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墨和沈迟并没有跟着疾风,疾风是老虎,森林里主动挑衅疾风的动物几乎没有,而熊、大老虎等大型动物闻见疾风身上的人类的味道也不会主动攻击,况且疾风很聪明,懂得隐藏自己,所以苏墨和沈迟很放心。
中午沈迟猎了两只兔子,天气很热,苏墨的胃口也不像以前那么好,吃了半只就再也吃不下去,沈迟看着他没有食欲的样子放下吃了一半的兔子往旁边树林里走去。
苏墨以为沈迟是去方便就没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沈迟拎着两个树叶包着的东西递给苏墨说“尝尝看,”
“这是什么?”苏墨边拆边问道。
沈迟想了像说“大青山这一带叫‘莓子’,很好吃。”
“原来是这个”苏墨解开一包后笑着说“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吃过的,特别好吃,有一次我吃多了结果牙都酸倒了,这个除了黄色还有红色和黑色的。不过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吃到过。”树叶包着的是金黄色的地梅子,也有叫蔓莓子的。莓子的生命力很强,路边,山里,水渠边,草坡里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在夏末初秋的时候成熟,成熟后味道酸甜可口,还可以做成莓子奶昔和各种蛋糕。
“红的在这个里面包着”沈迟打开另一个树叶包着的莓子说道。
苏墨接过一看里面放着的果然是干干净净的红莓子,“手给我”苏墨佯装生气的对沈迟说。
沈迟听话的伸出手给苏墨,苏墨看着沈迟手上一道道的红印子,心疼的从空间拿出井水洗了洗。莓子属于蔷薇科,叶子上面有很多的刺,划到手上又痒又疼,沈迟回来的这么快摘得又干净,肯定没避开刺。
沈迟看着苏墨认真的样子笑着说“这点伤不碍事,”手却一动不动的任由苏墨擦拭。
苏墨仔细的用井水清洗过后说道“莓子在哪儿长着?我们多摘一点回去给你做好吃的。”
沈迟揉了揉他的头说“不着急,那边还有很多。你先把这个吃了,再吃些烤肉,吃完我就带你过去。”
林子旁边的一片空地里长着很多的莓子,苏墨和沈迟摘了一小盆,足够做好几样好吃的了。
这时疾风猛地从旁边窜出来,嘴里还叼着一只野鸡,看见苏墨乖乖的把野鸡放到苏墨身前又用头蹭了蹭苏墨得手,一副邀宠的样子。
苏墨拍了拍疾风的脑袋又拿出空间井水说“疾风真聪明,这是奖励给你的。”疾风又蹭了蹭苏墨的手之后才喝起了水。
傍晚苏墨和沈迟回到村里,村里人看见沈迟提着的野猪指指点点的说着,脸上布满羡慕的神色,这么大的一只野猪,肯定能卖很多银子,这野猪可比家猪贵好几文呢。
一个年轻人看着苏墨二人的背影憧憬的说“如果我也有身边那样的身手就好了,我就能住他家那样的大房子行走还有下人伺候着。”
他旁边的年轻人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羡慕他有个屁用,还不如娶了个男人当老婆,怎么,你也想娶一个男人?也不嫌丢人,不知廉耻的家伙。”
村里有些看不上沈迟娶男人为妻的人都附和这个年轻人的话,第一个说话的年轻人羞红了脸气愤的说“沈迟娶男人为妻是他爹娘做主的,与沈迟二人有何干系?再说了,自从沈迟娶了苏墨这日子一天好过一天,你们要是又本事,自己也找一个能让你们住大房子用下人的男人当妻子去呀,别一天到晚眼红着人家的东西还说人家的是非,嘴下留点德,说不定你还能多挣点银子。”周围的人被年轻人的话说的灰溜溜的走了,留下的也不再讨论这个话题。
年轻人这才看着悠然居的方向定了定神不再说话,心里却有些隐约的想法,只是现在他还不敢去做。
八月十五的早上,苏墨吩咐和叔和婶酒席的事宜之后,便赶着牛车去肖家村接肖老爷子个李氏。
肖老爷子穿着苏墨买的褐色绸缎新衣,拄着拐杖催促李氏说“衣服不都一样阿,换来换去做什么,都是当外婆的人了,要是外孙来了你还没准备好,看你丢的起这个人不。”
李氏穿着一件深紫色丝绸长衣,发簪上叉了一只金钗,显得人年轻了好几岁精神都好了很多。“行了行了,急什么,这都是小墨给我买的,说好了今天穿上给他看的,孙媳妇一片孝心我可舍不得糟蹋咯。走吧!”
苏墨和沈迟走到村口就看见两位老人站在那里等他们。苏墨下车笑着行了礼对李氏说“这衣服果然适合外婆您,您穿上真好看,就像年轻人十几岁似的,一点都不像有了重孙子的人。”
李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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