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一口气买了三顶帽子,而且是同一款式的。戴好站在镜前摆个甫士左照右照,上照下照,自觉性格得一塌糊涂。可旁人并不卖帐,竟然群起而攻之,欲置其于烂泥地践踏成一堆废布而后快。代沟问题真是相当严重。唯有一三尺孩童的评价深得吾心:“阿姨,你像个大海盗哦!”ok!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有点酷,有点邪,有点懒,有点怪,有点痞,有点坏,还有点可爱。
一直处于淑女状态,用我某位师长的话来说,是属于那种迎着风掉n滴清泪,立在花径间跌落n+1颗叹息的林黛玉型女子。我自己也一直很满足于这样的定位。可是忽有一天,古惑仔系列电影大行其道,陈小春的“光辉”形象如日中天,深入人心。起初还挺不服气,那个陈小春,文不惊人武不动世的,要形象没形象,要气质没气质,扮英雄缺少气概,演枭雄又不够份量,一脸痞子相,怎么就把新新人类们迷得七荤八素,不知天上人间?还差点把那个长发飘飘帅气也飘飘的郑伊健都比下去了?慢慢地,情况却发生了质的变化:怎么陈小春越看越顺眼,而那些帅哥却越看越不对劲,郑伊健是不是帅得太四平八稳了点?还有黎明怎么英俊得直冒傻气?拜托,这可是个尊崇个性的时代,光有一副好长相是远远不够的,你瞧,连世界名模都不再需要精致细腻美得晃眼的五官,何况君等?难看颓废怪异甚至痞一点都无所谓,与众不同够特别才是问题重点!
不禁想起凭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一炮走红的的痞子蔡,如果当初他没采纳阿泰的建议,仍袭用旧时的昵称,诸如“爱你一万年”、“深情的jack”、“浪漫是我的绰号”、“敢笑杨过不痴情”、“你若不想活我也陪你死”那才真的是情何以堪啊!呵呵呵痞子化生存,不也个性得一泄千里蔚为大观吗?可以涂暗色或闪亮唇膏,剃板寸头或染缤纷彩发,穿线条尽失的肥裤或着纤毫毕现的紧身衣,可以不洗碗不做饭,不结婚不制造下一代,甚至还可以抽抽烟喝喝酒飙飙车去的士高玩至深宵——我是说,如果她念名牌大学还年年拿第一;如果她工作出色在单位里身居要职,且薪水丰厚;如果她每个月还拿出部分工资捐助失学儿童;如果她总之事情的真相是:你并不是真正无可救药的“痞子”你只不过是耍了一套花枪,旨在引起人家的注意,等大伙儿回过神来“唰”地打开火眼金睛仔细一瞅,才蓦然惊觉,嘿,这个女孩岂止是一般的不错,简直是太正点了!发现自己实在是向往这种生活!遂仍我行我素地顶着那只快被口水淹没的帽子,穿上肥肥的休闲装,斜背一黑色挎包,懒洋洋地行走在冬雨淅沥的天地间。既便人家说像痞子,像坏蛋,也没啥了不起。最后,让我套用周星驰的台词来结束本文:“熟归熟,你这样乱讲话,我一样可以充耳不闻,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