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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常感觉生活地很乏味,失业后,我对自己失望,对别人提不起兴趣;我同屋的姑娘有香港脚,半夜在睡席上“刺拉刺拉”地磨,我心里异常的抑郁;我住在n城偏北的一座7层的楼房里,我住在六楼,每天爬楼梯上下,5楼人家有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孩,每每在我跳格子一样跳着下楼梯时便会大喊着训斥我;我的房间朝向北,一扇破旧的玻璃窗,朝南的房间住一对情侣,两人整天仅着内裤在厨房、浴室穿梭,那个男的比较胖,据说还没有工作。和我一样。

    我从来不买报纸,虽然我没有工作。于是我偷偷拿那个男人的报纸看。他女朋友每天早起,买早餐放在桌上,等她走后他起床吃早餐,然后下楼去买报纸。n城的所有报纸他都买,一天6份,看完便放在外面靠近门口的一个整理箱内。那里有许多报纸,而他显然是在找工作。于是我每天等他看完就拿回房间看。

    报纸上都是招的勤杂工体力活比较多,我所期望的工作终究一直没有出现。

    几周后一个朋友介绍我去一家公司做文秘,一个台湾的食品公司。我喜欢食品,心情郁闷的时候吃很多,让我有满满的幸福感;我喜欢台湾人,温和的男人和漂亮的女孩。

    试用期一个月1500,我还是很满意的,暗暗觉得台湾人比n城的人要大方许多,几乎超过了我上个工作的正式工资。我开始期待能做好这份工作,并开始计划着这个月底就搬家,最好离公司近一点,这样可以省下许多不必要的开支。

    我的办公桌靠北面的窗,可是与住处不同,这里窗明几净,铝合金百叶窗,还有墙上的抽象壁画,时刻显露着这家公司的实力与品位。

    我的老板自然是一个台湾男人,他有我所保留的对台湾男人的一贯印象:温和、谦逊,面容英俊。当然我是不可能与他有什么故事发生的,他太成熟,有自己的穿着品位与做事原则,他所散发出的尊贵气息告诉我,这不可能是会与我发生故事的男人。

    我身高167,体重却120,面容平凡手脚拘谨,混迹n城3年却不曾沾染一丝城市白领的韵味。说来丢人,第一次老板将我介绍给其他同事认识时,我竟斯斯艾艾,半天只冒出一句话“大家早上好!”而那时是下午2点半。说完的一刹那我全无颜面,面红耳赤的同时听同事笑成了一大片。老板朝我点了下头说“别紧张,以后你就坐那个位子。”他手指向最前面靠窗的那边。我走过去,只有最里面的位子上空无一物,于是我坐下,就此开始我的新工作。

    似乎平静无波,我总是下班第三、第四个走,办公桌上收拾的清洁有序,将老板分配下来的任务认真完成,每天不翘班不迟到。办公室里阳盛阴衰,似乎n城的男人都跑这来了,而加上我整个办公室就3个女的,其中一个已经结婚,每天带老公做的饭菜来公司标榜她的幸福;另一个是销售经理,女强人类型并不妩媚。整个办公室氛围极其诡异,大家各司其职,甚少喧闹。

    这是我所喜欢的,生性不是热闹的人,也做不来阿谀奉承那一套,因而这样反而较我安心,反正大家都是闷在自己的格子间做事,偶然询问一下事情,并无大碍。

    转折是在一次下班后,我打完卡走出公司往电梯走,靠近转弯的地方我不小心扭了一下脚,疼痛弯腰时听到外面有一个男声操着一口n城方言说:“林辰还行,就是太肥了哈哈!”我收拾完毕后往电梯走,发觉已经显示10楼,说那话的男人已经下去了。

    我暗暗觉得倒沤起来,生平最反感男人说我“胖”“肥”“壮”之类的字眼,我顶多算稍微胖一点好不好,167配120,看起来还是满匀称的啊?天知道我第一个男友就是因为一次与我开玩笑,发短信给我说“你漂亮是漂亮,就是有点胖”我立马将之休了,任他随后找我哭诉几次就是没动心,我理想中的男人,如果爱我,那就爱我全部,即使我是头猪,他也要安心甜蜜地抱着我入睡!

    我决定查出那个男人,他的声音我记得。

    那该死的有好听声音的男人。

    我开始在办公室里竖起耳朵听他人讲话,偶然的你我的一句寒暄,或者是中午休息时间的聊天会谈,甚至我开始主动向他们问好,询问事情,处处装聋作哑,可是不行,根本没有那个声音,仿佛从来没有那个男人的存在过。甚至是在周一的全公司晨会上,办公室的人一一陈述工作周报,我楞是没听出究竟是谁在那天侮辱过我。这让我非常恼火。

    一个星期过去后,那个男人我还是没找到,于是我开始渐渐淡忘这事。但该死的感谢这个男人,因为我主动向办公室其他人示好,他们开始注意到我的存在,逐渐与我热络,关系渐渐融洽。然后不久后,就有人申明说要追求我。

    他是网络部的许远。公司内有名的电脑高手,据说是n大的高材生,毕业后就来到这家公司至今,已经是网络部的一把手了。他个子还挺高,据他自己说是184,不清楚,我没和他站近比过。但远观还是非常可观的,长的一张娃娃脸,还带幅端正的木框眼镜,这使他看起来更加的精致可人。

    这样的男生,对,我称之为男生,娃娃脸,单纯的表情,干净斯文的气质,压根就与我不搭调,一丝都不搭。我是那种如果没工作可以待家一连一个星期没日没夜上网可以脸不洗牙不刷好几天的人,邋遢、堕落、没节制的生活是我的家常便饭,只要我没工作的话。

    可是我现在有一份正当职业,而且每天穿着套装在遍是男人的办公室里招摇过市。然后他就看上了我。他也许以为我是个淑女,皮肤还挺白,气质看起来挺清新,他也毕竟只是看到我的这一面而已。而其他的一面、两面甚至许多面,他不可能也没机会看到,而我也不打算让他看到。

    对我而言,他只是个小孩。我这么对自己说道,内心毫不设防。

    我还是就这么每天算计着人数下班,认真完成老板分配的任务,不翘班也不迟到,回家忍受同屋姑娘的香港脚,偶然做顿饭犒劳下自己的胃。我一般不和同事出去,但经过那周的主动示好好以后,同事们开始热忱邀请我与他们同乐,而每次经不住他们的磨功与他们一起去,许远也总是在。我甚至几次怀疑他们是否为他故意制造机会,但苦于人丁单薄势单力薄,还是每次都被劝架地去了。

    我再也不看隔壁男人的报纸了,他也开始上班,一周几乎见不到两三次面。但似乎他们的感情并不好,由刚搬进来时的甜蜜腻人演变为现在的时常小吵小闹,甚至几次女孩跑进我屋里向我哭诉他的不是。忘记说了,那个男的就是n城本地人,而女孩不是,所以她与我一样,离乡背井一个人,只不过她总比我好,身边还有个他。而与我哭诉,也只不过因为这个房间只有我看起来长着一幅老实人脸的样子吧。但我始终认为:虽然目前经常吵闹,但总还不至于分手。毕竟听她说两人已经好了有五、六年了,也已经订婚了。

    但事情偏偏就演变得如此离奇。突然有一天晚上,那女孩走进我房间拿着一大捧的玫瑰花,说要送我。我非常疑惑,问她不说,将花放到我手上就走出去。我看着那束放在桌上的花,想肯定是她男友送的,但为何又转送与我,估计又是闹矛盾了。

    紫色的包装纸,红色的玫瑰,美丽的不可方物。

    第二天下班回家,发现隔壁很多人,原来那男人的父母来了。女孩昨天大半夜独自一人离开了n城,回家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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