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之明的人,我长相普通,也不聪明,性格说好听点是温和,难听点是懦弱,可以说是丢在人堆里都不起眼的那种,除开我是我爸爸继子这层身份能让人高看一眼,可是,在你施安湳的眼中,就算是我爸爸本身你也瞧不上的。”
“你对我太好了,好得过分,你的性格那么孤傲潇洒,从不喜欢浪费心思在无聊的事情上,我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究竟是何德何能让你刮目相看?”
他撩起裤腿,露出左脚上的纹身,说:“你喜欢我的脚是吧,我在网上查过,这叫恋脚癖……这可以说明你是因为这个才喜欢我的,但是,回想你和我第一次见面,以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相处中,你并没有见过我的脚,因为我喜欢穿球鞋没穿过凉鞋,去你家也是穿着袜子又穿着拖鞋。”
“所以不足以成立你是因为脚才喜欢上我的。”
“让我猜猜,你究竟是因为什么对我这么特别呢?”
“回想你我第一次见面,熟悉你的性格后,我再回想那一次见面,对一个陌生人,你根本不会突发好心带他回家,更不会耐心的帮他擦指甲。”
周炳文将自己的手举到眼前,五指张开:“是因为这个对吗?”
施安湳脸色苍白,这样的周炳文令他陌生,他头一次尝到了张皇失措的滋味。
“很多说过我的手很好看。”周炳文将五指摊开在他眼前:“我和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的手指涂满了指甲油,是那个时候吧,你因为喜欢我的手,故意接近我。”
“怎么不说话了?”
“我没说错吧,你是因为喜欢我的手才对我这么好的。”
“那你又是怎么喜欢上我的脚的呢?”
“是上次在意大利你帮我洗澡,还是在海边的时候你教我游泳?”
“我猜是在海边。”
“我记得很清楚,我当时刚走到泳池边,你游过来趴在岸边,视线刚好对上我的脚,是那一次吧,当时你的行为很反常,我询问你安慰你都没有丁点反应,是因为突然喜欢上我的脚而惊慌失措吧?”
“然后你以生日礼物为要求,让我在脚踝上纹身。”
“别说了……”施安湳恨不得自己此刻聋掉。
“为什么不说呢?还有女装,对,一开始是我蠢,自己送上门的,但是后来呢?你费尽心机让我穿上女装,对我的伤害不够大吗?你知道我当时有多煎熬难受吗?”
“施安湳,你倒是说啊,我欠你什么?”
“你和我从相识的那一刻开始,全都是你的别有用心,我又蠢又傻,一步步走进你的圈套,你现在还觉得我欠你吗?”
“全部被我说中,所以你说不出话来了吗?”
“现在你知道我的决心了吗?我和你从此互不相干,不再往来,你明白了吗?”
“不明白……”施安湳低声喃喃,又像是在自语。
“你明白!你只是不愿意放手罢了,但是你现在还觉得我们能回到以前吗?”
“不可以吗?”他说话太轻,差点让人听不到。
“请你离开吧,从此就当我们从未曾认识过。”
周炳文的坚决让施安湳慌不择路的夺门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