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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格环保制度能整治太湖污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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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省委、省政府在无锡召开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在“三湖”治理、太湖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彻底治理太湖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省上下特别是苏南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全力打好太湖水环境整治攻坚战。省委书记李源潮强调,要以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整治太湖污染,铁腕治污,必须态度更坚决,行动更有力,标准更严格。(中国江苏网7月7日)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然而,由于政府长期忽视环境的保护,使地方政府官员在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出了问题。在大部分官员思想当中,重当前短期经济效益,忽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重经济,忽视生态环保。在这种错误的发展思想指导下,环境污染愈来愈严重。近期太湖蓝藻事件大规模的暴发给执政者敲响了警钟。记得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有这么一句名言“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而现在这句名言更切合当前严重的太湖污染状况。

    笔者不怀疑江苏省政府治理太湖污染的决心。然而,政府的决心并不代表太湖水污染问题就可以完满的解决。笔者也不怀疑江苏省最严格环保制度。但是,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并不代表最坚决环保执法。一直以来,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产生矛盾时,环境保护更多的让位与经济发展。这就不难发现,在环境问题高发的情形下,环保执法却相对疲软。在很多政府管理部门看来,环保问题只是钱的问题,只要有了钱,环境污染会很快得到解决。其实,这种观点一直是地方政府发展的误区。然而,不改变政府官员这种发展误区,环境污染就得不到有效解决,甚至有加重的趋势。

    孔子有句话说得好:“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对于政府来说,发展经济的终极目标是让人民群众更好的生活。然而,一切急功近利,不顾环境去发展经济,不但不利于经济的良性发展。更严重的是,会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粗放的发展思路是解决太湖水污染的最根本的方式。

    在无锡召开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梁保华同样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水污染问题,关键取决于太湖流域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然而,正如其所言,如何才能改变太湖流域经济增长方式?这是个长期棘手的大问题,可如今喊了很多年一直是个空口号而已。对于这个问题,梁保华认为,从今年蓝藻提前暴发事件中吸取教训,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下决心在发展思路、增长模式、政策导向、考核标准等方面有一个大的转变。目标既美好又明确。然而,没有严苛的法律,没有强大的问责机制,没有最坚决环保执法,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即便有最严格环保制度,一切等于空谈。

    另外,笔者发现,在此次会议上,梁保华忽视了一个本不应该忽视的问题。环境问题不仅仅是政府的问题,它更是全体公民的问题。一直以来,政府主导着环保的事务,公众缺乏有效的参与和监督。在环保制度不健全,问责机制不完善等情况下,政府环保部门在强大的公权力压力下,环境保护处于被动的局面。所以,当前更应该让公众参与到环保当中,让公众有更多的监督权。更重要的是,让公众成为问责官员的主体。

    最后,笔者还是忍不住要问,最严格环保制度能整治太湖污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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