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他走到四平川时,西孟家生产队的马车从后边赶来,车老板儿一看是“大先生”就把车停下,让他把柴放到车上,想给他捎回去。没想到“大先生”从口中蹦出一句话:“你给我捎回去,那还算是我担来的吗?我不能占生产队的便宜!”于是,他自己挑着柴继续往前走。车老板儿没办法只好打马前行,把“大先生”自然拉在了后边。当“大先生”把柴担到靠山屯前大沟子的时候“大先生”实在担不动了,他掏出火柴把柴点着,让其化成灰烬。
第二件事是争“工分”“大先生”体弱干不了重活,在生产队只能打些零工,干些像看看麦田的活。开始,生产队队长认为这活轻悄,就只给“大先生”记4分的“工分”“大先生”嫌少便和队长理论起来,非要5分“工分”不可。他说:“我不顶整个人,顶个半拉人还行。”过段时间,队长见他兢兢业业,又考虑他是“五保户”反正得生产队照顾就让记工员给他的“工分”长到和壮劳力相同的10分。“大先生”急了,找到了生产队队长,他说队长不尊重人家壮劳力!“给我记10分你们这不是埋汰人家壮劳力吗?这不公平,我个糟老头子怎么能与人家壮劳力比呢?”队长没办法只好仍然给他记5分。
第三件事是关于他捡破烂的事。“崔大先生”喜酒,一天三顿不离酒,但每顿不超过三盅,这盅不得大于七钱,也不能小于七钱。对常人来说,这不算开销,但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支出。生产队解体后“大先生”便失去了经济来源,他开始捡破烂,用捡来的废品换些零花钱。左屯右村的人们都知道“大先生”这状况,就把家中不用的旧物想送给他,让他去换钱。但人们知道“大先生”好脸,就假装把东西丢在大门口,等“大先生”来拿。“大先生”见着这些物件一件不取,连一本书都不动。他对人说:“我是捡破烂的,不是要饭的。靠劳动,不靠施舍活命。”逼得人们只好把整件的东西砸个稀吧烂,东丢一块西丢一块等“大先生”来捡。
第四件事是“大先生”的遗嘱。在农村,一般的老人都希望自己在百年之后有一口好的棺椁,可“大先生”不然。他在临终前,让人把村支书叫到跟前,说:“让村民摊钱,就别‘炼’了,别给村民增加负担,用炕席一卷埋到东岭上就行。不用村民摊钱该‘炼’得‘炼’,别搞特殊。但一定要把骨灰撒到东岭上,那地方高。我要看着全村人过上好日子。千万别把我往洼地埋,那不是人呆的地方。人要站在高处,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呀。”最后,村民们把“大先生”的骨灰撒到了东岭上。随“大先生”一起走的,还有“大先生”写就的人们看不懂的“天书”
“崔大先生”一介草民,他的为人为事有些离奇古怪,但骨子里不乏尊严、倔强,还有些许的执拗。这与国人中的“佼佼者”大相径庭,国人中的“佼佼者”走得是“圆滑”的中庸路线,凡事都可卑躬屈膝“曲线救国”他们为达到自身的需求目的,什么原则,什么社会标准都可以尽情地放弃,甚或委曲求全不惜牺牲自己的人格。
有人说“尊严是无价的”但我不知道倔强是否有价;我更不知道像“崔大先生”这样的人,该归于尊严呢,还是该归于倔强。这倔强与尊严到底是个什么关系?谁能把它们截然地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