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对于新书的未来依然没有太大的信心。
于是这个时候,作为亚当第一读者粉丝的卡罗尔便成了新书成书以后的第一个读者,而卡罗尔也特地为了心无旁骛的阅读亚当的新书,留出了一整天的时间。
因为不用出门,所以难得的没有换上正装,而是依然穿着睡衣,他收拾过自己后走进了书房,看着严阵以待的亚当不禁莞尔一笑。走过去,一边手接过亚当手上的茶杯放到了沙发边上的小矮桌,一边则是俯下身吻住了亚当。
他的手顺势绕过了亚当棉柔的上衣,贴上了亚当肌肤,掌心的灼热温暖着亚当的身体,也让亚当升起了些许的疙瘩,而亚当也伸手捧住了他的脸,然后抚上了卡罗尔柔软的头发。
两人缠吻了一阵后,并排倚靠在沙发上,额头轻轻触碰着,近在咫尺。看着对方炽热的眼光,亚当也有些心动,不过想到今天的主要事情,亚当稍稍往前一凑,吻了吻他的唇瓣,低声的说道:“嘿,别忘了今天的正事。”
卡罗尔耸耸肩,虽然相对于看亚当的新书,他宁愿把难得的一天休息时间全部花在他们卧室柔软的大床上,不过显然这个想法亚当是绝对不会允许的,更何况昨天亚当已经肉偿过了,自然不可能继续放纵下去,但是能够提前所有人先看一遍亚当的新书,这倒也勉强算是一个不错的安排。
卡罗尔不大情愿的被亚当拉到了他的书桌前,那里放着一本亚当装订的简装书稿,书稿上面是一头他极为熟悉的生物——霸王龙。只见那霸王龙雄踞高山之上,目视前方,其威严和霸气让卡罗尔不免想到了人类王者。
书的封面写着几个大字《恐龙时代》!便是这本小说的书名了。其实这本小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了,毕竟是每天与亚当一张床上睡的人,里面的内容也知道一些零碎,甚至亚当还向他咨询过一些关于小说的剧情,所以在看这本小说前他不算是完全陌生的。
说实在的,他很佩服亚当的勇气。他知道,虽然亚当的成名作《侏罗纪公园》以及另一本口碑神作《殖民地》都是科幻小说,但是科幻小说并不好写。写的太硬了,不仅会牺牲剧情,同时也给小说与普通读者间划下了巨大的鸿沟,丧失大量的读者,而写的太软,却往往会受到专业人士的抨击,认为不够科幻,而读者也并不一定会满意。
其实,相对来说,亚当可以去写他的奇幻系列小说《巫师》,毕竟这个系列的小说有着大量的读者,只要保持好小说的大致水准,就不担心没有读者,而评论界也向来对奇幻小说稍微宽容一些,另外奇幻小说的读者群体也更大,更广,写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既能够收获读者的欢迎,也不必要担心评论界的批评,同时对于推广他们的新产品blog也更加的有效。
但是亚当却还是选择了这本很硬的科幻小说,如果作为一个公司的合作者来说他应该建议亚当将这本小说往后推,先将《巫师3》写出来,这样有助于推广,但是卡罗尔在亚当开始决定写作后,除了亚当主动询问关于小说剧情安排以外,他没有给出任何自以为正确的建议。
因为以他们的身家早就不需要亚当新小说的成功来锦上添花,即使没有亚当的小说发布来推广,他依然有着多个有效、合理的推广新产品blog的方案,虽然并不一定能够达到亚当的程度,但是后续也能挂钩很快赶上。
至于这本小说销量扑街,不受市场认可那又怎么样?只要亚当写的高兴就好,即使整个世界都没人喜欢,那还有他这个绝对不会背叛的读者。
卡罗尔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身边还是有点紧张望着他的亚当,笑着说道:“嘿,冷静一点,请相信自己,大作家。”
“好吧,好吧,你看吧,我去给你倒杯咖啡。”亚当也知道自己有些过度紧张了,虽然如今他的身家可以碾压世界大多数人,但是他内心深处还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作家,而不是一个商人,他更加看重的是他的作品能否被人认可,所以当小说完成后,他才会表现出紧张感,这种紧张感甚至在ICQ等互联网产品以及PD电视台的电视剧播出都没有。
“不用,给我倒一杯你喝的茶就好。”卡罗尔笑着说道,自从亚当开始越来越多的将饮食改成了中餐,他也渐渐的开始改变了许多自己的喜好,包括饮食,其中他对于茶也开始渐渐喜欢了起来,甚至已经慢慢地压过了咖啡。
不多久亚当便倒了一杯清茶给他,两人轻吻了一下,亚当便坐到了远处的沙发上,拿起一本新出的小说看了起来,将空间留给了卡罗尔,不去打搅。
而卡罗尔喝了几口清茶,看着捧着书认真阅读的亚当,也清空脑中的烦杂,翻开小说静下心看了起来。
如果当初上帝没有厌弃恐龙,让人类称为地球之灵,而是从一开始便将这个地球交给了恐龙,那么世界将会是什么样?一个由恐龙进化成的生物之灵,一个由恐人打造出的世界与文明,那会是何等精彩,而他们的历史又有怎样的传奇?这就是这本《恐人时代》所要写给读者看的内容。
作者有话要说:恐人时代大幕拉起,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
十一加班的人真是无奈啊,今天不加,赶紧先码一章,虽然少了一点,但是先看看也不错。
后面几天有时间就会更新,或者说出去玩回来也会想着更新的,不用担心,虽然假期只有一半,但也算难得的长假了,无论如何还是要happy一下的。
第一百九十七章
这部被亚当命名为《恐龙时代》的小说,和亚当之前几部小说完全不一样,可以说前面几部小说虽然类型分为科幻、奇幻,内容也是相差甚大,但是只要一翻开小说看上几节的内容,就会瞬间认出这是亚当的手笔。
亚当的小说文笔一般,比不得写出经典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可以每一句都精致优美,随便翻出一页读起来都让人感到身心舒畅,读完后放下也没有太大的遗憾,也不是如海明威那般文笔粗粝,但却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真实感,激发着人的热血。
亚当就是一个流行小说家,他的小说除了那本《殖民地》还有着几分的文学价值,其他的都不过是给读者以消遣之用,他用一波连这一波的剧情不停地抓住读者的眼睛,让人忍不住一页一页的往下翻,一直到这本小说结束,这才长长的输出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