉57万邦元。
所以,我想请问,即使我的当事人想召妓,会召一个像莫莉女士这样的,阿姨,吗?抱歉,无意冒犯死者。
只是,我相信在座各位、尊敬的法官阁下及陪审团,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大脑也是理智的。会有一个正常的、清淅的判断。
并且,我的当事人,当晚已经醉酒到了不醒人事的程度,怎么可能还能行人事?”
话说的听上去好像是那么回事,但仔细一咂摸,真他娘的没节操啊!
召妓就召妓,到他嘴里就变成是那个悲催的应召女郎莫莉.朵姬,垂涎弗莱迪公子的英俊,趁他醉酒下药迷…
陈华搬出了证人作证。
证人杰克发誓自己所说的没有半句谎言,并将当时弗莱迪确实喝醉了的事实陈述了一番。
酒店侍应生的证词也表示弗莱迪公子确实喝醉了,是礼宾部叫的代驾。
弗莱迪公子曾在他们酒店醉酒无数次,礼宾部也不是一次帮叫代驾,贵客记录上有住址。
紧接着,长相憨厚的代驾,说他印象深刻,这个客人确实醉得不醒人事。
车子开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响了,客人碰到手机于是接通电话,自动连接车内的蓝牙装置,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女人声称是弗莱迪让司机去接她,地址就在去往弗莱迪家的路上。
司机接上这个女人后,一路开到法拉盛豪宅区内的一幢别墅花园外。
他的服务费酒店那边已经结过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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