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是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离别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巳。
不爱名马非英雄
(一)“此间无他物唯有美酒盈樽,名驹千骑,君若有暇,尽兴乎来。”
这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一总管裘行健代表金大老板发出的请贴,为的是落日马场第一次在关内举办的春郊试骑卖马盛会,地点在洛阳巨富“花开富贵”花四爷的避暑山庄,日期是三月月圆时。
这样的请帖一共只发出十几张,值得裘总管邀请的对象并不多。
被邀请的当然都是江湖大豪、一方雄杰。不爱名马非英雄,来的都是英雄,都骑过落日马场的名驹。
——只要是有日落处,就有落日马场的健马在奔驰。
这是马场主人金大老板的豪语,也是事实。
三月,洛阳,春。
十七夜的月仍圆,夜已深,风中充满了花香。山坡后的健马轻嘶,隐约可闻,人声却已静了,月光从窗外斜照进来,把独立在窗前的裘行健高大魁伟的影子,长长投影在地上。他的浓眉大眼,高额、鹰鼻、虬财,在月光下看来更显得轮廓明显而突出。他是条好汉,关外一等一的好汉,现在却仿佛有点焦躁不安。
这是他第一次独担重任,他一定要做得尽善尽美。从十五开始,这三天的成绩虽然不错,最大的一圈马也已被中原镖局的王总镖头以高价买去,可是他一直在期待着的两位大买主,至今还没有来。
他本来就不该期望他们来的。
威镇江湖的河朔大侠万君武,自从二年前金盆洗手退隐林下后,就没有再踏出庄门一步。
视富贵功名如粪土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多年来一直浪迹天下也许根本就没收到他的请帖。
他希望他们来,只因为他认为由他远自关外带来的一批好马中,最好的一匹只有他们才识货。
只有认货的人才会出高价。
他不愿委曲这匹好马,更不愿把它带回关东。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的深夜了,他正开始觉得失望时,庄院外忽然有人声传来,三年未出庄门的威镇河朔大侠,已经轻骑简从连夜赶到了牡丹山庄。
(二)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末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还比别人想象中的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面前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一个象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象没有穿衣服—样,是绝不会随便走出房门的。
但是他相信这三个人的三把刀。
无论谁的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在腾跃。
马不懂欣赏牡丹,牡丹也不会欣赏马,但它们却同样是值得人们欣赏的。牡丹的端庄富贵,美丽大方,如名门淑女;马的矫健生猛,灵活雄骏,如江湖好汉。山坡上下都挤满了人,有的人在欣赏牡丹的华美富态,有的人在欣赏马的英姿焕发,可是让大多数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个人。
万君武却好象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了,半闭着眼,斜倚在一张用柔藤编成的软椅上。他太累。
无论谁在一夜间连换三次快马,赶了九百三十三里路之后,都会觉得很累的。他的师兄、弟子、死党,一直都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一匹匹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这匹马是裘总管亲手牵进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
“它叫神箭,万大侠是今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
“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他说:“只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好。”“为什么?”裘行健问。
“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后劲一定不足。”万君武忽然改变话题:“我少时有个朋友,作风也跟裘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一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他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裘行健也不懂,忍不住问:“鸡怎么没有腿?”““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万君武淡淡地说:“裘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来留给自己。”
裘行健立刻否认:“万大侠法眼无双,在万大侠面前,我怎么会做那种事?”万君武眼睛忽然射出了刀锋般的光:“那么裘总管为什么要把那匹马藏起来?”他眼睛盯着后面一个马栏,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其中有一匹毛色黄中带揭,身子瘦如弓背,独立在马栏一角,懒懒的提不起精神,却和别的马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就好像不屑和它们为伍似的。
裘行健皱了皱眉。
“万大快说的难道是这一匹?”
“就是它。”
裘行健苦笑:“那匹马是个酒鬼,万大侠怎么会看上它呢?”
万君武的眼睛更亮。
“酒鬼?它是不是一定要先喝点酒才有精神?”
“这是这样子的。”裘行健叹息:“如果马料里没有好酒,他连一日也不肯吃。”“它叫什么名字?”
“叫老酒。”
万君武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过去,目光炯炯,盯着这匹马,忽然仰面大笑!“老酒,好!好极了。”他大笑道:“老酒才有劲,而且越往后面越有劲,我敢打赌,神箭若是跟它共驰五百里,前两百里神箭必定领先,可是跑完全程后,他必定可以超前神箭两百里。”
他盯着裘行健:“你敢不敢跟我赌?”
裘行健沉默了半天,忽然也大笑,大笑着挑起了一根大拇指。
“万大侠果然好眼力,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万大侠的法眼。”
人群众中又发出赞叹声,不但佩服万君武的眼力,对这匹看来毫不起眼的瘦马也充刻刮目相看了,甚至有人在抢着要出价竞争,就算明知争不到它,能够和河朔大侠争一争,败了也有光彩。
最高价喊出的是“九千五百两”这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万君武只慢慢地伸出了三根手指,比了个手式,裘总管立刻大声宣布:“万大侠出价三万两,还有没有人出价更高的?”
没有了。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万君武意气飞扬,正准备亲自人栏牵马,忽然听见有个人说:“我出三万零三两。”
万君武的脸色立刻沉了下去,喃喃地说:“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来捣乱的。”裘行健却喜形于色,大笑道:“想不到狄小侯还是及时赶来了!”
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三)—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带着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着带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
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是个最引人注意、最让人羡慕的人。
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依偎在他身旁的,是个穿一身鲜红衣裳的美女,白玉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春水般的眼波,酒一般的醉人。
谁也不知道狄小侯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么一位美人找来的。
万君武看到他只有摇头叹气:“你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来?”
狄小侯冷冷淡淡地笑了笑,简简单单地告诉万君武:“我是来害你的。”“害我?你准备怎样害我?”
“不管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出三两。”
万君武盯着他,眼睛里光芒闪动,也不知盯着他看了多久,忽然大笑:“好,好极了。”
大家都以为这位威震河朔的一方大豪,一定又要出个让人吓跳的高价。
想不到万君武的笑声忽然停顿,大声道:“这匹马我不买了,你卖给他吧。”裘行健怔住,万君武一说完话,掉头就走,想不到狄青麟却叫住了他:“等一等。”万君武回头盯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小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小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说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只淡淡地说:“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马送给一位英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四)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象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象泉水般涌了出来。万君武—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样天下无双。”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点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象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小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巳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小侯爷做事真漂亮,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点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我上当,所以我只有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说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做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万君武走进来,带醉的锐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了出来了。
这次他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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