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说他待在那院子里头没有出路,出去吃点苦,长大了以后才能自己养活自己。
灰子就寄养在钱大伯家里,钱大伯答应他,让他老婆好好养着这条狗,等哪天叶程回来了,就还给他。
出了村子,叶程看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对于那些陌生的东西,他除了有些茫然,并没有太大的感受,唯一要谨记的,就是牢牢跟紧钱兴良。
坐火车真是相当新奇的过程,听着火车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看着两旁的景色或快或慢地后退,叶程盯着窗外一看就是大半天。
钱兴良租的房子是一片破旧的老房子中的一间,这些房子大概不久后就要拆迁了,租这样的房子,房租便宜是自然的,而且它还相对比较大,从前钱兴良在上班之余,也会到外头去捡点废品,那些旧瓶子一个几分一毛钱,他稍微捡一些,就够他儿子在老家吃好几天的零嘴了。
前头的院子里堆了一些废品,靠着屋子的地方有一个灶台,房子是一层的平房,前面的房间大一点,钱兴良以前就用来堆放一些杂物,还有那些他捡回来的旧书旧报纸什么的,后面是他睡觉的地方。
现在叶程来了,他就把前面的房间收拾收拾自己睡,后头让叶程睡,棉被之类的东西都是他从家里带出来的,搭个木架往上头一铺,就是一张床了。
他从前院的那堆破烂里头找了个旧碗,第二天一大早就把叶程叫起来,带着他坐了一趟公车,到了市里最热闹的地段,找了一棵能挡太阳的大树,给他买了早餐让他坐在马路牙子上慢慢吃,说自己中午再过来送吃的,就回去上班了。
叶程就这么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好多人匆匆忙忙地从他前面走过,有背着包的,也有一边走一边吃早餐的,然后突然有一个人在他前面停了下来,往破碗里头丢了一个一毛钱的硬币。
硬币落在碗里的声音极是清脆响亮,即使马路上汽车的喇叭声一波盖过一波,它还是一丝不漏地传到了叶程的耳朵里。
☆、第3章
“嘿,你小子,收成还不错,这一上午,都快赶上我赚的了。”中午钱兴良过来送饭的时候,见到碗里的那些硬币,心情显然非常好,他把硬币都倒进一个塑料袋里。“这些我先带走了,晚上咱俩分一分,下午碗里的硬币要是多了,你就先倒进塑料袋里知道吗?给,塑料袋,拿着。”
“这是我们食堂的打的饭菜,你先吃着,都吃完别留了知道吗?晚上还有。”说着他自己就从口袋里掏出两个馒头啃了起来,一边啃着一边还从叶程的饭盒里抓了两片肉,等到下一班公交车来了,他又赶紧跑着离开了。
叶程一个人捧着个饭盒坐在马路边吃饭,饭盒里有不少肉片,要是灰子在就好了,这么多肉,这一次自己肯定多分它几片。
下午的收获比上午还好,下班的时候,人们不再像上班那么匆忙,看到路边有一个小乞丐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看起来怪可怜的,许多人就忍不住往他碗里丢一两个硬币了。
等到天快黑的时候,钱兴良终于来接他了,两个人搭公车回去,然后又在附近的小摊上买了点菜和肉回去做饭,钱兴良的饭菜做得挺好的,这些年他一个人在外头打工,也不能总吃食堂,就自己学着做了。
两个人吃完饭后,又在钱兴良的木板床上把硬币都倒了出来,哗啦啦的声音甚是悦耳,钱兴良忍不住就笑开了。
“来,咱俩把钱数数,以后啊,你吃的穿的住的我都管,但是你要来的钱得分我一半,你觉得这样行不?”
“行。”叶程低头数钱,以前他母亲教过她数数。
“……三十六块八毛,老子一天的工资都还不到三十呢,你小子,看不出来啊,还真是个招财童子!”
这会儿打工的工资还不高,像钱兴良这样一个月能赚八百块的,在他们村子里都已经算是高收入人群了,所以这五十多块,已经算是不少了。
“给,十八块四毛,我给你钞票,这些硬币我明天拿去跟卖菜的换。”
“水都热了,大伯帮你洗洗脸洗洗脚,咱今天早点睡啊,明天晚上我再带你去个地儿,肯定还能要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