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衩。
其实他长得不错,四十多岁的模样,也算高大威猛,可惜没有等级,没杀过丧尸,因此是末日里的无用男。
如果不是宋三娘接纳了他,他根本无法进入芦華荡,成为这边船队的一员。
宋三娘是个寡妇,今年也四十岁了,末日爆发前就在这边依靠大鱼为生,末日爆发后利用这条河她杀死了不少丧尸,如今已经是一位29级的战斗者,也是这里的首领。
这时她就坐在不远处一艘船的船板上,抽着一根烟。
后面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帮她敲打着后背。
宋三娘其实长得不错,身材也好。
可因为常年在湖上风吹日晒,因此有点黑,皮肤粗植。
而且她毕竟四十岁了,所以看上去并不是那种会瞬间吸引男人的类型,只是还挺耐看的。
“妈,你瞧瞧,这群人又在笑话孙裤衩了,呵呵。”
身后的小姑娘十八九岁,忍不住捂着嘴巴笑。
“哼,这人就是如此的无聊,总以为自己很厉害,我特别讨厌他说话。”
“我看可不是,如果讨厌你能让他在咱们船行白吃白住五个月?唉,妈啊,我爸早在十年前就病死了,你孤单了这么多年,要是有合适的,那就嫁了吧,毕竟这都末日了不是?”
“贼丫头!怎么跟你妈说话呢?”
“嘿嘿,妈妈,虽然这个孙裤衩爱吹牛,没什么用,但长得确实好,他好像四十八岁了,你看看那身子还那么强壮呢。”
“越说越不像话!闭嘴!”
宋三娘凶巴巴的。
小姑娘还是笑,却不说了,继续给亲妈按摩。
这时候,孙裤衩开始了他的吹牛大典。
“怎么跟我没关系?哼!你们不了解我,我是见过大场面的,想当年,我一分钱没有,就去做生意!
嘿嘿,你们知不知道,我做的是什么生意啊?
我穿了一身西服,让自己像模像样,去找了成衣厂,见到了他们的采购经理,凭借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我拿到了他们厂的纽扣订单啊!
而那个时候,我手中根本没有纽扣,只有一些纽扣样板照片!
生意谈好后,我才去找纽扣厂,让它们按照我的样板加工,一批批的纽扣生产出来,卖给成衣公司,我从其中抽取了百分之五的利润。
哈哈,知道吗?
我的同学们还在上学的时候,我就已经通过这种方法赚了人生的第一个一百万啊,你们知道吗?
我的谈判能力就是这么厉害,如果让我去那边和那群人接触,一定能够说服他们,让他们帮我们对付南国。”
大家又是一番哄堂大笑,没有人相信的,所有人都认为他在吹牛。
宋三娘听得皱眉思考,一会后忍不住道:
“邓九儿,你说说,这老裤衩是不是在吹牛?”
“呵呵,这人眉宇间带着富贵相,虽然他现在很落魄,但弄不好末日前还真是个人物呢,三娘,您的小九儿真不介意,不就是个后爹吗?”
“你看看他的样子,哼,我才不相信他有这本事,你记不记得他刚来的时候?”
“记得,好像傻子一样,穿着裤擦,一身狼藉,到了河边直接往哪里一趟,还不是你看他身体结实,才把他抬上了船?上了船他不求吃喝,一语不发,如果不是你用米汤喂他,他早就死了,妈,这一定是一见钟情,你从看他第一眼就喜欢了吧?唉,我可怜的老爸啊,被人绿了。”
“你这死丫头,一会让我跟人家在一起,一会又哭你那死鬼老爸,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嘿嘿,我怎么想不重要啊,只要妈妈愿意,我就支持!你之所想,就是我的想法。”
“唉,跟你这丫头越来越没话说,你还是我女儿吗?”
“您不需要跟我有话说啊,这不都看上其他男人了吗?”
宋三娘被女儿说的害羞,于是回身去抓她。
邓九儿立刻笑着跑开,银铃般的笑声传出去好远。
这个幸存者营地被大家叫做渔船村。
渔船村没有固定的地方,就在芦苇里穿梭。
他们以捕鱼为生,偶尔上岸采些野菜,勉强能够度曰。
很少到城里去找物资。
因为物资越来越难找,危险不但有丧尸,还有其他幸存者。
为了争夺一块已经过期的面包,很可能两伙人就会打起来,生死之战,很残酷。
不去城里找食物。
这河水里的捕鱼资源就成了他们唯一的生机。
然而这条河在南国的山脚下。
那边孙裤衩正在吹嘘他的本事,忽然间口哨声从远方传来,急促的三次。
宋三娘一下站起来,其他所有人快速反应。
是南国的船队出行了。
他们把这片河当成了他们的地盘,所以不允许别人来捕鱼。
宋三娘这群人和他们打过一次,结果被杀了一半的人,丢失了三分之一的船。
从那之后,只要看到他们的船队,宋三娘他们只有跑的份了。
“快走!”
宋三娘出声催促,所有船夫回归自己的位置,然后快速逃避。
之前几次,一般逃出几百米到了浅滩流域,后面的船就消失了,不会一直追来。
然而这一次,他们的船都搁浅了,后面的船却还在追。
没办法,最终他们只能上岸。
“三娘!不能丢下我们的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