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至秦的目光太温柔,如一弯静静流淌的暗流,花崇在暗流底闭上眼,短暂的怔忪后破水而出,手指在眉心狠狠按了数下,再次睁眼时,方才积蓄在眸底的阴郁与柔软已经不见踪影。
他站起身来,从上方睨着柳至秦,微垂的眼尾勾着一道若有若无的光,“陪就不用了,当重案刑警的没那么脆弱。饿了吧,走,请你吃宵夜去。”
市局对面那条街的小巷子里有许多餐馆,花崇每家都吃过,领着柳至秦先去一家专卖猪蹄的店铺点了两份大白豆炖蹄花,再去一家山寨韩餐店要了两碗冷面,最后走进一家干锅馆,各种荤菜素菜夹了俩篮子,才拖开板凳,勾手招呼道:“过来坐。”
柳至秦刚一坐下,猪蹄店和韩餐店的伙计就把蹄花汤和冷面送来了。四个碗拼在一起占了半张桌子,蹄花汤热气蒸腾,冷面色泽诱人,两样都是大份,分量不是足,是足得吓人。
花崇将泡得寡淡的铁观音茶水倒在杯子里,两双筷子一起涮了涮,分一双递给柳至秦,“先吃着,干锅还得等一会儿。”
柳至秦挑起一戳冷面,“花队,你平时也吃这么多?”
花崇正埋头喝蹄花汤,闻言抬起眼,“多吗?”
“不少。”柳至秦笑,“不过也还好。”
“那你得习惯习惯了。”花崇摆弄着蹄花,“重案组和你以前的单位不同,没案子时倒是清闲,案子一来,就忙得有上顿没下顿,有时一天就只吃得上一顿饭,不吃多点怎么抵得住消耗?”
柳至秦点点头,“辛苦了。”
“啧,该履行的职责而已,谈不上辛苦不辛苦。”花崇笑了笑,垂着的眼尾向上一弯,“怕不怕?”
“嗯?”
“怕不怕辛苦?”
柳至秦眼神柔和地回视,“花队,你都说了——该履行的职责而已,谈不上辛苦不辛苦,怎么又问我怕不怕辛苦,钓鱼执法啊?”
“你这鱼还挺聪明,不咬钩。”花崇舀起一勺炖得发白的汤,“没要酒水,我就以汤代酒,欢迎小柳同志加入重案组。”
柳至秦也舀了一勺汤,“干?”
花崇特警出身,习惯握枪,手劲极稳,勺子在餐桌上方一横,与柳至秦的勺子一碰,里面的汤一滴都没洒出来。
柳至秦微一挑眉,将勺中的汤一饮而尽。
“久等久等!锅来了!”恰在此时,老板亲自将一个大黑锅端了上来,排骨、腊肉、火腿、黄鳝与各种素菜混炒在一起,辣香四溢。
花崇冲柳至秦抬了抬下巴,“趁热吃,不够再去街口要一把烤肉。”
柳至秦笑,“够了够了。”
花崇:“别跟我客气。”
“没跟你客气。”柳至秦说:“我这不是才来,还没有习惯重案刑警大块吃肉大口喝汤的艰苦生活吗。”
花崇斜他一眼,“好好吃你的饭,别贫。”
街口的烤肉到底没吃成,就连干锅也没吃完。中途花崇接了个电话,神情由震惊变为讶异,又变为困惑。
柳至秦放下筷子,关切地问:“怎么了?”
花崇说:“曲值打来的,说在邱大奎作案用的家用榔头上查出了徐玉娇的DNA。”
柳至秦一惊,“什么?”
重案组连夜开案情分析会,花崇一页一页翻着痕检科送来的报告,眉头越皱越深。
作案榔头非常普通,木柄铁锤,上面附着大量邱国勇的血液与脑组织,木柄上有邱大奎的新鲜指纹。但在铁锤的缝隙里,还有少量干涸血液,经DNA比对,这些血液属于徐玉娇。而从两位死者头部的创伤判断,两把榔头极有可能为同一把。
“现在我们有两个思路。”花崇迅速冷静下来,“第一,邱大奎在撒谎,徐玉娇是他独自,或者与邱国勇一同杀害的,他说的有关邱国勇逼迫王素、付莉自杀的事全是由他自己捏造,他因为别的原因杀了邱国勇,徐玉娇可能是关键;第二,邱大奎没有撒谎,他只杀了邱国勇,而那把榔头是杀害徐玉娇的凶手用过的。”
“邱大奎拒不承认自己杀了徐玉娇,说根本不认识她。”曲值说:“但他也无法解释自家的榔头上为什么会有徐玉娇的血。”
“他肯定那把榔头是他家的?”花崇问。
曲值顿了几秒,“他的精神状态非常糟糕,我审问他的时候,他一会儿说那榔头就是他家的,用了几十年,绝对不会认错;一会儿又说每家每户都有榔头,看上去都差不多,他分辨不出那到底是不是他家那把。”
“榔头能查来源吗?”
“几十年的老榔头了,十户家庭里九户都有一把一样的,不好查。”说话的是痕检科的李训,“花队,我倾向第二种思路。”
花崇示意他说下去。
“这种用了几十年的工具,上面多多少少都会留有污迹,甚至是多人的指纹。”李训说:“但刚才经过检查,上面除了血污、脑组织、毛发,就只有邱大奎的新鲜指纹,连多余的油污都没有。这显然不符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