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突厥王子的阿史那贺鲁,对自己这一计策欣喜不已。
至于毫不知情的范宁,当然还是按预定好的计划。
找到住处安顿下来,留下一些伙计负责留守打探情报。
随后便带着火拔归仁来到拓坎城门口,等待王子。
范宁对这位王子想随身同行,倒也不反对。
反正自己也不是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愿意跟就跟着呗。
而且跟在自己身边,范宁其实也挺放心,毕竟自己是接引官。
要是人出了什么情况,第一个倒霉的,可是自己呐。
范宁一行人赶着几辆货车,等了没一会,他便见到阿史那贺鲁带着一名随从,骑马就朝城门这里赶来。
“你们就打算这么骑马骑过去?”
见王子仆从两人一脸你怎么会问这种傻问题的表情...
“不,我是说你们两人跟着车队却不坐上来,反而一路打马疾驰,又是这样的突厥脸,很容易引人注意,出门在外,低调点好。”
范宁觉得这两人,才是傻的吧。
这可不是草原,骑着马愿意去哪就走哪,这是大梁朝境内。
除了官兵,普通的大梁人是绝不可能策马疾驰的。
毕竟不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骑马本就是一件很艰苦的事。
马背上颠簸,磨档磨跨出血倒不说。
就只说长时间被马鞍硬撑开胯部这一点,普通人是受不了这份疼的。
阿史那贺鲁被范宁这么一说,只好将马留下,坐上了范宁的马车,一路朝凉州城疾驰而去。
王子和范宁同车,王子随从和另外的仆从一车。
阿史那贺鲁对范宁车里的舒适程度感到很震惊。
“你们大梁人冬天的马车竟然是这样的?!”
不仅车厢上铺着厚羊毛地毯,旁边还有固定的暖炉可以烘手,更能随时热吃食酒水。
“还是大梁人会享受啊...这马车疾驰竟感觉不到丝毫颠簸...这马车恐怕得花不少钱吧。”
范宁笑而不语。
阿史那贺鲁感慨一番,也不客气,就着烧炭正旺的暖炉,倒了一壶白酒,给自己温酒喝。
并且同时在心里,给这个接引官又记上一笔骄奢淫逸贪图享受的账。
回京之后,这可都是证据啊。
从拓坎城到凉州三十多里,坐马车需要一个多时辰。
喝着酒的阿史那便和范宁聊起了这次到凉州的具体行程事务。
“嗯,其实也没什么大事,首先去确认一下收到了多少羊绒,一个月前,我的伙计就到凉州城忙这事了。”
反正这种事,阿史那跟着自己,迟早都会看到,所以范宁也用不着隐瞒什么,能告诉的都告诉阿史那。
“羊绒?你是说...羊身上的毛?你用钱买这东西做什么?羊毛还能卖钱?”
阿史那贺鲁在草原长大,从小到大,最常见的,便是马牛羊,这和草原上的草一样随处可见的牲口。
这杀完羊,有时候连羊皮羊肉都卖不上价格,反而毛都能卖钱?
简直是刷新了突厥王子的认知。
“羊身上都是包。当然能卖钱,就看你怎么用。”范宁笑道。
织毛衣做毛线,这羊绒可是必不可少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