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创口贴,赶忙取了出来,动作笨拙地将包装拆开贴在自己的手上。
但是没用。
不断冒出来的血逐渐浸湿了整块海绵,覆盖了布条原有的颜色。
他像是习惯了似的,泰然自若地将那沾满血的创口贴丢进垃圾桶,继续换了条新的,直至重复了这个动作不下十次,血才全然止住。
疼痛感开始消失,他这下学聪明了,戴了副手套才继续捡地上的碎片。待处理完一切后,圆子抖着尾巴跑了过来,四肢抱住他的脚踝,眼睛眨呀眨的,似乎在说自己饿了。
他会意地抱起它,走到冰箱前将一大袋猫粮拿了出来,挑了个最大的盒子将它全部倒空。
“少吃点呐,说不定我以后就不再给你准备了。”
容庭房间的那几盆多肉被他照顾得很好,他只要一有空就会给它们浇水松土,晒晒阳光什么的。以前的他素来是不在乎这些东西,总觉得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不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他都觉得无关紧要——他的性子使然,就是一个自私到极点的人。
他曾经总觉得一辈子的时间实在太长,可是现在想来又实在太短。人活着就是在给生命的终结作倒计时的,即便他在商场上能够所向披靡、运筹帷幄,但终归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他的头发会变得花白,皮肤会逐渐老化,最后会躺在床上慢慢死去。他挽回不了时间,更无法挽回错过的人。
很多年以前,他跟成珏还会在一块儿看个电影。
那部影片不算冗长,却包含了许多个故事。
他一直都不喜欢这种文艺爱情片,看了一会儿就睡着了,睡醒之后见成珏仍看得入迷。当时他就觉得有点儿好笑,心想,小孩子家的,能看懂这种电影?
果真,待影片全部播放完毕之后,他便巴巴地凑过来问他,这部电影究竟是在讲些什么?
他当时在心底一阵洋洋得意——虽然他自己看得睡着了,也没有完全地看明白,但他为了不扫他的兴致,就拣了自己其中一个故事说给他听。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八年。
他当时所记得的电影情节早已被现在的他抛之脑后,唯有一句话他至今仍印象深刻。
“有些人是离开之后,才会发现离开了的人才是自己的最爱。”
车子一路颠簸地行驶在山路上。
“少爷,您的身体仍未康复,要不您先歇息一会儿......”司机从后视镜瞥见他毫无血色的嘴唇,不由地开口道。
容庭毫不在意地摇了摇头,说:“我只是有点儿晕车,过一段时间就好。”
“哦好的......”
N市并非是一个山林环绕的城市,面积也不算特别之大,但是要想将它全部绕上一遍,还是要费一番周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