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没有意义的,只有相互的观念组合,询问存在的意义,才是共赢。
在湘城上学的那会儿,同寝的当地人说,这里的胡同文化是当地的一大景观。
休息时,信马由缰的进了一条胡同里。
初时石子路有六七米宽的那样,走着走着路就变得窄了,变成了四五米。
然后就在这条胡同上,又分出一个个的小胡同。
一辆红色小轿车从胡同里的小胡同出来,和一辆头宽底厚实的绿色越野车相对。
再将要碰撞时两车都突然的刹闸,轰油,发出闷躁的声音,那情形在狭窄的路上颇有狭路相逢勇者胜架势。
谁知,轿车轰油门几声后毫不犹豫又退回了胡同里,更本就没有剑拔弩张之后的狼藉。
待人家过去后,小轿车再一次奋勇的加油门,嗖的冲出胡同开出好远。
我心里暗道,这胡同的车技不是驾校教出来的,是胡同里常年蛰伏的人想出来的养生法,退即是进。
路还很长,延伸进一排高低不匀色彩斑斓的建筑里。
小胡同里七岔八岔的又分出许多的能通电动车的小路,小路的尽头七拐八扭成一座房屋。
这极小的胡同里的屋子就像一个建在一个上面的洞窑,门和窗户都不是规整的楼房那样整齐,大小不一,宽窄不一,错落有致,不倒不散。
我站在那,仰望,想这里的人家好阔气,修了这么多的房屋。
一个女人出来,见我对她的房子很好奇,笑着对我说:这可不都是我的,我们这个院里住着好几家呢。
主人知道我是大学生,很快调整出好客的模样,她请我看她自己搭建的几个小房间。
她说,这几个房间要做民宿用的,你可以看看,也可以代替我介绍出去。
几个房间里都是很时尚的装饰,和大多数的小旅馆差不多,也没有什么出奇的。
走到尽头,拐了一下,一个很亮的橘色门敞开着,主人有些娇羞的说,这是她自己刚搭建的。
显然,这个房间很让她有自豪感。
房间只有五六平米的那样,墙壁贴了绿色壁纸,一张榻榻米床上铺了相同绿色床单。
一间冲澡和蹲便两相宜的卫生间,一个看上去很像在宜家选购的木质晾衣架,可以伸缩的那种。
一扇不足一米宽的对门开的小窗。
除了房间里的颜色更亮丽些,也没看到让我突然心动的东西。
房间太小,我伸手便要推开那扇也是橘黄色的窗,想要这间在灯光打亮的小屋有点阳光。
主人按住我的手,满脸说不出的谦笑说道:“这扇窗那面是人家的,开不得的。”
我一时不知如何接受,我若在这个房间里住,却开不得那扇唯一能见到外面的窗,那窗的存在岂不是一个笑谈。
更何况,这么狭小的空间,若没有一扇能开的窗,和囚笼有何分别。
主人没有觉得我的想法有多厌恶,她告诉我,这卫生间的墙是邻居砌上的,这样她们就商量好了。
你用了我的墙,我用了你的窗,两下都好,还会有隐私权。
这个解释让我大开眼界,原来空间是这样换算的。
一下觉得,这房间里的窗才是一个亮点,是通向人心里的那扇善良的窗。
胡同里的文化不是按照直线或者文字,是你和我的空间互相的取悦,得来的利益,也就成了相安无事的。
我一时兴起,问了后来有些后悔的问题。
是因为房子很贵,买不起房子吗?
主人摇摇头,也没有再解释。
这个胡同里真的很有趣,屋子是走着自己的门开着别人家的窗户。
看似繁琐拥挤,却也别有天地的味道。
热爱生活的人,生命力一定很强,他们喜欢自己动手装点自己的一切。
想想坐在自己家里,开了一扇窗,看到别人家院里的风景,岂不是偷来的时光。
想想惬意可能就是这种味道吧。
出了这个胡同,又向前走了十几米,我在找寻一个能代表这条年久胡同的房子,看看能不能读懂这座城里的文化。
或者说下一条胡同里的人,还有没有遗留下可以叫文化的东西。
随手选了一条看着是死胡同的路,因为这些老房子后面最高处是好多的树。
向下走了几个弯,大束的红绿相间石榴树枝叶在房檐扑凌凌的落下。
大概二三十平米的院子里有一棵火红的石榴树,这棵树的树冠高壮密实,给这个可以叫做庭院的地方,带来一大片阴凉。
树枝上果实累累,压弯了腰的树枝被些长竹竿支起,站在阴凉处向上望,更像树冠飞翔在天上了。
庭院里居然有一家咖啡店,两扇敞开的木门上横挂一块抛光的残木,粗狂雕刻四个字,石光榴思。
敞开的木门挂了透色珠帘,无风自动。
室内透过珠帘散出微凉的气息,我身上早已是汗迹片片,体香也是荡然无存。
即已是中午那就进去瞧瞧吧,肚子里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响了几声,掀帘进去,就听到好听的吉他曲。
屋子里的装饰都很柔软,颜色更是娇柔,让进来的人一下感觉到了舒服。
进来那一刻由心里觉得,这珠帘就像关闭了外面的世界,任何俗秽的束缚都在外面被晒得烫脚的道路上飞灰湮灭。
吧台那有几个人欢笑着,都是男孩子,在正对吧台的一个角落里放置了些乐器。
有一个人抱着吉他,坐在木椅子上低着头弹着一首民谣。
见我进来,吧台那一个男孩向我走来,微笑的脸上在灯光里更显亲近。
“随便坐吧,大家都是这的学生,我是谭素,素人的素,我在这读研,那个弹吉他的是去年刚来的北方人。”他的自我介绍让吧台里的一个人接了话茬。
“我们不分南北,都是中国人。”这个人的口音听得出是当地的。
弹吉他的人停下了,站起来冲我笑笑,向我走过来。
他的个子好高,五官清晰地脸上有着稚嫩,嘴唇上的绒毛密匝匝的,眼睛不笑也弯弯的。
“你好,我是程志,你可以叫我小志,是他们给我起的阳光小子。”他伸手和我握了一下,笑着指着吧台那里几个人。
那里的几个人笑笑和我点下头,继续聊他们的话题。
我这才看清,他的眼睛蓝汪汪的,能代表他成熟的就是那颗生出威风的小虎牙。
他真像一个纯净的孩子,伸出来的手也是白净,十指细长。
他向我打招呼时,我从他的声音里感到甜美。
最先和我打招呼的谭素端了一杯柠檬水走来,用肩膀撞了一下他,说道。
“你可别看他高,他比我们都小,不过我们可都叫他哥,他将来可是要保护我们的人。”
见我一时没有懂,当地口音的人也过来了,他把一块儿...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