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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有个约会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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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送回去了。

    靳慕将她塞进出租车,严肃的道,“早点睡觉,明天早起码字,别以为可以偷懒。”

    柳轻歌:qaq坏银。

    靳慕看着车子越行越远,一转身,南枫环胸站在三米外,静静的看着她。

    柳轻歌也玩累了所以就没有继续码字,卷了卷被子,睡着了。

    一晚上好眠,只是当柳轻歌醒来,身边的被子依旧是冰冷的。

    靳慕一晚上都没有回来。

    柳轻歌刚想摸手机打个电话,就看到了靳慕发来的新信息。

    知道了靳慕的行踪后柳轻歌松了一口气,从床上走下来,喃喃道,“就知道催我码字,好坏”

    柳轻歌自己煮了面条吃,接着就是乖乖的码字。

    靳慕直到下午才回来。

    靳慕走到柳轻歌后面,突然出声道,“有没有乖乖码字?”

    “你吓了我一跳。”柳轻歌受到惊吓的反应有点不一样,若是被人,受到惊吓一定就从椅子上起来了,但是柳轻歌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的样子,事实上不过是就是被吓得表情都空了,全身僵硬起来了而已。

    “抱歉。”靳慕没有什么歉意的摸了摸柳轻歌的耳朵,突然笑道,“有没有好好吃饭?”

    柳轻歌点头,“吃了煮面。”

    “什么时候吃的?”

    “上午九点钟。”

    “所以说,你就只吃了那一顿是吗?”

    “嗯”柳轻歌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忘记了。”

    “小歌”靳慕突然轻声叹息。

    靳慕第一次这么叫她,柳轻歌莫名有些不安,“怎么了?”

    “以后要好好照顾好自己。”

    柳轻歌点头,“我知道。”

    “我要是不在你身边,也要好好照顾自己。别让自己饿着了冷着了。”

    “我又不是小孩子,当然不会饿着自己冷着自己。”柳轻歌觉得这样很奇怪,握住靳慕的手摸了摸,转移了话题,“你的手有点凉,我帮你暖暖。”

    “你的手也不暖,还是”靳慕的手滑入柳轻歌的衣服里。

    当靳慕把她放在床上的时候柳轻歌没有挣扎,抱住了靳慕的腰,默默接受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第一次有些疼,靳慕的亲吻很密集,有些不适应,但是却很有安全感。

    柳轻歌觉得这种时候让她很有安全感。

    至少靳慕愿意抱她,就是证明她不会那么快甩开她。

    一番事了,靳慕抱着柳轻歌。柳轻歌本身就长的较小,缩在靳慕的怀里的时候倒是显得十分的小鸟依人。

    “怎么了?”差距到柳轻歌的不对劲,靳慕摸了摸柳轻歌的头发,想了想,笑道,“难道是被我吓到了?”

    柳轻歌不说话,只用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靳慕。

    察觉到柳轻歌眼中隐藏的不安,靳慕叹道,“我不会离开你的,不要多想,之前那番话是我的担心你而已。”

    最终还是相信了靳慕的话,柳轻歌点了点头。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

    “你已经两天没有码字了,今天要码三万。”吃饭的时候,靳慕如是说道。

    柳轻歌夹着一块烤鸭,停顿了半响还是放进了嘴里,“你除了让我码字你还能干嘛?”而且两天没能码字,怪她咯?

    “我还会做饭啊,乖,你可以的。”靳慕笑的十分好看,“中午想吃什么?红烧肉?土豆烧肉?”

    “红烧肉,我要喝汤。”

    “好,去码字吧。”靳慕把柳轻歌面前的碗筷收了,笑道,“加油哦。”

    柳轻歌:(╯‵□′)╯︵┻━┻

    #编辑奏是一个催更狂魔#

    #我的编辑简直冷血无情#

    #哼,不想和编辑大人说话了#

    靳慕见柳轻歌看着自己,笑道,“想吃什么要我帮你拿吗?我待会儿出门再去给你买些好吃的零食回来。”

    “黄瓜味儿的薯片,酱牛肉。”

    “好。”靳慕的笑意更甚。

    柳轻歌:笑的这么好看,以为这样就可以俘获我的心吗?

    靳慕把零食放在柳轻歌的身边,手上还拿着一个果盘,拿了小只的番茄放到柳轻歌的嘴里。柳轻歌吃东西嘴巴鼓鼓的,眼睛显得更大了,滴溜溜的看着靳慕的时候,靳慕以为自己是养了一只小仓鼠,不由的笑了,还在柳轻歌的脸颊边印下了一个吻。

    柳轻歌:是的,你可以,这很温柔。

    日日三万,柳轻歌觉得自己的手指都要废了,手基本就没有怎么停过,一直在键盘上飘的状态。

    想起之前认识的一个日码十一万的大神,现在那种敬佩的情绪更加剧烈了。

    当初自己每天一万都码不到可以是自己不够努力,但是现在自己码三万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位速度上的恐怖。

    估计要是看她码字,也只能看到她在键盘上敲打的残影。

    每天十万啊,这就不仅是需要努力了,更需要绝对的手速。但是柳轻歌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速度,大脑真的跟得上吗?虽然这个是可以锻炼的,但是现在码三万都觉得够呛的柳轻歌还是没有办法理解。

    除非那位根本就是在写流水账。

    不,就算是写流水账也是牛到了不行了好吗?

    这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柳轻歌的躺在浴缸里,被温柔的水包裹着懒得起身,倒是在外面的靳慕见柳轻歌迟迟不出来,便直接推门进来了。

    “水都要冷了,会感冒,快起来。”靳慕拉起柳轻歌,拿了干燥的毛茸茸的浴巾裹到了柳轻歌的身上,给她擦干净身上的水滴。

    “那换热水不就好了嘛~”

    靳慕还没反应过来柳轻歌的意思就被温热的水兜头淋下,淋了靳慕一个措手不及。

    一抬头就看到柳轻歌笑的牙不见眼,靳慕咬牙,“柳轻歌!”

    “编辑大人,我们来洗鸳鸯浴吧”柳轻歌顺势抱住靳慕,咬着她的耳朵道。

    柳轻歌喜欢叫靳慕叫编辑大人,很少直呼其名,柳轻歌的解释是习惯了,很难改回来了,而靳慕也习惯了柳轻歌这么叫她,就像她大部分时候都叫柳轻歌□□风。

    而在某些时候,这样的称呼更是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带来一样的刺激。

    比如现在。

    柳轻歌故意在靳慕身上点火,靳慕此时特别想恶俗的说一句:你这个惹火的小妖精!

    ——

    柳轻歌本来只是来靳慕这里玩一圈,但是现在却在这里定居下来,过上了除了码字就是没羞没臊夜生活的日子。

    明明每天晚上累得不想动弹,但是第二天还是能很淡定的爬起来码字,对此靳慕也不心疼她,码字的任务之多不少,唯一能让柳轻歌感觉到靳慕的爱的地方就是靳慕把饭菜弄得特别好吃且丰盛,每天不停的煲汤给她补身体。

    所以纵然是高强度的码字,柳轻歌却没有变瘦,反而是被养的白白嫩嫩的。

    靳慕格外的喜欢柳轻歌这身皮肤,按照她的原话来说就是,不仅摸起来十分的顺滑,爱不释手,啃起来也十分软嫩,像是豆腐又像是果冻,好吃的不得了。

    柳轻歌红着脸吐槽:你以为我真的能吃啊!

    靳慕意味深长的笑道,难道不可以吃吗?

    柳轻歌没有提回去的事情,靳慕自然也没有提,或许两个人都下意识的回避了这个问题。

    柳轻歌打开扣扣,准备和阿筝讨论一下新文的事情。

    她大号里在之前零零总总的加了不少人,但是她后来全给删了,只留下了一些不想删的,而那些个群,除了自己的读者群和一个作者群,别的全给退了个干净。这样一来,她的扣扣也清静了不少。

    春风十里:阿筝,我们来讨论新文吧。

    新文是两人约好了的,灵感都写成了简易的设定,在上次和阿筝最后定了下来,更是在阿筝的帮助下写好了文案。

    每次在阿筝面前柳轻歌都觉得自己应该重修一次初中语文才对。

    中文博大精深,明明都是一个意思,但是用不同的句子和词语,用不同的顺序来表达,那表现出来的感觉就差很多。

    明明意思都是一样的,可是自己写出的文案子和阿筝帮忙写的文案就是差了一种工整。

    而且自己的灵感写出来的东西乱糟糟的,但是由阿筝帮忙疏理一下,还有阿筝提出的建议,都让她觉得茅塞顿开。

    现在她已经找到了写下去的主线,如今缺的就是具体的事件安排了。

    阿筝知道柳轻歌有一些拖延症,所以决定每天都会督促柳轻歌准备大纲和存稿。

    阿筝:好。不过在此之前,你还是和我说说你和你家编辑。

    春风十里:qwq说这个干嘛?

    虽然柳轻歌和靳慕在一起很开心,但是却也无处倾诉。

    在网上,柳轻歌当然不好多说什么,多说多错,她和靳慕的性别和身份上的问题使她不好声张两人之间的关系,而她虽然对阿筝说了她和靳慕的事情,却也顾虑到靳慕是单身,也就没有的讨嫌的在她面前秀恩爱什么的。

    虐狗可以,虐阿筝可是会出大事的。

    毕竟阿筝可是她的金手指,惹不起qwq。

    柳轻歌现在写文也算是步入正轨了,作收也在稳步上升,成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粉红,但是她心里还是虚的很,只有和阿筝在一起才感觉不虚。

    虽然两人的年纪都差不多,不过是刚满二十的小年轻,但是阿筝却比柳轻歌沉稳太多,柳轻歌容易浮躁,做事欠考虑,遇事容易紧张,在写文上面也存在很多不足,可是在阿筝的身上,似乎就完全没有这些毛病。

    在阿筝的身上,柳轻歌只能看到坚定。

    柳轻歌不仅是她的好基友,也是她的金手指和贵人。

    阿筝:我在看你们什么时候分手,怕你太伤心,看不开。

    阿筝: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是所有人都离开你的时候,还有我在,你要是无处可去了,还可以来找我。

    春风十里:qaq虽然很感动,但是阿筝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啊?

    阿筝:因为恋爱中的女人都没有脑子。不对,或许你已经发现了不对,但是却不敢去面对,不愿意去面对。

    春风十里:啊?

    阿筝:我觉得你和你家编辑走不到一起的。

    春风十里:这话要是换一个人说我都会挠花她的脸。

    阿筝:我说的是真的。

    春风十里:我说的也是真的。

    阿筝:虽然我说的话你可能不爱听,但是还是要提醒你。你和靳慕,没可能的,你们之间没有未来。我知道你都懂,我言尽于此。

    春风十里:恩恩。

    如果不是实在担心,情商很高的阿筝怎么可能会直接在她面前说这种不讨喜的话。

    靳慕和阿筝谁更重要?

    一个是爱的人,一个是挚友,这是没有对比性的,就像是爸爸和妈妈,有些关系说不清哪个角色更加重要。

    但是要说信任,事实上柳轻歌给阿筝的信任要比给靳慕的要多。

    连阿筝都这么说了那么在外人眼中,比如南枫,是不是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对她半分没有表达出敌意,反而是露出一种奇异的眼神,姑且算是同情。

    柳轻歌喜欢吃酱牛肉,码字的时候,如果卡文了就喜欢吃一吃东西。伸手摸了摸袋子,发现不知不觉下酱牛肉就给吃完了。

    春风十里:恩恩,我知道了。

    阿筝:现在来讨论新文?

    春风十里:我去拿点吃的。

    阿筝:小心吃成大胖子,你家编辑也确实挺宠你的。

    柳轻歌终于展颜笑了笑,迅速在键盘上回复到:

    春风十里:那是。

    阿筝:恋爱狗,呵呵。

    柳轻歌也不搭话,起身去找吃的。

    打开冰箱,里面放了很多果汁和水果,还有柳轻歌喜欢吃的酱鸭舌酱牛肉

    随便的拿了一些零食再拿了一盒果汁,柳轻歌看了看时间,再过一个小时靳慕就要回来了。

    想想自己的颓废生活,好像除了靳慕的陪同,她是几乎不出门的,一开始是因为不熟悉,当然就不乱走,后来因为靳慕的陪伴也走了不少的地方,但是柳轻歌独自一个人也是不会随便出门的,因为外面的人实在多,也并不安全。

    不过今天柳轻歌突然很有兴致出去给靳慕买一份礼物。

    看在这一堆的零食的面子上嘻嘻嘻。

    春风十里:看来讨论剧情什么还得再继续推迟了。今天晚些时候再说?你现在先码字吧。

    阿筝:怎么了?

    春风十里:要出去一趟。

    阿筝:去吧,小心。

    春风十里:恩恩,挥挥。

    柳轻歌换了一身衣服,带上手机和钱包就出门了。

    当一个人走在这繁华的街道时就会由衷的感觉到自己的渺小。

    柳轻歌感叹了一把,走进一家大型内衣店。

    甜美的导购很快带着满面笑意的站在柳轻歌的面前,领着她走进店里,给她介绍……内衣。

    没错,她准备送underwear给靳慕。

    很惊喜,很贴心对吧?嘻嘻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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