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我来吧。”千雪走在前面。
千雪带着陈晨来到一个咖啡厅,找了个角落坐下。
“你们准备花多少钱买歌?”千雪开门见山地问到。
“买歌?”陈晨有些惊讶。
这少女才多大,就能写歌?
难怪指名要签下她。
“什么样的歌,电音,摇滚,流行,金属,嘻哈?”陈晨饶有兴趣地问到。
“呃……”千雪懵了。
那歌就那么出现在自己脑袋里,属于什么类型,她确实一点也不知道。
“……”陈晨懂了。
肯定是王紫萱先表示了好感和签约意向,这女孩儿想抬价。
因此说自己有歌,想塑造个创作型的人设。
可惜,这种谎言一戳就破。
看着这么漂亮,怎么尽想些歪门邪道呢?
陈晨叹气。
但,看破不说破,是这一行的基本素养。
直接把她底细掀个干净,人家恼羞成怒跑了怎么办?
“歌,当然也会买。”陈晨轻轻揭过这一层,“但我们更看好你的潜力!”
“看好我的潜力?”千雪很疑惑。
“没错!”你不仁我不义,陈晨也开始忽悠,“我们想和你签下经纪约。”
“我们萱乐可以提供为你提供各种资源。包括培训课程、形象包装、专辑制作、以及各种通告等等。在我们的大力推动下,以你的嗓音和形象,绝对能大红大紫,成为下一个王紫萱也不是不可能!”
“条件呢?”听到陈晨开始拼命画饼,千雪已经不抱希望,但还是试探着问到。
“你也是知道的,培养艺人投入比较高。花大把资源捧红一位,结果人转头就走,公司全部投入都打水漂的事情也是经常有。……”陈晨找了一大堆理由,“所以,合约会签得比较久,分成上也会向公司倾斜一点。”
“那么,具体来说,签多久,大概是怎么样的分成呢?”千雪看着陈晨。
“十年,七三分。”陈晨补充道,“其实十年的长约更好,公司绝对会把你当重点培养……”
“打扰了,告辞。”千雪起身离开,“你去找下一个追梦人吧。”
“条件可以再谈嘛!”陈晨挽留。
“没什么好谈的了,你去找下一位追梦人吧。”千雪没好气地说到。
我就说,当天没找我,怎么过了这么久忽然找上来。
原来根本不想买歌,就是看上了我这张脸,想坑我签约,给他们打工!
哼,休想!
“嘶,现在的女孩儿脾气都这么爆,一言不合就走人的啊。都不讨价还价一下的?”陈晨有些无奈地摇头。
算了。
反正只是说“尽量争取”。
这可是她态度坚决地拒绝了我的提议!
陈晨拿出手机,汇报情况。
……
某饭店。
“是吗……”王紫萱收到消息,“那就这样吧,辛苦了。”
王紫萱挂断电话,回到包间。
“林导又在聊什么,笑得这么大声?”王紫萱加入讨论。
“我们在聊上次面试,有个很狂的女孩儿。过了最终测试,结果当场弃权。”林一凡,也是这次《偶像创造营》的总导演,给王紫萱解释着。
“什么人这么有个性?”王紫萱也有些奇怪,“我都有点好奇了。”
“就她。”林一凡递过一台平板,上面是一小段视频。