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的单位给职工增加“福利”“背包”加房,在房子外再加一截,但要自己负担费用,相对市价却很便宜。尽管“背包”是明令禁止,但单位热门、有路子,终于在禁区中探得一块法宝。朋友却嫌结构不好,并不领情。一时之间群情汹涌,俱都说他不知好歹。来做工作的人很多,但他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偶尔,他还在旁人的耻笑中能得到一些阿q似的荣光,说敢于充当反派。如今,充当反派的人都被说是智力低下,凭什么要和领导对着干?“凭什么?”朋友说就凭他不喜欢不愿意,不想拿自己的钱去买不喜欢的东西。这福利原是领导失策,做决定时没管意见不统一,先期投入30万。现在有人说不干,那几十万资金怎么办?
朋友不愿意也有原因,除了新建房的结构不好“背包”以后,室内光线非常暗,他十分不喜。所以施工之前就一再反对,但没人理会,设计照常,施工照常,结果到了他屋前,他死活都不干。不喜欢不愿意,他这么做着,将来的事情,比如打击报复就在所难免。但是朋友说:我认定的事情,只要没有错,就一定坚持下去,不为别的,就为告诉那些当官的,如今的时代,不是一言堂!
朋友倔犟如牛,说头可断血可流,就是不干。有人就劝他:不要跟领导对着干,否则后果会很难看。前段时间下台的河北省人大主任程维高就是一例,在任时飞扬跋扈贪污受贿,下面检举直抵中央,结果被此人指示抓起来劳教。据说,若非法官以为证据不确,还要直接判刑。倘使程侥幸逃过惩罚,呜呼在前,谁知哪位秉书直言的郭先生又是何等异数?
不喜欢不愿意的事本可以说“不”但现实中很少人能鼓足勇气来这么做。当然,和我们不相干的人,拒绝速度飞快,肩膀一耸、头微扬起、眼睛斜视,一概就是爱莫能助的表情,或调头不顾、视作不见,那都看个人修行。一个陌生人或关系疏远,前来向你寻找帮助,大概总会遭遇白眼,毕竟别人的人生,关我何事?
不过这里说的“不”是和自己关系紧密的。比如一个熟人来借钱,就像周旋的前夫唐棣来向黄宗英借钱,那时50年代,黄宗英老师给他100元该是多么豪爽。然而再来,自己日子也不好过,就只好满怀歉意敬谢不敏。再就是钱钟书,人家向他借3000,他给人1500,声明不用归还,据说是叫人日后不便再来。我只疑问这样的方子是否过于迂腐,假使某君上前借个7万8万,可不知钱老师怎样是好了。
怯于情面去说“不”很难,对强势力量说“不”就更难。本地有位派出所长开车与的士相撞,错在他处,他竟暴跳如雷破口大骂,甚至下车打人,以致那司机弃车不顾、落荒而逃。有记者不平,发了消息报道,见报后舆论哗然。结果,市委书记把报社书记找去一顿训斥,说是影响了全市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公安局长看见报社书记,也怨他没给面子,事先不通报,搞得公安工作很被动。报社书记就叫苦,说他事先不知道,是下面人捅了漏子。至于那位记者,虽然是个研究生,却被报社书记调到资料室去养起来,美其名曰:静修。从此以后,此类新闻就绝迹不现。
不喜欢和不愿意的事,还有人面对强势来说不,这样的人少,但决不是没有。汉光武的时候有个董宣,现代有个梁漱溟。这个梁漱溟是利害,正直、不怕死。他不单要说,还且还在几千人的大会上公开说。梁漱溟说的话,按我们来理解就是抬杠,是和领导唱对台戏。但在文革期间,在几千人的大会上径直和毛泽东顶牛,那只能导致两种后果。第一,他当时输了,人家曾经进行过民主表决,99%以上的人不让他说话,尽管不包括毛泽东本人。第二,历史证明了他的话,恰恰就是真理。
是不是真理,我倒觉得不最重要,至少在目前,整个社会正在进入法制时代,大是大非,法律自有公断。当然,不排除有人挟公夹私,凭一己私见,凌驾法律之上,不过这些丑行必将在历史上现行。重要的是,不喜欢不愿意,一定要说出来。否则,大家面对自己的利益,只是因为决策者的资格位置比你大,就缄口不言,只怕这个社会就会进入一个恶心循环的怪圈,那对谁都不会好。
然而可惜,这样的论断总是比较天真,或者说好听一点,是理想主义色彩比较浓厚。网上有条消息,说把周正毅告倒的上海律师郑恩宠因为损害某些特殊人物的利益,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仅仅是因为是不喜欢不愿意看到某些人的触角设计到国家的利益,就受此下场。我但愿这只是传闻,但愿郑恩宠是真的有罪,否则,社会失去的将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