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门总是感觉有人在摸他的身体,先是那种冰凉的触感一会又慢慢地就变成了如火焰灼烧般的痛感,就好比突然被扔进了刺骨的冰水里,然后这些水慢慢就变成了如龙舌峰上流出来的溶浆,这种感觉一直在不间断的反复循环的刺激折磨着火门。火门毫无办法,因为他根本没有力气去动弹挣扎,就算偶尔极尽全力去挣扎一下,也马上就会被那些又冰又烫的手给按压住,他只能在这种磨难中拼命的大口呼吸,生怕只要那么一停歇,一口气喘不上来就断了气。他仅有的一些意识全都消耗在这种感觉当中了,也许只是一个梦吧,一个好长的恶梦,再睡一下也许就会醒了,火门的意识又堕入了深深的虚无,他的呼吸渐渐的缓和平息下来,这好似死了的感觉。
死了还有感觉吗?
只有死了的人知道,我没有那么容易死。
“啊~”
火门大喊了一声,全身一颤,从昏死中醒来。眼前,龙珍站在床边,正要伸手过来扶他。
“你醒了,太好了。”龙珍高兴的说到。
火门这时有点认不出她来,温暖的阳光从窗户透射了进来,正好照射在她那漂亮的有些泛红色的头发上面,那些头发的反光让她的容颜更是显得红朴朴的可爱动人,微胖的脸蛋犹如一只红苹果,让人想上去咬上一口。
“我昏了多...”
龙珍一把抱住了火门,开始用她那红苹果般的脸蛋去使劲蹭火门那满脸的胡渣。火门知道她心疼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比不过肢体的交流,然后火门便抱着她,两人开始缠绵起来。
几许缠绵之后,忽然间传来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然后是门外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妹子,他怎么样了,我来看看他。”
这说话的声音听着怎么这么熟悉啊?火门心想,这不是兰多和成风的口音啊,于是便问到:“我们这是在哪里?”
“我去开门让那人进来,你就知道了。”
龙珍整理了一下衣服,去打开了房门,一个男人出现在火门眼前,阳光下看得很清楚,他是林理,火门的表哥。
“醒来就好了,我还以为我快要帮你在镇外边的墓地上准备一块地方了,哈哈哈...”表哥的言语中透出了由衷的欣喜。
“我是在怀洗镇吗?”
“你有在别的地方见到过我吗?”林理说到。
“我昏了多久?”
“嗯,没多久,如果今天你还不醒的话,我就可能真的没办法了。”
“三天?”
“对,你吃的那些什么尸毒清都是些药效甚微的假药,以后别吃了啊,你走的时候拿些真的去。”
“难怪,那天我在洞里时就感觉自己也是染上了尸毒,咳嗽不停。”
“这药嘛也不是全假,只是没有那么好罢了。”林理说到。
“我是怎么到的这里啊?”
“那晚你在路口的时候,从马上昏倒在地上,我突然想起这里还有你的表哥也是位懂医术的人,我们就赶紧把你带到了这里。”龙珍说到。
“算你命大啊,就在岔路口昏倒,还好不算太远。”林理说到。
“真是谢谢你们救了我一命。”
“你看你说的,还谢谢我们,难道我不应该救我表弟的命吗?其实呢,救你的人还是你的人,我只是提供了一些药。”林理指着龙珍说到。
“中了尸毒要用草药不停的擦拭身子,如果中毒轻,体质好的三日之内便会醒来,如果醒不来,那就没得治了。当然,擦拭身子这活必须只有她能完成了,是你的女人救了你,你要以后要好好的爱她啊。”林理接着说到。
火门知道昏迷时那种被人摸的感觉是从何而来了,原来是龙珍为了救他而不停的擦拭他的身子,他感动的看着龙珍,只见她也在含情般的看着他。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俩有话要说了,我走了,醒来就好。”林理说完知趣的转身快速溜了。
火门从这次劫难中活了过来,而且还拿到了这次任务的物品,就是火枪草图,所以心情自然轻松不已。现在身处怀洗镇,这是一个让他能够平静和追忆的地方,索性就和龙珍在镇子上多休息了几天,这几天时间了,他们在镇上的酒馆里喝喝酒,在镇子边的河流里捕鱼,在树林里打猎,在林理家的院子里种植花草等等事情都让他们感受到了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祥和平静。不过这些日子过几天就够了,火门知道这种生活只能算是人生中的休闲时光,他并不属于这里。在他们离开怀洗镇的前一天晚上,火门怀抱着龙珍轻声说到:“明天我打算出发了,你想走了吗?还是想多呆几天?”
“我还以为你不打算走了呢,其实这里好无聊。”
“哈哈,是的,是有点无聊,我本来还打算让你呆在这里呢,因为你老是跟着我到处跑很危险。”
“危险,难道你把我丢在这里,自己一个人去跑就不危险了?我才刚刚把你救醒哎,如果不是我在你身边,你还能在这里抱着我吗?”龙珍有点不满火门的想法。
“我真的很怕你跟我在一起会发生意外。”
“好像你把我丢在这里,我就不会担心你发生意外一样,如果你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我宁愿你送我回龙川城。”龙珍更不爽了。
“以后我要走的路可能会更危险,你有想过哪天我突然就不在了,你怎么办?”
“我想过,在你昏迷的这几天时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我想过如果你就这样醒不过来了,我也吃一付药陪你一起去了。”
听到龙珍这么一说,火门本来打算让她呆在怀洗镇的想法瞬间被击破了。第二天,他们告别了林理,骑上马穿过平和森林沿大道直奔,当晚抵达大瀑布城。在大瀑布城休息一夜,第二天过粉岩关,中午到红石镇,又来到了熟悉的地方,他们便索性在镇上稍作停留用膳。红石镇里的红色房子依然是那么的迷人,尤其是让龙珍流连忘返,小镇风情略微带一点她的家乡火龙国龙川城的感觉,这让她有点唏嘘,想起自己从小就被拐卖,心中从没有家的归宿,哪怕是在医馆多年那也算不上是自己的家,如今流落在天涯海角,心里本来那些不安定的想法在渐渐地消散,心中的主要思想逐渐的汇集到了一个人的身上,瞬时有了些安慰,那个人就是火门。
过了两天,他们平安到达了达安城,顺利将火枪的草图交给了金洲,完成任务。金洲拿到草图后结合自己原先创作的图纸还有火枪实体连夜制定了最终的火枪批量生产方案,第二天把方案递交给了华央国的国王安夫。在这段时间里,金洲也让安夫国王见识了火枪的各种利害,国王决定先生产一批火枪,成立一支火枪军队。
火门回来后也把从利耳帮众那里打探到的消息告诉了金洲和旷将军,旷将军知道后大笑不已,说原来银划这狗日的不取妻原来是已经有后了。
金洲得到了安夫国王的支持后开始忙碌起来,国王已经答应愿意出兵帮助金洲和旷将军推翻现在乌金国的国王金元,在安夫国王看来这是一个可以控制乌金国的绝好机会。
火枪生产的这段时间里,火门倒是被晾到了一边,无事可干,在达安城里休闲度日。就这样,过了半个月,火门忽然想起还有一件事情,差点就忘了,于是他去找到金洲。金洲整日都在火枪生产工场里工作,他的女人水纱也被他晾在了一边,只有龙珍偶尔去陪她玩玩。火门让金洲放下手中的火枪,说有一事商量一下,金洲便问:“火门大哥,什么事?”
“你还记得撒恩吗?”火门说到。
“哦,那个人,怎么了?”
“我们答应过两个月后要去接他的,现在时间也快到了,我在这达安城也无事可干,我想去那村里把他接出来。”
“嗯,那个人脾气很差,大哥,如果你想去就去吧。不过,我本来是有一事想让你帮我去办的,呃,这样吧,我现在和你去找旷将军商量一下。”
两人一起去到旷将军的住所,旷将军把原先和金洲商量好的计划告诉了火门,他说到:“我想在我们的军队还没有攻入乌金国之前,我们就要有人先渗透到他们的内部去做点事情,之前你说利耳帮的老大是银划的儿子,我想我们可以从这里入手。我和金洲商量过想让你先去金瑞城,在城里多探一些消息,利用利耳帮的这条线索尽可能的查明银划这家伙在凡宫中有什么可恶的目的,有机会的话,除掉他也无妨。”
听到旷将军这么一说,火门心里开始有些疑虑了,这是让他去做间谍和刺客,这并不是他帮助金洲的本意啊。没等他再细想,金洲在一旁开口了:“火门大哥,你可以顺道去接撒恩一起去金瑞城,在金瑞城里等着我,我会带着我的火枪部队进城,然后成为乌金国的国王。”
“嗯。”火门只是轻轻地应了一声,他知道现在的他已经是身不由己了。
次日,火门和龙珍还有册贡三人离开了达安城。册贡也被金洲安排了出来,而兰多和成风却被留在了达安城跟随金洲一起生产火枪,训练部队。柳行呢是王子的贴身侍卫自然不会离开金洲半步,而水纱呢,则留在了达安城的住所里成为了真正的花瓶。火门对于金洲的这次安排其实心里上也还算是比较契合的,能出来走走,总好过呆在城里无所事事,只是火门一想到这次任务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杀人心里总是有那么一紧。火门也想过自己是不是带着龙珍跑到天涯海角从此不理什么国家斗争王族争权这档子事,但是又一想,自己也算是乌金国子民,而且还是王子的‘大哥’,在国家危难之际,也应出一份自己的力,在去往雾水城的途中,火门一直在想着这些事情。沿金河一直顺流而下,一路而过的雄山峻领,壮美河川,还有沿岸村镇上的那些生活艰辛的人们,这些景象渐渐地稳固了火门的这种价值观,那就是要帮助金洲,帮助这个国家的人民。
火门不急不慢的赶路,一路上在金河岸边停停靠靠,带着龙珍像是旅游度蜜月一般,过了一个多星期之后,终于来到了雾水城。雾水城河对岸那几棵高大的木棉树已经掉光了花朵和叶子,只剩一些细长干枯的树枝向四面伸展开来。火门令船只向木棉树的河岸边驶去,他要去看一看他的宝藏是否还在。
火门独自一人上了岸,来到木棉树下,树叶和杂草将这里掩盖得很好,所以他首先挖错了地方,然后再仔细确认后才将宝箱挖了出来,还好,钱财还在。火门将这些金币宝物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几个结实的袋子里,扛上了船,渡河进城。
雾水城还是老样子,城里的镇泽塔早在几个小时前就出现在他们眼里,向他们发出快要到雾水城了的信号,因为它很高,在金河上的船只十公里外都能看到它的塔尖。到雾水城靠岸进城,投店住宿过了一夜,第二天,火门带着龙珍来到了黄叶客栈。在炊杵镇的时候,黄叶把客栈的钥匙交给了火门,说这房子就留给火门当作城里的居所吧,空着也是空着。火门觉得也行,就答应把这客栈重新装潢一下,如果炊杵镇上生意不好,也可以随时回到雾水城。
来到黄叶客栈,大门上还有他前些时间刻字留下的痕迹,用钥匙打开了锁后,推开大门,一个天井出现在眼前,天井四周是一圈两层楼的石砖建筑,很多个小门整齐的排列在天井四周,这些都是客房的房门,一楼二楼皆如此,而天井的正前方就是客栈的大厅了。这一幕景象火门是再熟悉不过了,天井中间的小花园,是莲花独自为他跳舞的地方,原来繁花似锦般的花园现在只剩下一堆堆枯枝败叶,那张他俩经常坐在那里唱歌的石凳也已经被这些乱长的藤蔓包裹了起来。火门走过去把藤蔓撩开,石凳上还刻有他和莲花的名字,但是火门只是稍微瞄了一眼,然后就走开了,因为跟着他的龙珍正慢慢地从天井的另一边向他走来。
“火门,这就是你的家了吗?”龙珍的话说得有点调皮有点调侃。
“算是吧,我打算重新把它装修一下,你说好吗?”
“好啊,那就是说这里装修好了就是我们的家了吗?”
“这是黄叶的家,我们只是住在这里,客栈还是她的,只不过我们可以永久住在这里不要钱而已。”
“好吧,不过我想我们可能不会永久住在这里,我想你可能也不是一个愿意永久住在这里的人。”龙珍说到。
“嗯,曾经我是想永久住在这里的,但是迫不得已需要离开,而如今我也想永久住在这里,但还是身不由己需要离开。除非......”火门这时居然想到了小孩子。
“除非什么?”
“呃~没什么。”
“快说!”龙珍两只手卡在了火门的脖子上。
“你掐死我吧,我就是不说,哈哈...”
两人开始打情骂俏起来,折腾了一翻,两人索性就在那张刻有火门和莲花名字的石椅上来了一组。
火门找来了装修工人,吩咐交代完毕,付够了钱。便离开了雾水城,坐船向炊杵镇出发。当晚,投宿在黄叶和她男人的小农庄里,火门把黄叶客栈正在装修的事情给她说了说,说两个月后,客栈就能装修好了,到时你们可以回去验收一下,自己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去办,所以短时间内不会再去雾水城了,火门还将他那木棉树下的钱财交予了黄叶保管。黄叶为火门准备了丰富的大餐,大家又吃了个过瘾。
第二天,他们早上出发,沿黑水河直上,中午时候便来到了金田村。金田村里没有所谓的客栈,因为这个小村庄,基本上不会有人来这里住宿,就算有人路过此地,也会多走几步去到附近的炊杵镇投宿。所以当初撒恩留在这里的时候是寄宿在一家农户家里,但是当火门来到这家农户家里时,户主告诉他,撒恩在半个月前已经离开了的金田村,而且还欠了农户很多钱。农户说撒恩是自己逃走的,因为他在村里赌钱欠了很多赌债,腿一能动他就跑了。
火门没想到啊,撒恩这家伙居然没有信守承诺在这里等他,反而还欠了收留他的农户家的钱。没办法,火门帮他还了钱,这是小事,重要的是现在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了。由于撒恩是自己逃走的,所以火门在村里也问不出个线索,无奈,就让他去吧,以后能不能再江湖再见就看缘分了。
金田村白跑了一趟,不过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撒恩一个大男人,腿已经好了,又有一身不错的武艺,一个人闯荡应该不是问题,弱点就是好赌,好赌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火门感谢了农户这段时间对撒恩的照顾和包容,告别了金田村,回到炊杵镇又住了一夜,第二天,换上了马,直奔金瑞城。一路上马不停蹄,没跑多久,金瑞城那高大的城墙便出现在他们眼前,太阳的光辉照射在金瑞城高大的城墙上,让本来只是灰色石头建成的城墙变成了一堵漫射出乌亮乌亮般金光的城市,好一座金瑞城,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为了能好好欣赏这美景,火门让马儿停了下来,三人慢慢地骑着马朝金瑞城走去。同行的册贡看到这一幕情景激动不已,自己日思夜想的城市就在眼前,而且马上就要进入它。
火门没看明白册贡为何如此向往金瑞城,便问到:“册贡,你为什么如此想来金瑞城?”
“因为,听说这里美女很多。”
“你没有这么肤浅吧,册贡。”龙珍说到。
“以前我在赤苍国的时候就听说乌金国的金瑞城里全是美女,那里的女人比男人多得多,只要是你去那里就能随便找到女人和你结婚。”
“你不要这么幼稚好吗,册贡。”龙珍说到。
“我原来是不信的,但是我在无霜城真的遇到了一个来自金瑞城的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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